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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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 于 印 发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电 气 设 备 及 运 行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各 有 关 单 位 :现 将 重 新 修 订 的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电 气 设 备 及 运 行 管理 规 定 印 发 给 你 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二 一 年 一 月 十 四 日 2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电 气 设 备 及 运 行 管 理 规 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

2、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第四条 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第五条 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

3、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3质基础。第六条 电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二)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扩能改造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系统。(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

4、相结合。(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五)坚持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应用先进、成熟的电气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实现电气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第七条 企业要制定年度电气管理工作计划,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第八条 企业电气管理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和总部的有关规定、制度,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九条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履4行管理职责,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电气管理工作

5、,提高电气管理工作水平。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电气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电气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大中型企业原则上应设置电气副总工程师,在分管设备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电气技术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企业电气主管部门的职责:(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电气管理细则,组织编制本企业电力系统运行方式、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组织编制企业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二)按照总部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本企业电气管理数据库的建设;规范、加

6、强基础管理工作。(三)组织或参与制定企业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要技术改造方案。(四)负责编制或审查新建系统及设备的投运(启动)方案、新建工程中间交接项目的中间交接电气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五)负责组织本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和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为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划、检修、隐患治理等提供理论依据。(六) 组织编制或审核企业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5施。(七)负责审查企业电气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审核企业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八)组织编制或审核企业主要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九)加强企业电气技术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

7、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运行统计和技术分析工作。(十)组织或参与企业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十一)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管理、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等工作;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培养电气专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形式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继续教育。第三章 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三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

8、四条 热电厂厂址、变电站(所)站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6第十五条 企业电气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扩建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交流、选型、签订技术协议,参与招标、采购、监造、进厂验收等。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组织电气专家组参与企业新建、扩建重大电气工程技术方案论证。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购置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监造、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方案,监督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9、。建设单位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和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第十九条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执行国家现行相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参加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全过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设备移交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将电气设备的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文件、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量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建设单位。第二十二条 企业电气主管部门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第二十三条 电气设备投用前,建设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完善图纸

10、资料,编印培训教材,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第四章 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第一节 基本要求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 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制定“三票”填写执行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

11、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第二十八条 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8第二十九条 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应执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引进电气设备执行中国石化引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应执行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并采用电气设备状态监测技术,及时诊断设备运行隐患。定期检修与生产运行发生矛盾时,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第三十条 企业须编制电气运行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第三十一条 应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电气设

12、备预知检修水平。第三十二条 企业根据电气设备的特点进行分级管理。第三十三条 变电站控制室、继电保护装置室、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相对湿度 40%-70%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设备变更、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按档案管理办法组织交接。第二节 发电机第三十五条 发电机是指企业自备热电厂(站)接入地方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制定发电机运行规程、 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和黑启动方案。第三十七条 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巡检,及时消除运行隐患和缺陷,并开展“特护”活动。9第

13、三十八条 企业应按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安排检修,建立健全发电机检修技术档案。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发电机孤网运行安全、稳定措施。第三节 变压器第四十条 变压器主要指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等。第四十一条 一、二级负荷的变电站(所)应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第四十二条 油浸电力变压器应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排油设施,35kV 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应定期做油色谱分析,重要的电力变压器半年一次,一般电力变压器一年一次。110kV及以上枢纽变电站的主变,有条件的宜装设在线色谱监测装置。第四十三条

14、 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其过负荷的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 对引进的变压器要按制造厂使用要求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第四节 电动机第四十五条 电动机设备包括异步电动机、同步电动机、变频电动机、永磁电动机、直流电动机等。第四十六条 在电网电压符合相关规定时,电动机应保证额定容量运行。第四十七条 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和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及直流电动机的10换向器。有条件的应进行状态监测,检测高压电动机绕组局部放电、绝缘、轴承温度等项目,并对监测结果记入台帐进行分析,指导电动机检修。第四十八条 电动机轴承允许的温度,应

15、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无制造厂的规定时,按照下列规定:(一)对于滑动轴承,不得超过 80。(二)对于滚动轴承,不得超过 100(油脂质量差时,不超过 85)。(三)电动机轴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轴承运行温度及转速的要求。第四十九条 电动机允许温升参照下表绝缘材料等级 A E B F H C绝缘材料允许温度 105 20 130 155 180 180 以上电 机的允许温升 K 60 75 80 100 125 125第五十条 永磁电机定子绕组温升不超 过 80K,轴承允许温度(温度计法)应不超过 95。第五十一条 根据电动机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润滑台账。第五十二条 备用电动机应定期检查,

16、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五节 电力线路第五十三条 本节适用于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线路。第五十四条 落实电力线路维护单位,当一条线路属两个11及以上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维护分界点,不得出现管理空白。第五十五条 架空线路应根据当地污秽等级和运行环境合理选用绝缘子。宜采用玻璃绝缘子或瓷绝缘子,慎重选用硅橡胶复合绝缘子;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及线路状况制定防止线路舞动、覆冰措施;环网供电线路应合理配置柱上重合器或柱上断路器,并不断完善电网自动化系统,提高供电可靠性。第五十六条 按相关 规范做好 35kV 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运行管理,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存在涡流回路,中间接头处接地线应进行交叉互联,经过电压保护器接地箱接地。(二)GIS 或 CGIS 电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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