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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人性假设的角度看高薪养廉制度摘要:面对腐败滋生蔓延的趋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在这反腐败的关键时期,不少政府官员和学者提出在中国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可以防止公务员贪污腐败。“高薪”是否能“养廉”在学术界是一个有争议的课题,可谓见智见仁。该文从人性假设的角度分析了高薪与养廉的关系,认为在中国实行高薪达不到养廉之目的。 关键词:公务员;人性假设;腐败;高薪养廉高薪养廉是指政府公职人员以优厚的待遇,使其不仅能够养家糊口,还能维持较高的消费水准,不致因为经济状况不佳以权谋私,从而安心工作,不贪污、不受贿、秉公办事,保持廉洁。面对腐败滋生蔓延的趋势,不少学者认为实行高薪养廉制度是防止公务员腐败
2、的“良药”。因为,在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取得成功,新加坡和香港是高薪养廉最为典型国家和地区。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且公务员队伍庞大、经济水平不高、地区经济差异显著的发展中国家,能否效仿西方发达国家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呢?本文从人性假设的角度探讨了高薪养廉制度的可行性与否。1.高薪养廉的理论剖析无论是政府工作人员还是理论工提出高薪养廉的理论依据不外乎有两点:一是我国公务员的收入普遍偏低,为了弥补相对偏低的收入,将公务员的收入普遍提高,可以起到抑制公务员腐败的作用;二是公务员的收入在现实社会的同等情况下相对来说不足以支付公务员消费支出的,公务员就要通过有关渠道弥补这种不足,从而贪污也是难以
3、避免的。因此高薪养廉变成了抑制公务员贪污腐败或促进公务员高效率从政的基本观点。该理论认为公务员的收入普遍偏低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如果公务员的收入“偏低”的话,人力资源的配置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按市场劳动力的规则,劳动力自然会从工资低的部门流向工资高的部门。加上公务员有特殊的身份,高工资部门非常愿意吸收从低工资部门撤出来的公务员。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尽管公务员的收入“偏低”,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离开公共部门到高工资部门工作。他们宁肯守着这根“救命草”,也不愿“挪窝”。其二,既然公务员的工资普遍“偏低”,公共部门在招聘、录用、补充新的公务员时,就会出现人才短缺、难以招聘到足够公务员的情况,社会
4、上就不会出现考公务员热的火爆场面,更不会出现几十个、几百个争夺一个职位的现象,但是无论是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各部门招聘公务员时都出现了人山人海的现象。显然,以公务员的工资“偏低”的理由提出高薪养廉是非常矛盾的。该理论还认为公务员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务员消费支出,不免有滑稽之嫌。公务员的收入以多少为标准?公务员的消费支出包括哪些项目?如果公务员的收入不足支付以消费支出,则可以推断公务员的经济福利小到社会平均福利以下,那么,公务员就会自动撤出公共部门到高于社会平均福利水平的部门寻找工作;另外公务员的收入难以满足消费支出,究竟以谁为参照对象?如果公务员的收入偏低是与8亿多农民、几千万的下岗工人、几百万
5、需要就业的大学生相比较得出,那么至少可以推断出两种情形。一是农民和下岗职工的社会福利水平可能高于公务员的福利水平,他们能够满足消费支出;二是公务员要撤出公共部门到其他部门,或是宁愿当农民或下岗,因为公务员以此可以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但是,我们的公务员并没有这样去做,他们宁愿在“一棵树上吊死”,也不愿放弃公务员的身份。毋庸置疑,高薪养廉的理论依据是非常脆弱的,高薪养廉制度可能迎合了既得利益集团的要求,显然损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2.人性假设与高薪养廉的关系人性假设是西方学者对人的本性深入研究后提出来的,对西方的管理产生过重要影响。西方管理者曾借助于人性假设理论,运用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调
6、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高薪养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手段,以此来提政府的绩效。那么从人质的本性特征来看,高薪是否能达到养廉之目的呢?2.1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也称理性人假设,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本性自私自利的经济人,人是理性的,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高薪的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公务员的薪酬,抑制公务员贪污腐败,达到廉政效果。高薪是养廉的前提条件,这里隐含之意为必须以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公务员的薪酬,满足公务员的最大利益,否则高薪不足以养廉。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水平还不高,人们对丰富的物质充满着欲望,根据高薪养廉的理论,目前即使实行了所谓的“高薪”也不能满
7、足公务员的一切消费支出。高薪能高到公务员买得起我们的高价房吗?买得起汽车吗?能满足公务员大吃大喝、高级娱乐吗?这不得而知。有人认为我们的公务员不一定是经济人,自然就不会有私欲膨胀,果真如此,我们又何必要实行高薪养廉呢;也有人认为新加坡就是实行高薪养廉的典范,我们为何又不行呢?我们并不否认新加坡的“高薪”制度的优越性,但是新加坡出了“高薪”制度外还配有严密而又严厉的制度,其执行制度的严厉扬名于世。我们还不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法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这种环境下,公务员以追求利益为“己任”实行“高薪”制度不仅达不到廉政的目的,反而还加剧公务员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倾向。从经济人假设的
8、角度来看高薪养廉,高薪只注重了人获取最大利益这一要求,然而经济人的最大利益是一个无止境的追求,即便高薪也难填其“沟壑”。另外。高薪只考虑到了经济人最大利益要求,而忽视了经济人其他方面的追求,可谓顾此失彼。2.2社会人假设霍桑实验第一次证明了人除了对于物质经济利益的需要以外,人还有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工作成就感等社会性的需要。人的需要是多样性的,人的社会性需要在某种程度上比物质经济需要更为强烈。高薪的实质是提高公务员的经济收入和物质收入,满足个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和消费支出。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遏制,反腐败好像走进了死胡同。于是,有政府官员和学者提出改
9、变反腐败的策略,以经济手段推进反腐败斗争。由此看来,高薪制度似乎是抑制公务员腐败的最最上策,人之所望了。高薪固然在一定时期或一定阶段能起到微小的作用,但是久而久之,高薪的边际效用就会递减。根据德国人戈森的边际理论可知,高薪的效用是逐渐递减的,到最好高薪的效用几乎为零。高薪不是万能的灵物,它无法满足社会人的多种需要,特别是精神上和心理上的需要,如安全、成就感、晋升、荣誉等,高薪对此却无能为力。同样,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告诉我们,保健因素并不能维持长久的激励作用,激励因素才是促进个人成长的重要因素。高薪犹如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中的保健因素,只能满足公务员短时期的需求,却忽视了比物质经济利益更为重要的
10、激励因素。因此,高薪难以达到减少或阻止公务员贪污腐败行为的目的。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看,高薪只能满足公务员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却得不到满足。相对而言,越是低层次的需要就越可能通过经济和物质条件来实现,如增加工资,而越是高层次的需求满足,则可能是更加需要通过精神的条件来满足。在我们看来,高薪能否满足公务员的低层次需求值得打一个大大的疑问号,公务员的高层次需求又如何解决得了?概言之,高薪养廉实则满足了社会人的经济物质需要,对于最重要而最令人关心的精神上的需要未给予重视。以高薪为手段来实现养廉可能事与愿违,在高薪的环境里可以“培养”出来四种类型的公务员,即贪庸型、廉庸型、贪能型和廉庸型的公务员。
11、高薪制度背离了社会人性的最主要的人性特征,本末倒置,适得其反,公务员搞钱权交易、贪赃枉法、行贿受贿会更加肆无忌惮。 2.3复杂人假设复杂人假设的基本内涵是: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人的需求因时间、因地点的变化而变化,即使同一个人的需求也会因时因地的变化发生变化;人还会因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变化,又产生新的动机和需求;人的能力不同而需求也不同。复杂人假设揭示了人的动机和行为是复杂的,因而人的需求也极其复杂。而且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中。高薪是否能够满足复杂人的需求?高薪是否能防止腐败?从本质上讲,公务员的腐败的土壤是什么,怎样的公务员才可以腐败或有腐败的主客观条件。根据对有关公开的腐
12、败案例的解剖就会发现,有控制权的公务员有腐败的机会或土壤,也就是社会上所说的有权才有腐败(通过公务员的抽样调查认为有腐败的达到976%)。同时,在调查中绝大多数人认为公务员的贪污腐败与公务员的收入高低没有必然的联系。既然绝大多数公务员认为控制权是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机会,那么高薪必然导致有控制权的公务员贪的胃口更大,利用权力寻租的机会更多。复杂人的需求始终处于变化中,在法制不十分完善,监督机制发挥不充分、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的情况下,有权的公务员就可能腐化堕落,他们行贿受贿、腐败的内容和方式也会发生变化,复杂人的本性就暴露无遗了。再说,高薪只是一个相对的量变,而非质的变化,高薪不能使公务员的个人
13、和家庭收入、生活条件、消费支出等有翻天覆的变化,因为高薪不能超出我们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平衡原则。所谓的“高薪”只能使公务员原来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绝达不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况。出于复杂人的本性,公务员的需求是变化的,在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有权的公务员就会贪污腐败。这样,高薪不仅没有起到防止腐败的目的,反而为公务员的腐败起到了推波助浪的作用。另外,复杂人假设理论认为人的能力不同而需求也不同。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怎样使公务员做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呢,高薪是否是强有力的保证?众所周知,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在全国来说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各行业之间的
14、工资、津贴、福利差别非常之大,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同一行业的工资、津贴、福利也有差别存在。实行高薪制度后,这种有差距的薪酬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高薪制度未体现按能力、贡献大小获取报酬的分配原则,公务员之间的薪酬更加不公平、差距更大。可想而知,基于复杂人的本性,公务员的动机和行为就会偏离正常的方向,他们甚至对现实更加不满,他们的价值观因此被扭曲。这样,公务员千方百计地捞取不法之财、腐化堕落的现象会更加猖獗。高薪满足不了复杂人多种多样的需求,脱离了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单凭高薪制度为经济手段难以达到反腐败的目的。结语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生产力还比较落后
15、,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不高。因此。现阶段的中国人性,其实质是市场经济范畴属性的反映。人们的价值观、思想跟行为免不了被烙上市场经济的烙印。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的廉政问题并非是由经济收入水平决定的,而是由其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思想意识以及社会规范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无论公务员是经济人、社会人还是复杂人,都有自己的消费欲望,因此社会规范是第一位的。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公务员无论属于何种人性假设,所谓的“高薪”只能勉强满足或不能满足或是根本不能满足公务员的低层次需求,公务员的高层次需求(心理需求和精神需求)成了水中月镜中花。高薪不是神医之手能包治百病,高薪达不到养廉的目的。同时
16、,高薪有悖于我们优秀文化传统。古之中国在为官、治国、从政、为民诸多方面,形成了厚德载物、励精图治、处贵戒奢、持满守约、为政清廉、克己奉公等一整套治国方略与行为标准。更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国忧民的为官胸襟。即使到了今天,胡锦涛总书记还在告诫我们“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现阶段,我们有8亿多农民在农村还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有相当一部分人口的生存条件还没有保证,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还有几千万人口还没有脱贫,上千万的下岗工人需要再就业,他们的衣食住行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们的公务员与之相比有天壤之别,假如我们的公务员要通过高薪来达到养廉的目的,从文化层次来说不能不是一种令人遗憾的退化。反腐败是国人所望,我们正处在反腐败的关键时期,绝不能“改枪换炮”以高薪制度为经济手段改变反腐败的战略。政府应以人为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惩防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