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潮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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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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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潮应急监测 赤潮应急监测 n赤潮相关概念 n赤潮应急监测预计划 n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n赤潮对渔业资源的危害 赤潮相关概念 n赤潮(red tide):海洋中某些微小(2- 20微米)的浮游藻类、原生动物或更小 的细菌,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爆发性繁 殖或突然性聚集,引起水体变色的一种 自然生态现象 n水华(water bloom):是一种在淡水中 的自然生态现象,多数是由藻类引起的 如蓝细菌、绿藻、硅藻等 赤潮相关概念 n藻华(Algal Bloom) n有害藻华或有害赤潮(Harmful Algal Bloom,HAB):指一种或几种有害藻类 的细胞浓度达到可危害海洋生物或其毒 素在海洋生物中

2、的积累足以毒害其他消 费生物,甚至毒害人体的藻华事件 赤潮相关概念 n富营养化(Eutrophication) n赤潮发生的机理虽然至今尚无定论 n富营养化是赤潮发生的物质基础之一 n海水富营养化的决定因素是氮、铁,而 淡水富营养化的决定因素是磷 我国赤潮灾害 n1999年7月13日, 渤海 6300平方公里, 7亿 n2000年5月,东海 一万多平方公里 厦门杏林湾赤潮 2007年5月 太湖蓝藻暴发 2007年6月 滇池蓝藻暴发 赤潮应急监测预计划 n测站布设原则 n监测内容和项目 n监测方法:赤潮监测技术规程 HY/T069-2005 n监测程序:根据监测内容和项目及监测手段确定 n监测结

3、果 测站布设原则 n以获取该海区反映总体环境质量状况的代表 性样品为目的进行布设。一般可根据赤潮发 生的范围、漂动状态,在赤潮发生区的中心 及周边设站采样 n在赤潮发生区外设部分对照测站。测站数应 视赤潮发生区范围的大小而定 监测内容和项目 n赤潮现场观测:准确地点、周围环境、赤潮带形 状、面积、色泽(包括录像、摄影及现场描述等) n跟踪赤潮带:赤潮带的宽度和长度变化、漂移方 向、表面流等 n监测项目:色、嗅、漂浮物、气压、风向、风速、 气温、透明度、水色、水温、pH值、DO、COD、 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铵-氮、浮 游生物、赤潮生物、叶绿素a、底泥孢囊以及赤潮毒 素等 监测

4、结果 n赤潮监测通报:在赤潮发生期间随时向上级部门、 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通报的包括赤潮发生的范围、 种类、生物量、水文气象和理化要素监测数据、危 害程度等内容的动态性信息 n监测报告:整个监测结束后的总报告、包括原始资 料、公文资料、现场图片、录像、发生区海图、监 测数据汇编、现场描述笔录以及对该次赤潮发生进 行判断和评价的文字报告等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海洋局 2005.11) n总则 n赤潮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n赤潮应急工作程序 n赤潮信息发布 n技术规定 n奖励与责任 n附则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赤潮应急工作程序 一级应急工作程序 n一级应急启动条件: 在我国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 ,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n无毒赤潮面积8000平方公里以上(含),或有毒赤潮灾 害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含) n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死 亡病例10人以上 n一级应急处置: 当赤潮达到一级应急响应条件时,获 知现场确认信息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在3小时之内以 传真形式通报国家、海区和省三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海区分局和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每日将赤潮监测预 测信息和采取措施情况通报国家海洋局领导小组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赤潮应急工作程序 二级应急工作程序 n二级应急启动条件: 在我国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n

6、发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含)、8000平方公里以下 的无毒赤潮或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含)、5000平方 公里以下的有毒赤潮 n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身 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个以上或死亡510人 n二级应急处置: 在6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通报国家、海 区和省三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频率不小于1次/2日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赤潮应急工作程序 三级应急工作程序 n三级应急启动条件: 在我国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 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n发生1000平方公里以上(含)、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 无毒赤潮或500平方公里以上(含)、1000平方公

7、里以 下的有毒赤潮 n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灾害海水, 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个以下或死亡人数5人 以下 n三级应急处置: 在24小时之内通报海区和省两级海洋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频率不小于1次/3日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技术规定 n现场监测 n分析预测 n赤潮减灾防灾措施 n赤潮应急终止条件 n赤潮灾害评估 技术规定 现场监测 n赤潮灾害发生时间、地点、面积(范围) n赤潮发生海域内各项水文、气象、理化和 生物指标的变化情况 n赤潮生物种类与毒性,赤潮区域内藻类、 贝类和鱼类的毒素含量 技术规定 分析预测 n赤潮灾害发生地点、面积、海区气象、 海况等,评估赤潮灾害的可能规模

8、,初 步预测赤潮灾害的发展趋向 n赤潮灾害是否对生态敏感区如浴场等造 成影响 n赤潮灾害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n赤潮灾害是否对养殖区环境状况和海产 品质量构成威胁 技术规定 赤潮减灾防灾措施 n及时对赤潮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危害做出通报 说明 n在渔场、养殖区发生赤潮灾害,根据赤潮毒素 情况,由沿海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禁捕、封闭等 措施 n赤潮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开展鱼贝类食物中毒 防治等与赤潮灾害有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 育,加强食用海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中 毒病人的应急医疗救治;有毒赤潮灾害发生后 ,通过媒体及时对公众进行宣传,避免食用污 染的水产品 技术规定 赤潮减灾防灾措施 n选择合适的

9、赤潮灾害消除方法,如化学消 除法、高岭土沉降法、围隔栅法、气幕法 和回吸法等物理、化学或生物法消除赤潮 n采取切实可行的减灾和防灾措施减轻赤潮 危害,如指导养殖户采取迁移、沉放养殖 网箱,采用清洁饲养或臭氧处理快速清除 经济贝类体内赤潮毒素等 n海上应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海上救生设备 、防水服、防水手套、口罩等,尽量避免 皮肤与赤潮水体直接接触 技术规定 赤潮应急终止条件 n无毒赤潮完全消失时 n有毒赤潮完全消失,且赤潮毒素含量低 于人体安全食用标准时 技术规定 赤潮灾害评估 n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渔业资源损失、水产 养殖业损失、旅游业收入减少或人体健 康损失等 n间接经济损失包括水产品质量的下降、

10、 水产品加工业产量及质量的下降及对海 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赤潮对渔业资源的危害 n破坏渔场饵料基础,造成渔业减产 n赤潮生物的异常繁殖,可引起鱼、 虾、贝等经济生物瓣机械堵塞,造 成这些生物窒息而死 n赤潮后期,赤潮生物大量死亡,在 细菌分解作用下,可造成环境严重 缺氧或者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 使海洋生物缺氧或中毒死亡 n有些赤潮的体内或代谢产物中含有 生物毒素,能直接毒死鱼、虾、贝 类等生物 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事故调查 农渔函199662号: 污染死鱼调查方法(淡水) 1997年3月26日农业部第13号令发布施行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渔业水域环境 污染事故调查 n有关定义

11、n调查内容 n样品采集和固定保存 n调查报告 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事故调查 n渔业水域:指鱼虾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及其他水生动 植物的增养殖场 n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指由于单位和个人将某 种物质和能量引入渔业水域,损坏渔业水体使 用功能,影响渔业水域内的生物繁殖、生长或 造成该生物死亡、数量减少,以及造成该生物 有毒有害物质积累、质量下降等,对渔业资源 和渔业生产造成损害的事实 调查内容 n一般情况调查 n鱼的形为、形态及环境特征调查 n污染物及污染源调查 n实验室检验分析 一般情况调查 n死鱼事件当事人及报告人的姓名、单位 、职业 n死鱼发生地点 n死鱼的范围及面积

12、 n死鱼品种、数量及个体大小 n死鱼的水体类型及特征 n死鱼前各种异常情况 n死鱼之前投饵和摄食情况 鱼的行为、形态及环境特征调查 n死鱼发生的时间 n鱼类死亡速率及死亡持续情况 n浮游动物品种、数量变化 n浮游植物品种、数量变化 n死鱼发生季节及水温 n死鱼个体大小的选择性 n死鱼品种的选择性 n鱼的行为反应 n鱼的形态特征 鱼的行为、形态及环境特征调查 n其它水生植物、动物受害状况 n鱼体附着物检查 n病原体检查 n死鱼发生形式 n水体溶解氧状况 n水体pH值 n水体味道 n水体颜色、浊度、漂浮物、泡沫等 n急性致死试验 污染物及污染源调查 n死鱼水体及其周围地区固废情况调查 n农药、化肥

13、使用及流失情况调查 n 污水库、污水管泄漏、溢流情况调查 n水上化学物运输情况调查 n水下工程(如疏浚河道)情况调查 n化学物容器清洗情况调查 n化学物加工情况调查 污染物及污染源调查 n化学物投放情况调查(如灭螺、杀蚊等) n人为投毒情况调查 n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污情况调查特 别是非正常排污和事故排污情况调查 实验室检验分析 n死鱼现场、参考点及排污口水样分析 n死鱼现场、参考点及排污口底泥样分析 n死鱼现场及参考点鱼体残毒分析 n死鱼现场及参考点鱼体生化指标分析 n毒性再现试验 n鱼体组织解剖检查 样品采集和固定保存 n采样布点原则 n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水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14、 n底泥样品的处理与保存 采样布点原则 n样品采集应在事件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 n死鱼现场、参考点、污水排放口,渔业用水进口 都应设采样点 n参考点应放在死鱼区的水流上游没有发生污染死 鱼的水体,大水面参考点应放在远离死鱼区的水 体,池塘参考点可设在条件相当,相邻的没有发 生死鱼的池塘 n布点应考虑样品的代表性。较宽水体可在一个断 面两个近岸水体及中间设三个采样点,较窄水体 可在每个断面中间设一个采样点,大面积死鱼可 设23断面。并考虑沿水深上、中、下三层取样 但根据受损鱼的生活习性,取样深度应有所侧重 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取样:在死鱼现场所取鱼样必须是具有代 表性的合格样品 n一

15、级样品:较长时间在浅水区游动,即使受到 惊吓也不立即游去;较长时间在水面上飘浮, 受到惊吓也不立即下潜或者下潜后又马上浮出 水面;游泳行为异常,形态发生变化的鱼 n二级样品:刚刚死亡不久,没有出现腐败现象 的鱼 n所取鱼样应包括受影响的不同品种和不同个体 大小的鱼 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样品大小取决于所分析的项目 n无机物分析样品:每一取样点,每一品种至少 三个样,而每一个样要大于100 g(可以是几条 鱼重量之和) n有机物分析样品:每一取样点,每一品种至少 三个样,而每个样要大于250 g(可以是几条鱼 重量之和) n挥发性分析样品:每一取样点,每一品种至少 三个样,而每一个样大于10

16、0 g 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样品的现场处理和保存: n活鱼样品:应放入聚乙稀袋中并充氧,高 温季节要将聚乙稀袋放入含有碎冰的容器 内 n死鱼样品:应冷冻、低温或加固定液保存 n因检验项目不同,处理方法不同 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用于化学分析的鱼样: n用于农药和有机物测定的鱼样,要用干 净清水清洗数次,然后用铝箔将鱼卷包 起来,尽快冷冻。用于有机氯农药和石 油烃测定的样品,在采集和预处理过程 中应避免采用塑料器皿和含有卤代烃或 石油烃的试剂。对于挥发性强的样品应 放在隔绝空气的密闭容器中并尽快冷冻 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用于化学分析的鱼样: n用于金属或其它元素测定的鱼样,在聚 乙烯塑料瓶中冷冻保存 n用于特殊分析的次级样品(如脑、鳃、 血液等)应在现场取出后放入干净的玻 璃瓶内,尽快冷冻。主要是用于乙酰胆 碱脂酶等分析 鱼样的采集、固定与保存 n用于组织检查的鱼样: n最好现场检查,如有些项目不能进行现 场检查,则取样后马上放入固定液中( 不能冷冻保存),固定液与鱼样体积比 为10:1 n固定液为10%的缓冲的中性福尔马林液 长时间保存可以移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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