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机长余辉光谱和亮度测试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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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机长余辉光谱和亮度测试系统项目采 购 文 件项目类别:专用设备项目编号:NYCG2017-S004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2017年2月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9第四章 项目需求11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4第一章 采购公告南京邮电大学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机长余辉光谱和亮度测试系统项目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机长余辉光谱和亮度测试系统项目(项目编号NYCG2017-S004)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

2、机长余辉光谱和亮度测试系统 1套具体要求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机长余辉光谱和亮度测试系统项目需求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提供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若非生产者,须提供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3、投标人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声明;4、本项

3、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南京邮电大学”网页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递交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9:00-10:3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行政南楼240室投标文件接收人:瞿老师采购单位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投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六、开标有关信息具体开标时间、地点:递交标书时另行通知。七、缴纳费用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时缴纳100元标书费,300

4、0元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或现金。不接受转账、转账支票或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户名:南京邮电大学 账号:4301011209001047531开户行:工行南京察哈尔路支行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866541 邮政编码:210046邮箱: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l、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5、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6、,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8、采购文件的修改8.l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南京邮电大学”网站上公布,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编写标书有充分时间对标书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

7、.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投标文件目录;10.2投标函:须含投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10.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2)相关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须查验原件);(6)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8、7)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简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公章。10.4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开标一览表。(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和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供货期等;每项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2)报价采取总承包方式,包括所投产品、安装调试、服务、运输、税金及其它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国产设备以人民币报价;如是进口免税产品,报美元价并报

9、不含税人民币价,按人民币:美元=7.33:1(其中包括货款、报关费用、外贸代理手续费等)换算CIP南京邮电大学项目现场美元价。(3)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中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并单独装在小信封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0.5投标人参照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准确描述,并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定型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加工定制及配套装置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其中主要部件为定型产品的,则须提供与采购文件相一致的带有技术参数的产

10、品说明书;10.6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商务条款提供交货安装、工期保证等方案以及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0.7投标人的业绩情况;10.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10.9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别装订成册。11、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叁仟元(3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2.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中国

11、注册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提交。12.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内撤回其投标书;(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天内有效。如果采购人在有效期之内,可向投标人提出缩短或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4、投标文件份数

12、和签署14.l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人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14.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时,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5.2文件袋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副本、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

13、.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6、投标截止日期16.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迟交的投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回。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18.2投标截止日期

14、后不可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l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公开开标。如有必要可以让投标人有一定时间的陈述,或接收评标工作组成员的提问后退场。19.2开标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0、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0.l公开开标后,直至通知投标人中标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

15、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0.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21、投标的澄清21.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工作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1.2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要求做出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1.3 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2.1无效投标条款:(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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