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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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基坑开挖基坑开挖专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构造物基坑开挖,现场土质较好,场地开阔,查地勘报告 得知挖至设计深度无地下水。开挖深度 3m 至 5m,本方案考虑采用二 级放坡,机械开挖。施工部署(1)拟采用 1 台日立 330 挖掘机开挖,1 台 50 装载机配合作业,4 个普工跟机作业。 (2)土方开挖前,首先应调查 清楚地下管线电缆等障碍物,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 和处理完毕。(3)根据甲方给出的控制线(桩)结合施工图纸完成轴线和 水准基点的设置,放出基坑开挖的灰线位置,。(4)土方施工阶段应在现 场设置临时施工运输道路,车辆通行应有安全人员

2、监护,保证土方施工 阶段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夜间挖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及安全措施。 二、施工方法二、施工方法 1、开挖前应清除开挖区域内的障碍物,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 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 边坡的稳定;材料和土应堆放在基坑边缘 1 米以外,且高度不宜 超过 1.5 米。 2、基坑(槽)开挖程序:测量放线机械大开挖上部 1.5m (放坡系数为 1:0.3)机械开挖至基底(放坡系数为 1:0.67) 基坑(槽)放线机械及人工检底。挖土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 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 1m 左右修边一 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

3、宽和标高。 3、挖基坑(槽 )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 1m 便可开始 2 刷边,挖至距离坑(槽)底 0.5m 时,应沿坑(槽)边每隔 2-3m 高差打 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 同时配备 0.5m 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 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面三刀端轴线(中心线) 桩拉 通线,检查坑宽,修理坑边。平坑底,清除土。 4、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基坑用人工挖 土, 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 应预留 10 20cm 一层土不挖, 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设计、勘察、建设、监 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

4、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 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基坑处理记录,作为竣 工资料保存。 6、当开挖基坑(槽 )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 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控而土质较差时, 应采 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 或下了地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 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 加固措施。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撑或砌、 石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堆 临时矮挡土 ,保护坡脚。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限半永性的、安 生可靠的支护措施。 7、挖基坑(槽)或挖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 1m 便可开 始刷边,挖至距主坑(槽)底 0.5m 时

5、,应沿坑(槽)边每隔 2_3 米高差 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 0.5 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 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桩拉通线, 3 检查槽宽,修理槽边,平槽底,清除余土。 8、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特 点将坡度沿全高做出12个宽0.7-0.8m的台阶,作为倒土台.然后按浅 基坑(槽)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从下阶弃到上阶土台后,再从倒土台弃 至坑边。完成流水作业。 9、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 10、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 保持 1m 以上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当土

6、质良好 时,材料应距挖方边缘 0.8m 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m,并在已完基础 一侧不应过高堆土,以免使基础、墙身产生歪斜裂缝。 11、在基坑(槽)挖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如 基底出现弱土层、枯井、古墓,应现设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 换填或其他加固地基方法处理。遇有文物,应做好保护,妥善处理 后再施工。 12、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分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 垫层,并在基坑(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 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应适当放缓边 坡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13、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设计、勘察

7、、建设单 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 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 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 4 为竣工资料保存。 三、质量三、质量标准标准 1、保证项目 基坑(槽)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 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及检验方法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及检验方法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mm) 检 验 方 法 基坑 (槽) 管道 场 地 平 整 排水沟 地基 (路) 面层 1 标 高 +0-50 +50 +0 -50 +0 -50 用水准仪栓查或

8、拉线尺量检查 2 长度宽度(由设计 中心向两向两边 -0 -0 -0 用经纬仪、拉 线和尺量检查 3 边 坡 坡 度 -0 -0 -0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 4 表 面 增 整 20 用 2m 靠尺和 楔形塞尺检查 注:本表项次 3 的偏差系指边坡度不应偏陡。 四、基坑(槽)保护四、基坑(槽)保护 1、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下沉、运土、 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 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在做好 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基坑(槽) 、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在防止扰动

9、或被 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基坑(槽) 、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换填砂砾或浇筑砼基 5 础, 应预留 150-250mm 厚土层, 在施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 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 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 电缆等, 应加以保护, 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土方基坑开挖和降低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 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 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五、安全防护措施五、安全防护措施 1、基坑开挖时,人工检底两人操作间距应大

10、于 3.0m , 不得对 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不应小 6m2。挖土应由上而下、 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 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 方法挖土。 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规定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 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 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3、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撑靠梯,或开斜坡,并采取防护 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4、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 面不得站人,土堆应先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

11、,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 来回碰撞;用平板车、翻斗车运土时,两车距不小于 10m,装土和卸 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 1m。 6 6、基坑(槽) 、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和敞露期间 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加以保护;在墙身周围不得堆土过高。 7、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履带式挖掘机距挖方边缘 0.8m 以外, 汽车不小于 3m,起重机不小于 4m;堆土高不超过 1.5m。 8、当基坑较深或晾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 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法。 9、大开挖基坑成形后,在基坑边四周作防护架和排水沟。 六六、临边的防护、临边的防护 1、 基坑四周用483.5mm 的钢管

12、打入地面 1000mm 深作为 防护栏杆的立杆,钢管距基坑边的距离为 500mm,防护栏杆 由上、下两横杆和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2 米,下杆离 地高度为 0.6 米,立杆间距为 2 米,并在栏杆底部用 180mm 宽 50mm 厚的木板作为挡脚板。 2、 在基坑周边挂安全提示标语和安全警示牌。 七七、扬尘治理、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 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 土方开挖时扬尘较大,应采用洒水等湿法作业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在大风天气里不得进 行对环境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 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7 5、建设工地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并由 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 6、 运输建筑材料、 垃圾和泥土等车辆, 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 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 污染周边环境。 7、 暂时不能运出建设工地的土方, 必须采取采用集中堆放、 压实、 绿网覆盖等有效措施,减少泥土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防止泥土 粉尘污染。闲置 6 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简单绿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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