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大药房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上传人:52****88 文档编号:136544167 上传时间:2020-06-2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连锁大药房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连锁大药房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锁大药房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连锁大药房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起 草 人:XX起 草 日 期:2020年05月15日审 核 人:XX审 核 日 期:2020年05月25日 批 准 人:XX批 准 日 期:2021年06月01日 执 行 日 期:2021年06月01日版号: 第 2 版 1、目的:规范本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责任: 4.1、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公司质量教育培训管理文件。 4.2、行政部为本公司人事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部

2、门,负责制定每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及质量培训工作的实施和考核。 5、内容: 5.1、根据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制定每年度的质量教育培训计划,针对公司不同岗位的各类人员,确定相关的培训内容及方法。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法、学时、考核要求等内容。 5.1.1、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5.2、专业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 5.2.1、专业技术人员是本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具体实施者,应努力创造条件使他们的质量管理知识、能力不断更新和提高,因此行政部应每年适当安排他们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的药事政策、法规及

3、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尽可能提供到质量管理先进公司学习、观摩的机会。并保证他们接受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5.2.2、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应主动参加药事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 5.2.3、执业药师、药师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并获得培训或继续教育证书。5.3、上岗培训: 5.3.1、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时,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必须进行岗位质量教育、岗位技能操作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3.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岗前培训或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5.3.3、从事药品购进、验收

4、、养护、保管、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或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5.3.4、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司机、电工、会计员、计算机操作员等,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4、各级员工接受质量教育培训后应进行书面及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岗位留用。如考核不合格,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继续培训、考核,合格者上岗工作。再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力满足其从事的岗位工作要求。 5.5、考核内容要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要有时间操作的可行性。5.6、质管部负责质量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每次培训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记录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为从事质量管理、药品购进、验收、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建立个人继续教育和培训档案。 5.7、每年12月份,质管部组织召开年度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本年度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下年度的质量教育培训计划。 5.8、培训档案保存5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