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探亲、轮休开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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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塔 里 木 油 田 分 公 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文件塔油西南发2004 30 号关于印发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探亲、 轮休开支 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油田分公司塔油发200183 号和计财字20019号文件精神,结合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探亲、轮休开支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差旅费 开支 办法 通知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办公室 2004 年 3 月 9 日印发录入:王建刚 校对:王建刚 共印:12 份2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探亲、轮休开支 办法第一条 为

2、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及生活的需要,根据油田分公司塔油发200183 号和计财字20019 号文件精神,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塔西南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工作人员是指公司固定职工及劳务合同工。第三条 工作人员的住宿费实行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日历天数)包干计发。第四条 工作人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项目 等级标准范围 飞机火车轮船其他交通工具市内交通费用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经理、书记、副经理、副书记、总师、正处级、教授级高工经济

3、仓软卧二等仓按实报销 10 140 30 260 50副处级、高工经济仓硬卧三等仓按实报销 10 120 30 200 50一般人员经济仓硬卧三等仓按实报销 10 90 30 150 501. 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各类出租车。2. 一般地区限定在新疆、北京地区。3. 特殊地区指除以上一般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第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3(一)乘坐飞机的规定1. 副处级及以上和被聘任高级职称的人员出差,新疆境内外可往返乘机。2、一般人员出差,各单位、各部门在经费能够承受的情况下,原则上允许乘坐双程飞机,具体情况有本单位主管领导掌握。 3、派外参加培训、学习考察的人员(不含出国考察)一

4、个月以内的,新疆境内可往返乘机,新疆境外可乘单趟飞机。一个月以上的,新疆境内可往返乘机,新疆境外不得乘坐飞机。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特批处理。(二)乘坐火车的规定乘坐火车超过 12 小时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席座位票价(另外加收的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下列比例发给个人补助费: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 60%计发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列车的,分别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 30%计发补助。2、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按硬席座位票价的 60%计发补助;但

5、改乘硬席卧铺的,不计发软席卧铺和硬席卧铺票价的差额。4第六条 市内交通费开支办法(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按 10 元包干。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往返机场、车站、码头的出租车费,不再享受当天的市内交通费。(二)下列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1、异地参加各种会议(发生有各类会议费)及各种培训、学习、训练班人员。2、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第七条 住宿费开支办法(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二)出差人员在有公司所属办事处、接待站、点(喀什、乌市、北京)所在地出差的,除

6、参加会议以外应在内部住宿。如内部客满需要外住的,必须取得内部接待处所出据的证明方可报销。(三)工作人员出差因各种原因无住宿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四)出差人员在报销时提供的住宿发票必须是带有税务公章的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完整,内容齐全,所填住宿人名称、住宿日期、住宿天数以及单价齐全明白无误,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开支规定(一)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 30 元,特殊地区按实际住宿天数每人每天补助 50 元。5(二)为鼓励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长途汽车(指客运班车)不搭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考虑在途期间伙食费较高等原因,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

7、、长途客车,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 900 公里(含 900 公里) ,可凭车票每满 900 公里加发 30 元伙食补助费。(三)沙漠腹地各站、点、井队、作业区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享受 15 元伙食补助费,边缘(含西河甫)地区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享受 12 元伙食补助费。伙食补贴拨给食堂。以上地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免费就餐。轮休期间伙食补助(误餐费)每人每天按 6元发放。(四)库尔勒地区的后勤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可享受 13 元补助,(在食堂就餐的补助拨给食堂,没有食堂的补助发给个人)凡伙食补助发给个人的人员到沙漠腹地各站、点、井队、作业区和边缘地区工作期间餐费自付。轮休期间伙食补助(误餐费)每人每

8、天按 6元发放。(五)到库车地区换班工作且不能享受艰岗津贴的工作人员(库车物业公司人员和在牙哈作业区工作人员除外) ,工作期间按一般人员标准计发差费补助,餐费自理。 (六)民兵集中训练、应急期间,每人每天计发补助费 15 元。(七)塔西南公司在岗员工,正常工作期间按每日 6 元/人标准6计发误餐费,误餐费按月随工资发放,每月按日历天数计算,当月缺勤者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减。误餐天数在考勤表上单独列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审批。(八)石化厂、电力公司、武装保卫部、化肥厂、设备检修公司、实验检测中心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倒班人员,除发放误餐补助外,当班日可凭餐票在食堂就餐,每日标准 6 元/人。(九)由于伙食

9、补助与误餐费属同性质的补助费用,计发时应按照员工工作性质及地点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得同时享受以上补助。(十)不享受误餐费的人员:出差、探亲、休假、事假、病假、产假、旷工、外地学习的人员和待岗、下岗的人员。第九条 对工作人员出差过程中其他费用报销的规定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会务费,依据会议主办单位文件,由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出差人员的行李费、订票费、邮寄费、复印传真费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销,其他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借款的报销期限:出差人员返回十天后应及时报销,借款一次清偿,多退少补。无特殊理由,超过一个月仍不报销清欠的,次月起扣发工资用于清偿。以前借款未清偿的,不得再次办理借款。第十条 对乘坐

10、火车押运物资的人员在押运途中的差旅费标准按每人每天 140 元包干计发(途中的住宿费 90 元,伙食补助费 50元) 。从新疆到内地的公路运输物资押运人员的差旅费也按此规定执行。7第十一条 员工轮休报销规定(一)轮休员工的旅途路费采用总额包干的办法,凭轮休证给予计发(轮休证由人事部门核发) 。(二)包干路费的计算确认泽普石油基地为轮休点。(三)轮休路费包干总额1、一方在泽普基地,一方在库尔勒工作的人员,轮休期间不派车接送包干路费往返一次 726 元。2、轮南地区和沙漠腹地的工作人员,轮休期间派车接送,不发轮休路费,只发途中差旅费补贴往返一次 410 元。3、库车地区作业队的工作人员,轮休期间派

11、车接送,不发轮休路费,只发途中差旅费补贴往返一次 220 元;后勤生活服务人员,轮休期间不派车接送包干路费往返一次 586 元。第十二条 员工探亲报销规定(一)探亲员工的旅途路费采取总额包干的办法,凭探亲证计发路费。(二)飞机票、火车票(卧铺按硬席中铺)以国家年初公布价计发。(三)员工探亲新疆境内乘坐客运班车,车费按 。(四)员工探亲住宿费按定额天数每人每天 60 元标准计发,新疆境内探亲喀什中转一天,乌市中转二天。去内地探亲的职工乌市8中转三天。新疆境内探亲乘坐公路汽车每超过 300 公里以上计发一天住宿费,不足 300 公里按一天计发补助。(五)公司员工的父母或配偶一方在泽普、叶城、莎车等

12、地区,与员工生活居住地相距未超过 120 公里的,每年可依据单位人事证明计发路费。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季一次往返路费;探配偶每月四次往返路费;未婚职工探父母每月两次往返路费。标准依据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出差、探亲、疗养同时发生时(一)员工出差顺便探亲、疗养的只报销到出差地点的差旅费,途中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出差地点到探亲、疗养地点的往返费用及途中补助不予报销;探亲包干路费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计发;疗养包干路费按有关疗养规定另行计发。(二)员工出差绕道旅游、办理私人事宜的,按出差最短路线计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在扣除非出差天数后予以计发,非出差旅途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本人自理。第十

13、四条 工作人员调动费用开支规定(一)调入员工:员工调入的旅途费用按本办法第四条标准扣除调遣费后多退少补。调入员工的同居住家属(包括配偶、子女、义务赡养的父母及领养的亲属)可乘硬卧(中铺) ,交通费及住宿费执行一般人员出差标准。9因故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以后发生搬迁费用均由调入单位承担。(二)调出员工:调出员工的旅途费用按本办法第四条标准测算计发,随行家属火车票按硬卧(中铺)计算,住宿费及交通费按一般人员出差标准计算。(三)调动工作人员的行李及家俱托运费按三类包裹运价在人均 500 公斤范围内凭据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四)工作人员调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第十五条 员工培训、学习、

14、考试等有关费用的报销规定(一)凡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进修的员工可按一般员工出差标准报销,其假期往返(或中途回家)路费均不得报销。参加非学历脱产培训、学习、进修的职工,时间在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 伙食费补助标准按出差规定执行,超过三个月的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12 元/天,特殊地区 16 元/天。(二)参加函授需要到外地接受面授或考试的,期间不享受出差待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三)到外地参加自学考试、职称考试以及社会资格考试的,凭单科合格证明按一般人员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四)批准参加研究生培训学习的人员,外出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按出差规定执行,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

15、销。超过三个月的伙食补助减半计发。第十六条 职工转院治疗等有关费用按照塔西南公司加强和10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职工、劳务合同工、离退休退职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批准转院治疗,新疆境内可凭票报销往返定额路费 760 元,凭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按照社保中心审核的住院天数计发住院护理补助费。标准为在岗职工:元/天人,由所在单位承担;离退休、退职或内退人员:元/天人,由经费核算中心计发;劳务合同工:元/天人,由劳务中心计发。新疆境外的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由个人自理。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公司医疗鉴定委员会审批,其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计发。经批准需转往外地就

16、医者,新疆境内乘坐飞机,由职工医院和社保中心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可报销飞机票。新疆境外乘坐飞机,由就诊医院开据证明,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可报销飞机票。返程(不分新疆境内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途中和未住院期间按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住院期间不发给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其护理人员可按一般人员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人数由职工医院和社保中心提出意见,一般不能超过两人。第十七条 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驻外机构人员在其长驻地工作期间不享受出差待遇,回塔西南办事视同出差。驻外机构职工子女在当地入托发生的托儿费凭据按塔西南公司报销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在当地入学发生的费用自理。11司机差旅费报销办法,由喀什昆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制定报公司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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