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检察院对五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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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辽市检察院对五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调查 近三年来,双辽市境内连续发生五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两起涉案金额超过二百万,两起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最高的达到 1.9 亿元,在此之前该市未查办过此类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发生,既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又给涉案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遏制此类案件的上升势头,双辽市院就此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一、案件特点 1、涉案金额大,损失严重。这五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分别是 250 万元、300 万元、1860万元、2383 万元和 1.9 亿元,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当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失控时,所造

2、成的损失也是极其严重的,如张振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造成群众损失达 2148 万余元。2、许诺的利息越来越高。为增加吸收存款的吸引力,以吸收到更多的存款,犯罪嫌疑人许诺的利息越来越高,如双辽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加盟入股”名义给付月利息达10%为诱饵,较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高 50 倍左右,再如犯罪嫌疑人杨绪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以投 1000 元为例,一周返 200 元,五周返 1000 元,以后每 10 天返一次,一次100 元,共返 10 次,达到了 100%返利。3、涉案人数较多。这五起案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人员有 20 余人,其中有的既是犯罪嫌疑人,又是被害人,犯罪嫌疑

3、人往往劝说亲友、同学、同志、邻居等去存款,自己从中获取提成费,有的还跨省、跨地区非法吸收存款。此类案件的被害群众普遍较多,如犯罪嫌疑人张振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害群众就多达 400 余人,并造成了受害群众的集体上访。4、犯罪手段隐蔽性强。犯罪手段趋于隐蔽,如犯罪嫌疑人张振滨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从哈尔滨来双辽市注册开办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组织部分被害人参观其经营项目及过程,诱使被害人上当受骗。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其主体特殊身份为掩护,如犯罪嫌疑人周洪武、王晓慧均为信用社主任,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二、案件多发的原因1、高息回报诱惑。犯罪嫌疑人抓住社会公众贪小便宜和急于赚钱、赚大

4、钱的心里,或高息揽储,或通过虚构产品和项目具有高额的市场回报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对投资者许诺高比例的利息回报,在起初投资者得到高额回报的巨大赚钱效应趋势下,这些被迷惑的投资者或主动投资,或向亲戚朋友借钱投资,有的甚至抵押房屋贷款投资。双辽欣方发展有限公司便是如此。犯罪嫌疑人张振滨以公司名义收购粮食、生产水泥、养殖獭兔等名义,分别在长春、吉林、白城等地发展代理人员,并以“加盟入股”给付高息为诱饵,竟吸收公众存款 2383 万元,该公司以两个月为一期,月息 10%,除第一期、第二期部分群众的集资款返还外,因无法继续支付赎回资金和高额利息而“崩盘” ,共造成实际损失 2148 万元,被害群众有已经遭受

5、巨大损失,有倾家荡产,有甚至连累亲戚朋友共同遭受损失。2、法制观念淡薄。经过调查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有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可为了吸收和诈骗到更多的公众存款投资开发生产自己项目和产品,不惜铤而走险;有的不懂法,不经银行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以高比例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投资,结果触犯了法律。如这五起案件中,有两起是信用社主任擅自决定贴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直至案发仍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被害群众大多在非法集资者及其代理的夸大宣传和高比例利息回报诱惑下,心甘情愿的去“投资” ;有的虽然感到这种投资方式有问题,但在巨大的额利益诱惑面前,还是认同了这种投资形式;有的

6、虽然想及时收手,但还没等到“出局”时间,就已案发,造成损失难已你补。3、监督管理和打击不到位。目前,在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有管理部门担心影响招商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对招商企业日常经营检查和监督的相对较少,在对招商企业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漏洞。且此类案件最高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我们共批捕 13 人,判处实刑的仅有 5 人,其他多数判处缓刑,特别是就双辽欣方公司张振滨等人所造成的 2148 万元的损失而言, “犯罪成本”过低,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从而导致此类犯罪一再发生。三、对策1、要完善有关立法。建议应提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幅度,对造成国

7、家集体和群众实际损失的,建议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判处缓刑,从而增强打击效果,提高此类犯罪的“成本” ,增强威慑力。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通过对已经给社会公众造成巨大损失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群众“没有免费的的午餐” ,不通过合法途径和手段的投资融资,只能是骗人害己,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不参与,不帮助宣传,从源头上消除此类法制滋生蔓延的土壤,从而防止此类防止案件的发生。3、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要从公司注册、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加强管理,对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对检查、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要一查到底。政法机关要加大对构成此类防止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力,从根本上解决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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