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事处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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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务管理规范 一、市场定位1、以解决大学生就业,开展 IT 高级技术职业人才教育为首要任务。2、招生对象以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兼顾普通高中生和计算机、美术等相关专业的中专生。原则上,就业班(八大工程师专业)不招收初中学历的学员。3、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高中生和中专生,开设工程师/设计师预科班,学员参加预科班的学习并通过考试之后可以转为正式的工程师/设计师班学员。同时,可以推荐该生报名参加网络学历教育。4、接收已就业或在职人员为了转行择业而需要技术培训的学员,欢迎从事 IT相关技术人员因技术转型或进修而参加 ITET 培训。5、与部分大中专院校进行合作,联合办学,使参加培训的

2、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实用信息技术教育,并使他们能够在大学学期内完成部分技术培训和实战训练,从而掌握相当程度的高级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再通过 ITET 短时间的实训,快速成长为社会急需的热门专业技术型人才。二、业务部门职能与分工1、北京 ITET 培训中心的招生业务的框架可以概括为“三大部门、七大业务” 。三个业务部门:业务管理部、推广部和咨询处;七类主要业务:院校合作、加盟授权、设点招生、代理招生、网络代理、日常招生以及认证考试等。2、业务管理部负责协助进行市场开拓工作的指导与策划,全面支持各大区主任进行市场渠道(含院校合作)的开发与建设,配合业务代表、招生代理及市场人员的选拔与

3、培养,负责对推广部的各项业务的支持洽谈、考核管理及纪律监督等工作。3、推广部分为推广一部、推广二部、推广三部、推广四部等,按区域划分。目前主要业务分类和工作方式:(1)各地方办事处直接开展招生工作并建立自己的招生网络,在市场总监 的领导下,由业务管理部主任协调各办事处的工作;(2)对于部分开展区域,重点推广业务的办事处,将集中人力和物力有目的性地加大开拓力度,并提供必要的广告支持;(3)联合办学:与大中专院校或本科院校建立广泛和深入的合作,积极开展联合办学等形式的合作,比如采用“1+1” 、 “2+1”、 “3+1”(统称为:N+1)等方式进行合作;(4)实训合作:由合作院校将在校生输送到 I

4、TET 培训中心的培训基地进行实训,然后由 ITET 推荐安置工作;(5)所有未设办事处的地区的代理招生业务的开展与管理。4、中关村教学基地咨询处的工作方式和要求以公布的前台咨询处工作规范为准。三、机构与人事安排1、业务部门作为开发市场的主体,机构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因此,市场团队的建制必须标准化。未经北京 ITET 培训中心管理部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自行建立任何机构,不得擅自确定或修改下属各级部门的名称。2、推广各部下属机构及领导岗位设置情况如下:(1)第一级办事处主任:指市级(地级市)办事处的主任(简称:市办主任);(2)第二级县工作站主管:市级办事处下面可以设立县区工作站,工作站设立主

5、管职位(简称:县办主管) ;(3)第三级代理:指个人(机构)招生代理。各地区市县办的招生人员,或非办事处地区的招生人员。各办事处招生网络组织结构可以参考本文件的附图。指各地区城市设立的招生机构,设大区主任、办事处主任及县工作站主管;3、各部门的员工招聘工作应在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如果,业务部门在招聘工作当中发现适用其它部门人才,应向人事部或通过市场总监向其它部门推荐,避免人才浪费。 4、各办事处正副主任的任用,必须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上报北京ITET 培训中心(简称:中心)业务管理部,经市场总监批准后由管理部人事主管下达任命通知。5、各办事处所聘用的在编人员,必须先符合相关规定,然

6、后经业务管理部主任 批准,市场总监签字后转人事部备案。6、业务部门要明确员工的岗位性质,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岗位性质主要分为:内勤、外勤、派驻等。(1)派驻人员的工作岗位在其所指派地,除输送学员之外,未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返回总部或基地。派驻人员返回后,如果没有培训、会议等安排,停留时间不应超过二个工作日。如果因故延长时间,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2)外勤人员主要指跨区(大区)团队负责人、业务专员、流动业务支持等,其主要工作地点在地方;(3)内勤人员主要指市场部日常管理人员、文案策化、咨询支持等,其主要工作地点在本部门。四、推广部建立各地区办事处的标准(一) 各地办事处建立的程序1、大区

7、主任亲自做区域市场调研。2、向中心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及市、县办事处组建申请。3、选择市、县办事处办公地址,洽谈房屋租赁事宜,向中心以书面形式汇报。4、向中心提交办公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品申请表。5、向中心提交市、县办事处室内外环境布置照片。6、在当地招聘市、县办事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并及时上报中心审批。7、办事处正式成立并正常开展工作,中心为其建档备案。详见办事处申请表及流程图。(二) 办事处选址要求 1、市、县办事处选址以当地院校房屋,写字楼为主,在特殊条件下,经中心批准,也可选择临街小区民宅(可设置室外广告) 。2、办事处办公面积以 30-50 平米之间并分隔为两个(以上)房间为宜,办事处人员

8、如需在办事处住宿应向市场总监提交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入住。3、租赁房屋时,协议签署一律参照中心提供的标准协议,不得私自与之签订协议,否则后果自负。4、租赁办公房屋的月租费用:市招办应在 600-1000 元之间为宜,县招办应在200-500 元之间为宜。付款方式以季度为准,最好不要存在押金问题,特殊情况应和中心商议后再作决定。5、因口头协议造成的法律或经济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三) 各地区办事处办公费用标准1、办事处房租按协议约定交纳,同时办事处应在下一个交费日之前,提前通知业务管理部,由业务管理部告之财务所需交纳的房租费用,及时汇款,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出现。2、办事处室内设备设施

9、布置参照中心的咨询中心标准,其中包括沙发一张(价格 元) ,办公桌(价格 元) ,办公椅(价格 元) ,市办公家具不超过 2000 元,县办家具不超过 1000 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传真一体机由中心提供,需由办事处负责人写借条方可提供。若有特殊需求的,经中心批准后方可购置,否则费用自理(其他物品中心一律不予报销) 。五、各地区报销管理制度1、各市级办事处:市级办事处物业费实报实销;电费:照明用电不含电脑设备的均报销 50 元/月;有电脑设备的均报销80 元/月,超出部分自理,一律不予报销。2、各县工作站: 县工作站物业费实报实销;电费:照明用电不含电脑设备的均报销 50 元/月;有电脑设

10、备的均报销80 元/月,超出部分自理,一律不予报销。3、各地办事处的电话和办公费用:一部电话是 150 元/月的标准,两部电话是200 元/月的标准,办公费用是 50 元/月的标准,实行包干制,多出部分自理。每个月的 28 日中心财务会将电话办公费用直接汇到各市办主任和县工作站主管的银行卡上,三日后查收。注:办公费用包括所有的办公室用品,关于办公用品方便的费用一律不再额外报销。4、关于各地宣传费用的报销各地办事处如需在当地做任何广告宣传及宣传资料,在当地印刷前应先以书面形式(包括数量、价格、用途)向业务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市场总监批准后方可印刷,并凭票报销,需正规发票。票面应注明具体事宜、时间,

11、实际金额等,如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5、关于各地差旅费用的报销各地区差旅费用的报销,需提前向直接领导汇报,经大区主任审核后方可按相关规定报销。六、各地院校讲座管理制度1、各地办事处均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将当地即将召开院校讲座的详细情况(讲座时间、到会人数及学生情况、场地;合作院校专业课程设置,学生层次(中职、高职(大专)本科)等)以书面的形式上报业务管理部申请见附件,经市场总监审核无误后,方可安排讲师前往,否则不予安排。2、有关招生讲座的费用:各地办事处需以书面形式上报业务管理部批准,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备注:详细流程参照讲座流程 、 讲座须知七、代理招生、院校合作奖金(提成)规定1、代理招

12、生奖金(提成)参照各级奖金制度;2、院校合作奖金(提成)规定参照各级奖金制度; 八、学员入学流程管理1、各地办事处有学员、家长、外联代理招生老师来校参观咨询时,请提前一天填写好外联带学员情况及咨询记录表 ,或口头通知前台咨询人员。2、学员到前台咨询室确定所报专业,填写报名登记表 。3、咨询处对学员进行导学。4、咨询处带领学生到财务室办理交费手续。5、咨询处带领学员到教务办理入学手续。6、咨询处带领住宿学员到后勤部办理住宿手续。7、教务老师带领学生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培训暨人才推荐协议书 。8、如实际情况与填写的相关表格有出入,请提前给予口头通知。9、如有紧急情况,不能提前通知各相关部门的,请

13、给予口头通知,以便各部门协助工作。10、如没有按以上流程办理手续的,出现问题,责任由相关老师承担。九、考勤管理1、实行“单休制” ,员工每周的周日休息一天。通常情况下,员工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3017:30(7 个小时) ,各办事处可根据当地情况来变动时间,报业务管理部主任备案。2、规定工作时间内出现空岗的,给予应值守人员以 50 元罚款,累计三次出现空岗的,给予当事人以开除处理。3、无故旷工者,扣 3 倍工资并给予警告,累计三次时给予开除处理。4、利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给予 50 元处理,累计三次时给予开除处理。5、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息时间的,直

14、属办事处应事先逐级请示,或由中心统一安排,并书面通知。地区办事处可直接向办事处主任请示。6、各直属办事处负责人外出时必须告知工作人员去向,往返时间、联系方式,并且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或者有座机能够找到本人;在办公室没人的情况下必须将办公电话转移到移动手机上,保证电话畅通。如果在两个小时之内,中心或总部联系不到负责人按照旷工一天处理,超过三次者,总部有权利撤换负责人。7、各地区办事处人员的考勤,由各招办主任管理与监督,并于每月 3 日及时上报业务管理部,交予财务处计算工资。 8、各大区主任、招办主任的考勤由业务管理部监督管理并于每月 3 日上报财务处计算工资。十、日常工作安排及要求1、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按时召开会议、培训,对每天的工作做总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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