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2652707 上传时间:2018-02-1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2005 年 05 月 24 日 10:31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四川省水利电力厅第一条 为确保堤防工程施工质量,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 7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48 号)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1995666 号)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堤防的新建、续建、扩建和加固工程。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堤防工程是指江、河、湖、海各种堤防(以下简称堤防)的堤基、堤身和堤顶等各种工程,以及各种涵、闸、泵站、桥梁等穿堤、跨堤建筑物。第四条 堤防工

2、程等级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5028698)划分,各种穿堤、跨堤建筑物等级按照有关标准划分。第五条 堤防工程必须由持有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专业队伍承建。任何单位不得将堤防工程发包给无相应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队伍或个人承包。第六条 水利水电一级施工企业可以承担七大江河干堤等一级(含一级以下)堤防和一级(含一级以下)穿堤、跨堤建筑物工程的施工业务。第七条 水利水电二级施工企业可以承担七大江河干堤等一级(含一级以下)堤防以及二级(含二级以下)穿堤、跨堤建筑物的施工业务。第八条 水利水电三级施工企业可以承担二级(含二级以下)堤防以及三级(含三级以下)穿堤、跨堤建筑物的施工业务。第九条 水利水电四级施工企业可以承担三级(含三级以下)堤防以及四级(含四级以下)穿堤、跨堤建筑物的施工业务。第十条 各级堤防的基础处理工程必须有与堤防建设标准相应等级的施工企业承担。第十一条 不具备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队伍只允许从事各等级堤防辅助工程施工,不得借用他人资质进行建筑活动。第十二条 严禁施工企业将承担的相应于自身资质的堤防工程全部分包,如将部分工程分包必须符合水利部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1999 年 1 月 21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