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EN30 1-1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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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 洲 标 准 EN30 1-11998年3月出版1999年5月第1次修订家 用 燃 气 灶 具第1-1部分 安全性 总则翻译:万新如ICS97.040.20 代替 EN30:1979,EN30:1979/A2 EN30:1979/A3 MOD2:1995及HD1003:1996主题词:燃气具、烹饪器具、家用灶具、烤箱、灶具、烤架、设备规范、性能评估、温度、试验、标识、名牌、技术、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家 用 燃 气 灶 具第1-1部分: 安全性总则本欧洲标准与1997年1月18日经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批准。CEN成员都有义务遵守CEN/CENELE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电工委员会)内部章程。

2、其中规定,本欧洲标准不许做任何改动,即可作为成员国的国家标准,涉及这类国家标准的最新目录和文献目录的参考资料,都可以向中央秘书处或任何成员国申请而得到。本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文本(英语、法语、德语),由CEN成员国负责翻译成其本国语言,并通知中央秘书处的任何其他语言的文本,具有和正式文本相同的地位。CEN成员是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国家标准化机构。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布鲁塞尔 ruede 大街 36号 B-1050在世界范围内,1998 CEN 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法的使用

3、权,保留给CEN成员国。 Ref. No EN 30-1-1 1999目录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定义3.1 一般定义3.1.1 转换3.1.2 可移动的3.1.3 标准条件3.1.4 机械固定的3.1.5 正常维护3.1.6 软焊接3.1.7 直接目的国3.1.8 间接目的国3.2 有关灶具的定义3.2.1 带有气罐的灶具3.2.2 独立式灶器3.2.3 装在两件家具中间的灶具3.2.4 装在一件家具内的灶具3.2.5 家用烹饪灶具3.2.6 一般灶具3.2.7 台灶3.2.8 单独煤气灶3.2.9 单独煤气灶和烤架3.3 有关燃气和压力的定义3.3.1 有关燃气的定义3.3.2

4、有关压力的定义3.4 有关灶器零部件的定义3.4.1 燃烧器3.4.2 辅助装置,控制装置3.4.3 其他零部件3.5 有关操作的定义3.5.1 黄焰3.5.2 熏黑3.5.3 质量流量3.5.4 体积流量3.5.5 热负荷3.5.6 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3.5.7 一次通风率3.5.8 一次空气3.5.9 离焰3.5.10 回火3.5.11 火焰稳定性3.5.12 开阀时间3.5.13 熄火延迟时间3.5.14 烤箱中心温度4、分类4.1 燃气的分类4.2 灶具的种类4.2.1 总则4.2.2 第类4.2.3 第类4.2.4 第类4.3 灶具的类别(见图2)5、结构要求5.1 一般要求5.1.

5、1 转换到使用不同的燃气5.1.2 材料5.1.3 清洁工作和维修的方法性5.1.4 强度5.1.5 燃气系统总成的气密性5.1.6 联结5.1.7 可移动灶具5.1.8 灶具的固定或稳定性5.1.9 附件5.1.10 在辅助能量波动中断和恢复状况下的操作安全性5.1.11 灶具的电气安全5.2 特殊要求5.2.1 旋塞5.2.2 控制手柄5.2.3 喷嘴和调节器5.2.4 烤箱恒温器5.2.5 点火系统5.2.6 火焰观察装置5.2.7 调节器5.2.8 煤气灶5.2.9 烤箱和烤架5.2.10 液化气罐隔室5.2.11 带冷却风扇的灶具5.2.12 灶具中未燃气的积累5.2.13 在时控烤

6、箱里的食品卫生6、性能要求6.1 一般要求6.1.1 燃气系统密封方法的可靠性和耐久性6.1.2 获得输入流量6.1.3 火焰观察装置6.1.4 操作的安全性6.1.5 加热6.1.6 液化气罐及其隔室的温度6.1.7 燃具的总检6.1.8 调节器性能6.1.9 带冷却风扇的灶具6.1.10 烤箱恒温器失效时的安全性6.2 煤气灶的特殊要求6.2.1 点火、交叉点火和火焰的稳定性6.2.2 燃烧6.3 烤箱和烤架的特殊要求6.3.1 点火、交叉点火和火焰的稳定性6.3.2 燃烧7、试验方法7.1 总则7.1.1 基准气和试验气7.1.2 试验压力7.1.3 试验程序7.1.4 平锅7.1.5

7、烤箱和烤架的温度7.1.6 带电源供电的灶具7.2 结构特性的验证7.2.1 强度7.2.2 强度、稳定性7.2.3 灶具中未燃气的积累7.2.4 由钢化锅-铝玻璃制造的主要件的破碎7.2.5 玻璃盖板上带切卸燃气通向燃烧器装置的煤气灶7.2.6 在时控烤箱里的食品卫生7.3 工作特性的验证7.3.1 一般性试验7.3.2 煤气灶特殊试验7.3.3 烤箱和烤架的特殊试验8、标志和说明书8.1 灶具标志8.2 包装标志8.3 说明书8.3.1 总则8.3.2 技术说明书8.3.3 使用和维护说明书8.3.4 转换到其他气种的说明附件A(提示附件)A.1 在不同国家销售的列入标准文本的灶具类别A.

8、2 灶具的供气压力A.3 在全国或局部地区销售的特殊类别的灶具A.3.2 来自表A.3的灶具类别是按4.2节的资料确定的,地区性供应的燃气特性为表A.4所示A.3.4 改变气种所允许的操作A.4 A.3所示特定类别灶具对应的试验气A.5 特殊条件A.6 各国现行的管道连接的要求附件B(提示附件)附件C(标准附件)需用的锅的特性C.1 在燃气燃烧器上试验用锅C.2 在电炉上试验用锅的特性附件D(标准附件)表面温度传感器D.1 设计D.2 确认试验D.2.1 原理D.2.2 程序D.2.3 确认附件E(标准附件)在灶具上和外包装箱上使用的符号E.1 按照第8章的规定必须在灶具上和包装箱上出现的信息

9、E.1.1 电力供应E.1.2 燃气类别E.1.3 压力E.1.4 国家E.1.5 类别E.2 其他附加信息E.2.1 一个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E.2.2 灶具全部燃烧器的热负荷E.3 按照8.1和8.2节的规定必须在灶具上和包装箱上出现的信息附件F(标准附件)防止接近点火系统的灼热零件附件ZA(提示附件):本欧洲标准各章节所反映的欧洲委员会(EC)指令的基本要求或其它条款。前 言本欧洲标准由CEN/TC49燃气灶具技术委员会编制,按照BT50/1996决议案决定的重新安排,其秘书处过去由法国标准化协会主持,而现今由意大利标准局主持。本标准取代EN30:1979,EN30:1979/A2:198

10、0,EN30:1979/A3 MOD2 1995和HD1003:1990 EN:欧洲标准,HD:欧洲协调文件最迟在1998年9月之前,或是通过出版等同文本或者签署确认,给予本欧洲标准国家标准的地位,而且最迟在1998年9月只前。不一致的国家标准必须作废。本欧洲标准是按照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下送给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指令编制的本标准支持EU(欧洲联盟)的指令。关于和EU指令的关系,请看提示附件ZA,它是本标准的必备的部分。在本标准范围内,本标准的第一部分之一“安全性”由第一部分之二“合理使用能量”加以补充,这两部分取代EN30:1985。本标准中不涉及有关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试验和

11、合格证书,包括那些用于辅助装置的这些内容的事项。在本欧洲标准中,没有提及有关氮的氧化物,NOX的排放的要求考虑到灶具的用度和它们的输出功率低,它们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注意:对于需要特殊类别灶具的国家(EN437:1993中规定)没有有关A3.3和A3.4的特殊信息,意味着一般要求(见5.2.3和5.1.1),也适用于特殊类别灶具。按照CEN/CENELE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内部规定: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必须实施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1、范围

12、(Scope)本标准按照此文本中称之为灶具的第4.2节所规定的类别,规定了使用4.1节给定的燃气的独立式和嵌入式家用烹调器具的结构和工作特性以及安全和标志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包含了如第3章定义的,属于4.3节规定类别的下列型式的家用烹调器具。单独独立式煤气灶单独嵌入式煤气灶单独煤气灶和烤架台式灶独立式烤箱嵌入式烤箱独立式或嵌入式烤架烤板独立式灶具嵌入式灶具除下文特别排除的以外,本标准适用于这些灶具或其不见,不论这些部件是单独的或组合在单一的灶具里,即使此灶具别的加热元件使用电能(即气电组合灶)也同样适用。本标准包含使用燃气的灶具上的设备的电气安全要求,不包含电热元件组成设备的电热元件的电气

13、安全要求。(参看电气安全规则)。本标准不适用于室外灶具与烟气排放管道相连接的灶具具有高温分解燃气烤箱的灶具不符合5.2,8.2.2节结构要求的具有被覆盖的燃烧器的灶具包含火焰观测装置和试图点火的持续时间受设计限制的自动点火装置的灶具装备有在自动接通/断开装置控制下,定期点火和熄火的燃烧器的灶具装备有一烤箱或带电扇的烤架的灶具。电扇或是用于供给燃烧用空气或是排放烟气,或是用于使烟气在箱体内循环流动。供气压力大于7.1.2节规定压力的灶具装备有一个燃烧器和电热元件能同时工作的工作室的灶具本标准不包含有关第三族燃气钢瓶,它们的调节器及连接器的要求。本标准仅包含型式试验。表1:不同类型家用灶具名称的三

14、种文字对照表2、引用标准(Normative Reference)本欧洲标准引用了注明日期和未注明日期的其它标准的条款,这些引用标准在本标准正文的相应处列出,下面列出引用标准书刊。对注明日期的标准,随后的修改或这些标准的任何一种的修订版,只有当修改内容或改版被包含在内时才能用于本欧洲标准。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可以使用。EN88 1991 进气压力直到200mbar的灶具的压力调节器EN125 1991 燃气灶具的火焰观察装置热电火焰观察装置EN257 1992 燃气灶具用机械式温度自动调节器EN437 1993 试验气试验压力灶具的类别EN60335-1 198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N60335-2-6 199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第二部分,家用烹饪炉灶、灶台、烤箱和类似用途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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