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防雷检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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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防雷检测管理制度 巴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防雷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找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御雷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岳阳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预防雷击危害,减少和杜绝因雷电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保证公司电网安全、经济运行,不断提高设备综合效能和防雷检测工作的管理水平,使防雷检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部、单位及由公司转供电的驻厂单位、乡镇企事业单位等电力用户。 第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能源部。 第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

2、章、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第五条、公司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防雷接地安全、检测管理全面领导,下设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按公司、事业部(单位)、车间分三级管理。 第六条、公司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设备能源部,防雷接地检测管理工作归口设备能源部负责,并在热电事业部设立防雷接地检测中心,负责对公司各事业部(单位)的防雷接地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防雷接地检测中心,设立防雷检测专职工程师一名,根据需要设专职防雷接地检测人员若干人。 在公司内部实行专业管理,有偿服务。 第八条、各事业部设备能源室设专职(兼职)管理工程师一人,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防雷接地检测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防雷接地检测中心

3、的指导。 第三章、级管理机构的权限和职责第九条、公司各有关部室 1、设备能源部(防雷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市有关防雷减灾文件精神和中石化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文件,牵头负责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公司领导指示,组织贯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 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负责公司范围内防雷防静电检测管理。 组织防雷防静电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直属单位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负责组织接待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察工作。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生产装置、工艺管道的防静电管理工作。 组织确定生产装置、工艺管线按流动介质的要求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

4、,并制定生产装置、工艺管线防静电管理规程。 3、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防雷安全监督、考核工作,根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4、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防雷措施的设计报审、实施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十条、防雷检测中心 1、负责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严格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防雷检测的管理,并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负责公司防雷检测计划的组织编写,并督促落实。 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安排防雷检测工作,在第二年的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各单位要根据检测中心的要求及时完成测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负责建立公司关键设备的主要设备的防雷装置台帐和

5、测试技术档案,负责编制公司的防雷检测报告,及时向上级政府监管部门报送。 4、负责对各单位防雷装置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各单位对防雷装置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测试方法及定期检测等。 5、负责对各事业部(单位)的防雷检测工作日常检查。 6、负责做好并监督各检测单位防雷装置检测仪表、仪器的定期校验和调试工作,妥善保管和使用仪表、仪器,建立仪表、仪器使用与维护制度。 7、组织防雷装置检测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改善和更新测试方法,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单位)主管科室 1、负责单位防雷检测工作的管理。 2、负责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等设施防雷装置台帐

6、和检测技术档案,负责本事业部(单位)的防雷检测报告的审核,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防雷检测中心)报送。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雷雨季节对防雷装置的检查、监控。 新增或检修后的防雷装置应随时报检、存档。 4、负责对本单位防雷装置的缺陷整改,对重点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检测中心汇报,提出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5、对防雷检测中心下达的信息,及时通报有关车间,并将关键设备的测试信息及时反馈到中心。 6、负责制定本事业部(单位)防雷检测管理制度,建立本单防雷装置检测网。 7、积极与检测中心人员及下属单位联系,握防雷装置的运行状态、发展趋势。 8、负责本事业部(单位)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计划的制订、编写。

7、第十二条检安公司各分公司负责对所在事业部单位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并做好检测档案,保事业部单位机动能源科(或其他主管科室)存档。 第四章专业管理要求第十三条防雷检测的执行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七条规定,其中包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指正、给予警告。 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防雷检测的执行原则,根

8、据省市有关防雷减灾文件精神和中石化有关制度文件,其中包括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018号) 2、岳阳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岳政办发199924号),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岳阳市气象局关于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岳市安xx08号。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试行)(中石化1989生字36号)及有关防雷设计、施工验收规范,集团公司检修规程。 第十五条防雷接地装置的检测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关键装置(设备)、要害部位(设备)每半年检测一次。 要求所有防雷接地装置在每年的二月份以前完成一次检测工作。 3月15日前上报检测报告。 关键装置(设备)、要

9、害部位(设备)每年的九月份增加一次检测工。 10月15日前上报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监测防雷装置必须采用法定计量部门标定的仪器进行检测,常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不合格的防雷设备及检测设备必需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不得回收利用。 第十七条在雷雨季节,要求各单位对运行中的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雷电发生后应对重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做好巡视记录。 第五章档案管理第 十八、公司机动能源部 1、国家有关防雷的法规、规程标准及规范。 2、公司防雷检测的年度报告。 3、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防雷检测中心 1、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防雷检测有关规程、标准以及技术资料,并

10、分类存放。 2、各事业部(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布置(布点及编号)图。 3、各事业部(单位)防雷装置资料(测试数据和防雷装置的运行情况)。 4、各事业部(单位)防雷检测报告。 5、各事业部(单位)关键装置要害部门设备雷击情况巡视记录。 6、各事业部(单位)A类设备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毕回复单、检查验收单。 7、各事业部(单位)防雷装置新增或迁移、变更记录。 第二十条各事业部(单位)主管科室 1、上级下发的文件、防雷检测规程、标准及技术资料分类存放。 2、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布置(布点及编号)图。 3、本单位防雷装置资料(测试数据和防雷装置的运行情况)。 4、本单位防雷接地检测报告。 5

11、、本单位防雷接地设备雷击情况巡检记录。 6、本单位防雷设备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毕通知单、检查验收单。 7、本单位防雷装置新增或迁移记录。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各事业部(单位_)防雷检测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配备完善的检测仪器、器具,从事检测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取证。 体二十二条防雷检测中心负责对各单位防雷装置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各单位对防雷装置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测试方法的情况掌握。 第二十三条防雷检测中心对各单位检测工作必须定期检查,对没有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强检,并按510%的比例进行不定期抽检,将检查和抽检结果进行考核,经纳入机动能源工作评比。 第二十四条防雷检测中心对各单位重点设备发现缺陷要及时得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第七章费用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各事业部防雷检测费用,原则上进维修费。 公司内无检测能力的单位,由防雷检测中心进行监测工作。 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六条、防雷检测中心所受费用防雷检测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电气安装部分)或参照岳阳市气象局收费标准。 7.235KV以内避雷器检测费用按输配电线路一次设备调试费用的40%收取。 7.3接地装置按接地极和接地网测试费用按照湖南省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7.4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部、单位以及由公司转供电的驻厂单位、乡镇企事业单位的户。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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