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上传人:ji****72 文档编号:33989471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10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吉安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第一节 律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下的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

2、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处罚。(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下的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

3、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处罚。(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下的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

4、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处罚。(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个月以下的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的;受到

5、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2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处罚。(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给予停止执业 2 个月以下的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给予停止执业 2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处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6、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 4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4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3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下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6000 元以上 10000

7、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4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的处罚。(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 4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4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3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下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

8、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6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4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的处罚。(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 4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4000 元以上 6000 月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3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下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

9、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6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4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的处罚。(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 4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可以处 4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 3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下处罚。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 10000 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6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停止执业4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的处罚。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

11、查处的,给予停止执业 6个月以上 9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给予停止执业 9 个月以上 11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0000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给予停止执业 11 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12、违法所得在50000 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停止执业 6个月以上 9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给予停止执业 9 个月以上 11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3、 10000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给予停止执业 11 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50000 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 1 项的,给予停止执业6 个月以上 9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 2 项的,给予停止执业9 个月以上 11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提供虚假材料 3 项以上;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给予停止执业 11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5、的;经查实不符合律师执业条件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停止执业 6个月以上 9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给予停止执业 9 个月以上 11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0000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6、。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给予停止执业 11 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50000 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细化标准: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停止执业 6个月以上 9 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给予停止执业 9 个月以上 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