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规范医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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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库管理制度 一、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签后,提前2日送交输血科。用血量少于200毫升或多于800毫升,或需输新鲜血液和血液成分时,除急诊抢救或手术急需用血者外,应提前3日通知输血科。二、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三、凡输注全血、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采血小板和冰冻血浆应ABO血型同型输注。四、按照输血记录单要求逐项填写配血结果。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

2、后自己复核。五、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六、按A、B、O、AB血型分别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并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每天两次记录冰箱温度(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七、配血合格填写输血记录卡后通知临床科室,由该科医护人员到输

3、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区、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输血完毕后由临床医生填写输血记录卡反应情况,护士将输血记录卡连同血袋送回血库并签字。八、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九、在输血过程中,如果发生寒战、高热、血尿等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症状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治疗;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详细的记录连同血袋送回血库。由血库工作人员查找原因,将结果进行登记,每月报医务科。十、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标签破损、字迹

4、不清;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未摇动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十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输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血事无小事”,发生差错事故应如实上报医务科。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出现差错或事故者予以批评教育并扣除奖金,后果严重的执行医院下岗培训制度。血库满足临床用血保证措施一、保证临床输血安全,严格按照卫生部2000184号文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规定,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血液用于患者。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输血指标,科学合理用血,大力推

5、广成分输血。二、我院临床用血一律采用邯郸市中心血站提供的合格血液,不得私自采供血用以临床;如血站血液告急时,由血库与中心血站联系(必要时由医院医务科出面)负责进行解决,不得私自应用属地以外的渠道提供的血液。三、根据医院临床用血情况,为保证工伤、急危重患者抢救需要,血库平时应库存部分血液,以备临床用血。血液的保存期较短,为避免浪费,及时补充更新库存。A型 800 毫升B型 1200毫升O型 1200毫升AB型根据临床需求而定。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一、检验科门口张贴生物危险标志,科内划分清洁区(更衣室)和操作区。二、实验室上岗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并经过岗前培训。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6、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四、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程序操作,减少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用口吸。五、工作人员在操作区内不得进食、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六、外来合作者、进修、实习和参观学习人员在进入检验科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本院医务科和本室负责人批准。七、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切伤、污染皮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污染衣物、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按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进行紧急妥善处理。八、检验后的各类标本和其他废弃物,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和卫生防

7、护制度一、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着装,穿白大衣,必要时戴手套和防护镜。二、为防止交叉感染,必须使用一次性用品 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试管等。采血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用品使用后要及时处理销毁。三、微生物标本在本室内经高压消毒灭菌后才能处理,污染的器皿要适当消毒后清洗。四、一般实验标本和用过的一次性器材等医疗废弃物,放置指定地点,统一由医院专人处理,实验室人员要履行签字交接制度。五、向病区提供的非打印实验报告,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后发出。六、实验室的空气、地面等环境要定期在下班前用紫外线照射3060分钟,工作台面用含1000mg / 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消毒。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

8、理规定一、主实验室要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入口处张贴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二、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三、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四、外来合作者、进修、实习和参观学习人员在进入检验科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本院医务科和本室负责人批准。五、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程序操作,减少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六、实验操作中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口吸。七、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独立工作。八、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九、实验

9、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有关的血清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接受免疫接种。十一、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十二、工作前后应消毒,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十三、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十四、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十五、实验室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相应的抗体水平测定。十六、工作人

10、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切伤、污染皮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污染衣物、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按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妥善处理,进行意外情况登记,填写处理记录表,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十七、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锐器。十八、剩余的样本应密封后置于适当条件下保存。十九、实验过程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二级生物安全柜二十、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方可运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处理规定一、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试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

11、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待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并填写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二、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由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对其进行恰当

12、而完整的病史记录。在其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三、伤害事故可能导致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黏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等情况,首先使用喷淋装置,尽快将污染物冲洗掉,然后再进行局部处理。暴露的黏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使用预防性药品,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

13、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四、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管道破裂等,立即关闭实验室,疏散现场的所有人员,对所有暴露人员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张贴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便气溶胶的消散及空气中较重微粒的沉降。在生物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消毒、净化处理。执行这项工作时应当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呼吸防护用具。实验室负责人除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五、培养物等传染性物质的破碎,被传染性物质污染的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破碎时,用布或纸巾覆盖,而后将消毒剂倾倒其上,放置30分钟。其后即可清理掉,玻

14、璃碎片应当用镊子清理。污染区域应当用消毒剂擦洗。清理破碎物品时如果使用了簸箕,应将其进行高压灭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剂浸泡24小时。清理使用过的布、纸巾、抹布及拖把,放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中。上述步骤均应佩戴手套。六、如果实验室的记录表格、其他印刷品或书面材料遭到污染,在妥善转抄或拷贝后,应当将其弃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七、试管破碎于密闭式安全离心杯中,所有密闭式安全离心杯在生物安全柜中装载和卸载。如果怀疑发生了破损,应当将其盖子拧松,而后将整个离心杯高压灭菌。八、防范蓄意破坏。坚固、厚重的门,牢靠的锁具以及限制出入,都是合适的防范措施。发现蓄意破坏情况后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视破坏种类按照上述方法

15、进行处理,并详细填写意外情况登记和处理记录表。检验疫情报告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实验室对法定传染病进行报告。二、检验结果是某些传染病的诊断证据,检验科细菌室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疫情报告工作: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肺炭疽病),一经确定,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科主任30分钟内报告医院医务科。乙类传染病(菌痢、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梅毒、流脑、乙脑等)发现后应报医务科。三、细菌、免疫室应按照规定将传染病检验结果单独设置登记簿,便于查询。急诊检验制度一、检验科实行24小时工作制。日常工作时间内的急诊检验由各实验组完成,中午、夜晚、节假日的急诊检验由值班人员完成。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关设备。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二、临床科室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急”字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急送检验科,注明标本采集时间。三、急诊检验标本需由检验科采集者,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在5分钟内采集完毕;动静脉血液标本由临床科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胸腹水等由临床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临床科护士收集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四、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记录收到标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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