)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160873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机构:为加强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经认真研讨和征询意见,我中心制订了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中心实施部联系。联系人:刘建国 联系电话:0731-82211402附件: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

2、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依据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办法以及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在湖南省范围内从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程施工、测量、设计、监理等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与行政机关和2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益关系,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发改或建设行政

3、主管部门认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经备案核准后方可承接我省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第五条 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和诚信管理工作。具备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甲级、乙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申请备案。具备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暂定级资格,并且从事过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或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行业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申请备案。第六条 省中心在省中心网站和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代理机构备案通知。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向省中心申请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一) 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

4、地复垦开发整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一式二份) 。(二)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许可资料复印件(以上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三)技术经济负责人的法人授权文件原件(注明授权权限和期限) ,以及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凭证和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等复印件(以上需带原件验证后退还) ;(四)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并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等复印件;(五)企业注册

5、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内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无行政处罚的证明;(六)暂定级资格的代理机构还需提交承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相关项目代理业绩证明,包括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中标金额、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委托单位证明等。(七)其他有关资料。第七条 省中心对备案单位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省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3案单位,在省中心网站及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予以公布。项目工程施工、测量、设计、监理等招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时,必须在经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选择。第八条 备案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等级管理,分为甲、乙和暂定三个等级。省中心

6、在审核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等级。(一)甲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甲级招标代理资质;2、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招标代理资质,且承接过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二)乙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招标代理资质。(三)暂定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暂定级招标代理资质。第九条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诚信等级可承担如下招标代理业务:(一)甲级:可承担所有类型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二)乙级:可承担单个项目投资在 3500 万元以下(含 3500 万元)的项目工程建设招标

7、代理业务;(三)暂定级:可承担单个项目投资在 2000 万以下(含 2000 万元)的项目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四)各等级招标代理机构均可承担项目设计、测量、监理的招标代理业务。第十条 省中心以年度为单位对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上一年度从事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标业务的代理机构。第十一条 考核组织。省中心组成考核工作组,人员一般不超过 5 人,由省中心、项目所在市州国土资源局的纪检监察、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机构等相关人员组成。每年 6 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逐项目组织完成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第十二条 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质询、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8、进行。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 类。4承担单个项目工程招标代理的代理机构,项目的考核结果为被考核单位年度结果。承担 2 个以上项目工程招标代理的代理机构,其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所承担项目的最低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果在省中心网站及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公布。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1、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及有关招标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按规定程序开展招标代理业务,造成恶劣影响的;2、未按照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人员、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备案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开展代理行为的;3、应当接受有关机关监督而不接受

9、监督,不配合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的调查、工作检查,私下组织招标活动的;4、以虚假材料骗取工程招标代理备案资格,以及超资质代理招标的;5、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招标、投标、搞假招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招标代理业务经查实的;6、将依法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的,以及用欺诈手段获取招标备案、进行虚假招标的;7、在招标过程中显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8、经查实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9、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或者制造假材料以及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造成招标失败,阻碍对招标事故调查的;10、转借、转让、转卖(租用)资格证书和备案资格的;11、不服从委托方管

10、理、不遵守职业操守尽责工作以及随意设定条件排除潜在投标人的;12、违反招标文件售价规定,违反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标准、随意提高收费额度,造成恶劣影响的;13、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招标代理资质的;14、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十五条 诚信等级管理。1、连续 2 年考核被评为合格的,且满足上一级诚信单位备案条件,在原有诚信等级基础上升一级,直至甲级。52、诚信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备案资格,通报相关部门。取消备案资格的代理机构,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3、备案等级为甲级、乙级的代理机构,其代理资质由省发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至暂定级的,诚信等级降至暂定级。第十六条 市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应督促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并对其招标代理行为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省中心反映。其他单位和群众如发现项目工程招标中存在问题,也可向省中心直接反映。对于反映的问题,省中心将及时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特别考核工作组,对问题进行核实。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确实未按本办法规定承担招标代理业务,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其备案资格,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在省中心网站及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公布。第十七条 省中心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和备案单位情况,可适时按本办法规定补充备案单位。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