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6058197 上传时间:2020-06-2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9.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预青办20102号 关于下发2010年各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办: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根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0年各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2010年各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的实施意见,做好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2、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市综治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 考核按照省、市要求,考核评分共分为专项工作经费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两大类评分项目。第五条 专项工作经费在平安创建考核中占0.5分,要求县、乡两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扣0.5分;对达不到省综治委有关文件规定的“苏南、苏中、苏北列入财政预算的县(市、区)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分别

3、不少于6万元、3万元、2万元”要求的,扣0.3分。第六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实施情况为基准,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工作项目、青少年违法犯罪数据指标等三大类为主要内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占2分,按百分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基层基础工作(22分)1、各县(市、区)都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办公室,并能够根据人员变动作出及时相应的调整。(6分)2、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4分)3、县(市、区)预防领导小组会议及联络员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

4、日常工作规范正常。(4分)4、预防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被各级媒体、简报、信息采用不少于20篇。(4分)5、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4分)(二)重点工作项目(60分)年初制定下发的扬预青办20101号文明确提出了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帮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尝试建立专兼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工程”活动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等重点工作要求。以上述工作项目为主,充分发挥县级预防组织的牵头协调作用,整合资源、全市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长期坚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探索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工

5、作方式、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逐步形成各县(市、区)的工作品牌、工作特色和比较优势。1、“关爱工程”:按照“关爱工程”活动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开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对重点关爱对象底数清,并登记造册,上报内容具体准确,有迹可循。明确“关爱工程”的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开展“一对一”关爱活动,活动有帮教记录、台帐资料。联合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大规模集中关爱活动,营造关爱氛围,提高“关爱工程”活动的社会影响力。(20分)2、“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活动:按照“四有一无”目标展开创建活动,辖区内30%以上的社区(村)实现零犯罪。(10分)3、青少年法制宣

6、传教育: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尤其是闲散青少年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分)4、其他重点工作项目:各县(市、区)可上报其他重点工作项目供市预防办检查,其中包括: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青少年事务社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社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新生代农民工预防与关爱工作等。(此项目共20分,各地根据实际挑选两项,或另有创新项目也可自主申报,必报两项,具体要求如下)(1)年初确定重点工作项目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务实、具体。(2)推进措施扎实有效,按照时序进度进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7、,工作成效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4)发展壮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量,形成12项针对性强、可供推广借鉴的制度或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并提出进一步深化重点工作项目的举措。(三)青少年违法犯罪数据指标(18分)1、辖区25周岁以下(不含25周岁)青少年犯罪占比不高于上一年。(法院统计的数据资料,上升1个百分点内扣1分,超过1个百分点扣3分)2、辖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不高于上一年。(法院统计的数据资料,上升1个百分点内扣1分,超过1个百分点扣3分)3、辖区内在校生犯罪占比不超过3.5%或在校生犯罪人数低于上一年。(公安部门、检察院统计的数据资料,超过3.5%或人数增多的扣3分)4、

8、辖区内刑事作案成员中2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比不高于上一年。(公安部门统计的数据资料,高于上年的扣3分)5、辖区内刑事作案成员中未成年人占比不高于上一年。(公安部门统计的数据资料,高于上年的扣3分)6、辖区内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不高于上一年。(政法部门统计的数据资料,高于上年的扣3分)7、全年无杀人、投毒、绑架、强奸等团伙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在校生杀人或有关重大影响的暴力犯罪案件。(公安部门统计的数据资料,一票否决项,作评优参考)(四)加分事项1、大胆开拓、创新预防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有被省、市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推广;承接(办)全市性会议、活动。(有一项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

9、2、年度预防工作经费超过3万元,每超过该基数5000元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第三章 考核和表彰第七条 考核内容及有关数据的起迄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考核实行记分制,满分为100分。第八条 考核形式为各县(市、区)先对照考核内容逐条自评打分,及时向市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报送证明材料,并针对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形成3000字以内的经验总结报告。市级考核采取听汇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数据测评和实地走访等不同方式进行。第九条 考核情况纳入市综治委对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作为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表彰奖励的依据。第四章 附 则第十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从实际出发量化有关指标,对乡镇(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