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14303665 上传时间:2017-10-3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庐阳区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制度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辖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范围:(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违法经营的行为;(二)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重大事故隐患;(三)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四)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五)消防及火灾重大事故隐患;(六)学校、医院、旅游及公共娱乐场所重大事故隐患;(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重大事故

2、隐患;(八)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九)其他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辖区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2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举报。举报方式可分为: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二、举报受理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负责对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安监办对举报情况应立即予以受理查实,举报受理必须在 15 天内结案回复;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对街道难以独立处理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经核实,形成书面材料,即时移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三、保密纪律街道办事处按照保密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发生泄密,产生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举报电话:2821538 传真:282153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