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质量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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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汝州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011 年,汝州市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酒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坚决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的食肉安全。进一步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管理,努力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秩序,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管理办法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

2、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酒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商务稽查大队还走村串乡,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向村民讲解国家生猪定点屠宰的有关政策法规。一年来,我局共出动宣传车辆 120 台次,宣传人员 300 人次,散发宣传材料 1000 余份,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 3 篇。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了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强了鉴别肉品、酒类商品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各类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违法经营现象逐年减少。二、开展鲜肉和肉制品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2制售病害肉品及对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的食肉安全,我市先后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加工行业

3、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实现了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 95%以上,市区进点屠宰率达到 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 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责任目标任务。具体做法: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定点办为成员的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对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和任务、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等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同时组织召开了汝州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以及屠宰厂(场)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和深入动员。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分别采取日常稽查

4、与集中严打相结合,分头稽查与联合打击相结合,专业稽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教育引导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大对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同时,依托“12312”商 务举报投 诉服务站,公布举报电话 ,接受群众举报,并对肉品经营市场、私屠滥宰窝点进行全方位监督,对各类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肉品采购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公众食肉安全。稽查队执法人员全年不论盛夏酷暑、风雪严寒,还是刮风下雨、深夜凌晨,堵路口、查市场、端窝点,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开展工作,始终保持了严打的高压态3势。全年市商务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 290 多台次,执法人员1500 多人次,

5、取缔私屠宰滥宰点 3 个,查处清理私屠滥宰摊点 49处,处理非法屠户和商户 140 余人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市的肉品市场和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净化和规范。三、做好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保证上市肉品质量(一) 全面排查,严格整治。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 13 家屠宰企业认真开展了拉网式检查。按照内容逐家排查、逐项落实,做到五个不放过:不放过一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屠宰点;不放过一个环节和部位;不放过一个车间和设备;不放过一项制度和规定;不放过一个企业法人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通过检查督促,我们完善了企业的生猪进厂(场)检查验收登记、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缺陷产品

6、召回、信息报送等 12 种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台账管理制度,制定了“生猪 进厂(场)验收登记表” 、“肉品品质验收登记表”、 “无害化处理登记”和“ 肉品出厂(场)登记表” 等四种台账,为加强企业的监管和促进“ 放心肉” 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着重加强各企业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要求其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部做到无害化处理,保证保证上市肉品质量。(三)把好检疫检验关,严查注水猪。严格做到四前:“生猪进厂前检疫、生猪出圈前检疫、生猪宰杀前检疫、肉品出厂前检疫”,坚决把带疫情及注水的生猪和肉品,消除在上市前的各环节。4(四)加强培训,提高员工技能。

7、9 月份,培训了 15 名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 13 名屠宰技术人员,提高了员工技能的同时,肉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四、加强酒类执法力度,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秩序(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商务、财政、卫生、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国税、地税、物价等部门主管副局长为成员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酒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二)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我市开展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工作,坚持以“农村包围城市、零售制约批发” 的方式。我 们采取上门服 务方式,对未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搞好服务,得到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8、同时,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目前已办理酒类备案登记 800 余家 (三)加强酒类随附单使用管理1、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酒类流通随附单相当于酒类商品在流通环节的“身份 证” ,随附单贯穿于酒 类产品的生产、批发、经销、零售等环节,从而使酒类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实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从源头上堵塞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通过推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制5度,能够真实记录商品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商品来源信息,

9、以及销售对象、联系方式、销售时间、规格、数量等商品销售信息,实现了生产记录可存储、储运信息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出现责任可追究,是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群众酒类消费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全面营造“放心酒 ”体系的内在要求。2、强化随附单领用登记管理。随附单一式三联,由我局统一购置,免费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依托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酒类经营者随附单领用记录。对酒类经营者实行签字领单、缴旧换新制度,切实加大随附单的领用管理力度。(四)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市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酒类批发商、酒类零售商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了酒类商品进货、出货的随附单使用情况,查看企业是否执行“单随 货走、货单相符” 等情况。先后 检查各类商户300 余家,封存来源不明酒品 90 件,并纠正了酒类随附单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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