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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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产业集团 2019 年度第十四期超短融法律意见书 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2 JIAGNSU CHENGENG JIAGNSU CHENGENG LAW FIRMLAW FIRM 江苏省无锡市县前西街 168 号产业集团大厦 5F 邮政编码 214031 ADD 5rd Floor Industry Group Mansion No 168 Xian Qian West Street Wuxi Jiangsu TEL 0086 510 82792981 FAX 0086 510 82792980 PC 214031 关于关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行发行 20192

2、019 年度第十四期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之之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2019 辰律非字第 018 10 号 致 致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 2019 年度第十四期 超短期融资券 以下简称 本期发行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 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 办法 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 交易商

3、 协会 发布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 试行 以 下简称 业务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等规范性自律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 管 理规则 就本期发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本所依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 对发行人本期发行的法定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调查 查阅了本所认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查阅的文件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 发行人所提供的文件 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真实 完整 有效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 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

4、要 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 发行人及其他 无锡产业集团 2019 年度第十四期超短融法律意见书 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3 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 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所对该等事实和规定的了解和理解发表 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发行人发 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对本期发行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本期发行所涉及到的

5、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未 对有关会计 审计 信用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如 涉及会计 审计 信用评级等内容 均为对发行人制作之发行文件及有关中介机 构出具之专业报告中列载之数据 结论的严格引述 该等引述并不意味本所对这 些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期发行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 本所在此同意 发行人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发行申请所必备 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 交 易商协会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6、要求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 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1 发行人是依据 公司法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系 1995 年 10 月 5 日经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 公司 发行人目前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07 月 11 日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202001360026543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2067 09534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蒋国雄 住所地为 无锡市县前西街 168

7、 号 2 发行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 3 根据交易商协会于 2010 年 5 月 25 日作出的中市协发 2010 37 号 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特别会员资格通知书 发行人系交易商协会会员 接 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4 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合法合规 1 发行人设立 重组及名称变更情况 无锡产业集团 2019 年度第十四期超短融法律意见书 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4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 由无锡市交通局出资 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名称为无锡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 资本为 20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为公路 航道 桥梁 港口 站埠等交通基础

8、设施工程和其他交通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等 2007 年 3 月 根据锡委办发 2007 6 号 关于整合组建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方案 锡政发 2007 53 号 锡证字 2007 0215 号 关于变更设立市产业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 及锡国资权 2007 38 号 关于将对原轻工等 4 家资产经 营公司相关债权划转市产业经营公司并转增资本的通知 无锡交通发展有限公 司和无锡市贸易 轻工 电仪 纺织等资产经营公司重组成立无锡产业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24 日 无锡市市委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锡委办发 2008 10 号 市 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 和无锡市人

9、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3 月 5 日发布的锡 政办发 2008 51 号 关于组建产业发展集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批准 由无锡产 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并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 以及无锡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 位所持有的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后成立产业集团 合并后公 司名称变更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 117 840 万元 下设四个控股子公司 分别为 无锡市太极实业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宏源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 历次增资情况 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9 月 30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10、管理委员会锡国资企 2008 41 号 关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增资 24 165 万元 以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42 005 万元 第二次增资 2008 年 12 月 26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锡国资权 2008 61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批复 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增资 96 210 万元 以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资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38 215 万元 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11 月 10

11、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锡国资企 2009 46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 的批复 锡国资权 2009 71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 无锡产业集团 2019 年度第十四期超短融法律意见书 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5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吸收合并持有的无 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至注册资本 合并基准日为 2009 年 5 月 31 日 将原无 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 13 483 万元 资本公积 10 891 万元 未分配利 润 570 万元转增本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 2

12、63 159 万元 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12 月 9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锡国资权 2009 76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批复 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增资 37 798 万元 其中 以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资 37 636 万元 以实物 房屋 出资 162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 注册资本变革为 300 957 万元 第五次增资 2010 年 3 月 12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0 22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以

13、货币增资 19 991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 本变更为 320 948 万元 第六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8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0 75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以货币增资 2 972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 323 920 万元 第七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18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1 53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以货币增资 1 800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

14、资本变更为 325 720 万元 第八次增资 2012 年 3 月 26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2 18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批复 以土地 房产增资 13 147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38 867 万元 第九次增资 2012年8月2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权 2012 42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批复 以货币增资 4 400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43 267 万 无锡产业集团 2019 年度第十四期超

15、短融法律意见书 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 6 元 第十次增资 2013 年 7 月 26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3 53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批复 以货币增资 5 400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48 667 万元 第十一次增资 2013年12月24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3 87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以货币增 资 102 701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58 938 万元 第十二次增资 2014 年 8 月 25 日

16、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4 42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以货币增 资 6 000 万元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64 938 万元 第十三次增资 2014年11月17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企 2014 61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吸收合并无锡市轻工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的批复 合并无锡市轻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无锡市轻工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 3 929 17 万元 实收资本 3 929 17 万元 吸收合并后产业集团注册资 本变更为 368 867 10 万元 实收资本变更为 368 867 10 万元 第十四次增资 2017年12月13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锡国资 权 2017 71 号 关于同意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用于增加无锡市苏南农 副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的批复 同意将省财政厅拨付下达的中央财 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资金 3200 万元 以货币形式增资 增资后发 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72 067 095343 万元 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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