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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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建标 108108 2008 2008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 2008 年 11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2008 年年 北京北京 前前 言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 加强公 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 依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 二 四年工程项目建 设标准 投资估算标准 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 建标 2005 19 号 编 制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的

2、指导思想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体现党和国 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 立足中国现实 参考国际标 准 功能优先 经济适用 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 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 给出了 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 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 总体布局的 原则要求 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 10 号 邮编 100020 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 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驻防和城乡建设

3、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 组长 詹福瑞 执笔人 李国新 冯守仁 朱为振 起草人 按姓氏笔画为序 邓菊英 尹岚宁 冯守仁 刘志学 朱为振 李国新 汤更生 张广钦 洪森 富平 程亚男 2007 年 11 月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规模分级 项目构成与选址 5 第三章 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7 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建设要 求 10 第五章 建筑设 备 12 附录一 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 表 13 附录二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6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说 明 17 第一章 总 则 18 第二章 规模分级

4、 项目构成与选 址 21 第三章 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 积 25 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建设要 求 29 第五章 建筑设 备 34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建设 项目的决策水平 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 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以实现和保障 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 信息和文化需求 依据法律 法 规及国家现行政策 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第二条 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 投资水平的全国性 统一标准 是编制 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是 有关部门

5、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 乡镇 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第四条 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 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 施建设 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 针政策 以人为本 科学规划 规模适当 功能优先 经济适用 环保节约 以大型图书 馆为骨干 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 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 惠及全民的公共 图书馆

6、服务网络 第六条第六条 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 量力而行 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第七条 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 并留有发展 余地 第八条第八条 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 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第九条 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 规范 规定的要 求 第二章第二章 规模分级 项目构成与选址规模分级 项目构成与选址 第十条第十条 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 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 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 兼顾服务功能 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

7、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 中型馆 小型馆 其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 标见表 1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 表表 1 规规 模模服务人口 万 服务人口 万 大型150 以上 中型20 150 小型20 及以下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 场地 建筑设备和图书馆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的房屋建筑包括藏书 借阅 咨询服务 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 业 务 行政办公 技术设备 后勤保障八类用房 各级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公共图书馆的场地包括人员集散场地 道

8、路 停车场 绿化用地等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的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 通风空调 强弱电及网络布线等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的技术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 网络设备和相关外围设备 视听及音 像控制设备 文献数字化加工与复制设备 图书防盗设备 文献消毒设备 流动图书车 缩微制品摄制 冲洗及阅读设备 视障和老龄阅读设备 装裱及文献修复设备 自助借还 设备 书架 阅览桌椅 目录柜 出纳柜台等家具设备 其他设备等 12 类 各级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功能及规模合理配置图书馆技术设备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选址的要求是 一 宜位于人口集中 交通便利 环境相对安静 符合安全和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 二

9、应符合当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 布局合理 三 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四 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用地应符合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的规定 绿地率宜 为 30 35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大 中型公共图书馆应独立建设 小型公共图书馆宜与文化馆等其他文化设施 合建 公共图书馆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 必须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并自成一区 单独设置出入口 第三章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藏书量 总阅览座席数量 按表 2 的控制 指标执行 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

10、藏书量 总阅览座席数量控制指标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藏书量 总阅览座席数量控制指标 表表 2 2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藏书量藏书量阅览座席阅览座席 规模规模 服务服务 人口人口 万 万 千人面 积指标 千人 建筑面 积控制 指标 人均藏书 册 件 人 总藏量 万册 件 千人阅览 座席 座 千人 总阅览 座席 座 400 10009 5 6 38000 60000 0 8 0 6 320 60 0 0 6 0 3 2400 300 0 大型 150 40013 3 9 5 20000 38000 0 9 0 8 135 3 20 0 8 0 6 1200 2400 100 150 13 5

11、 13 3 13500 20000 0 9 90 1350 9 0 8900 1200 注 1 服务人口 1000 万以上的 参照 1000 万服务人口的人均藏书量 千人阅览座席数指 标执行 服务人口 3 万以下的 不建设独立的公共图书馆 应与文化馆等文化设施 合并建设 其用于图书馆部分的面积 参照 3 万服务人口的人均藏书量 千人阅览 座席指标执行 2 表中服务人口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 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其建筑面积 藏书量和阅 览座席指标 3 建筑面积指标所包含的项目见附录一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时 首先应依据服务人口数量和表 2 确定相应 的藏书量 阅览座席和建筑面

12、积指标 再综合考虑服务功能 文献资源的数量与品种和当 地经济发展水平因素 在一定的幅度内加以调整 一 根据服务功能调整 是指省 地两级具有中心图书馆功能的公共图书馆增加满足 功能需要的用房面积 主要包括增加配送中心 辅导 协调和信息处理 中心机房 主机 房 服务器 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等用房的面积 二 根据文献资源的数量与品种调整总建筑面积的方法是 1 根据藏书量调整建筑面积 设计藏书量 藏书量指标 每平方米藏书量标准 使用面积系数 2 根据阅览座席数量调整建筑面积 设计藏书量 藏书量指标 1000 册 座席 每个阅览座席所占面积指标 使用面积系数 三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总建筑面积 主要

13、采取调整人均藏书量指标以及相应 的千人阅览座席指标的方法 调整后的人均藏书量不应低于 0 6 册 5 万人口以下的 人 均藏书量不应少于 1 册 四 总建筑面积调整幅度应控制在 20 以内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筑面积指标包括在各级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指标之内 50 100 15 13 5 7500 13500 0 9 45 900 9450 900 20 5022 5 15 4500 7500 1 2 0 924 45 1 2 0 9 240 450 10 2023 22 5 2300 4500 1 2 12 241 3 1 2 130 240 小型 3 10 27 238

14、00 2300 1 5 1 24 5 122 0 1 360 130 可以独立建设 也可以合并建设 独立建设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其建筑面积应依据服务的少年儿童人口数量按表 2 的规 定执行 合并建设的公共图书馆 专门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应控制在藏 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 10 20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比例参照表 3 确定 其总使用面积系数宜控制 在 0 7 公共图书馆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比例表公共图书馆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比例表 表表 3 3 比例 比例 序序 号号用房类别用房类别 大型大型中型中型小型小型 1 藏书区30 35 2 借阅区 30 55 60 55

15、 3 咨询服务区3 25 3 5 4 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区13 1015 13 15 5 业务区 9 10 9 10 6 行政办公区 555 7 技术设备区4 3 44 8 后勤保障区 666 第四章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公共图书馆建筑设计应适应现代图书馆服务方式的变化 满足图书馆开架与 闭架管理相结合 纸质图书与数字资源利用相结合 提供文献资源与提供文化活动相结合 的服务模式需求 根据其规模和功能合理设计 在外观造型 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上 注 意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 讲究实用效果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总平面布置必须分区明确 布局合理

16、 流线通畅 朝向和通风良 好 少儿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 并宜设置单独的出入口 有条件的 可设室外少年 儿童活动场地 老龄阅览室和视障阅览室应设在一层 后勤保障用房应尽量集中布置 公共图书馆馆区范围内的室外道路 围栏 照明 绿化 消防设施 管线沟井等室外 工程应统一规划建设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的交通流线组织应畅通便捷 主要出入口人 书 车要分流 标 识清晰 科学组织读者 图书和工作人员交通流线 藏书库 采编用房及书刊出入口的书 流通道宜与读者人流通道分开布置 要设计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疏散路线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应按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 2001 要求 进行无障碍设计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公共图书馆应配建公共停车场所 并宜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和地下空间 可根据实际需要按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或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确定机动车及自行 车车位数量 地下车库面积不在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之内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公共图书馆建筑应以多层为主 当用地紧张且城市规划许可时 可采用高层 建筑 但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空间不宜超过 6 层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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