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预选场址条件比较表-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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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H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MH 501x-201x 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Aerodrome Site Selection (征求意见稿)*-*-*发布 *-*-* 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Aerodrome Site Selection(征求意见稿)MH/T 501X-201x主编单位: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批准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施行日期: 201x 年 月 日中国民航出版社201x 北 京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公告201x年第 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发布

2、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的公告现发布民用运输机场选址规范(MH/T 501x-201x)行业标准,自201x年 月 日起施行。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国民用航空局201x年 月 日前 言前 言本规范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能力建设要求,由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主编完成。本规范为首次编制,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技术规范,总结和吸收了多年来民用运输机场的选址成果和经验,经多方面调研、征求意见和多次专家咨询,并反复讨论和修改后,审查定稿。本规范第一章由张立安、冀鹏编写,第二章、第三章由张立安、薛小刚编写,第四章由薛小刚、刘继军编写,第五章由薛小刚、刘

3、继军、刘震起、徐军库编写,第六章由何运成编写,第七章由冀鹏、刘震起编写,附录A由刘继军编写、附录B由刘震起编写、附录C由薛小刚、刘继军编写,附录D由薛小刚编写。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1号,邮编:100101,传真:010-64922708,电话:010-64922037,电子邮箱:),以便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主 编: 参编人员: 主 审: 参审人员: II目 次目 次1 总 则- 1 -2 基本要求- 2 -3 选址基本程序- 4 -4 初选- 6 -5 预选-

4、 9 -6 航行服务研究- 13 -7 比选- 15 -附录A 气象资料统计用表- 18 -附录B 预选场址条件比较表- 22 -附录C 选址成果报告- 25 -附录D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场址的意见模板- 33 -标准用词说明- 52 -引用标准名录- 53 -1 总 则1 总 则1.0.1 为适应我国民用运输机场建设需要,规范民用运输机场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满足机场可持续发展,使选址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确保选址成果的科学性,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迁建民用运输机场的选址。军民合用机场除满足本规范外,还应满足军用机场使用要求。1.0.3 机场选址应遵循空地结合、

5、技术优先、经济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1.0.4 机场选址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2 基本要求2 基本要求2.1 场址在规划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2.1.1 场址应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2.1.2 场址应与城市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规划相协调。2.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2.2.1 机场的进离场航线及所使用空域不得与周边机场及现有空域存在不可协调的矛盾和冲突。2.2.2 场址净空和气象条件应满足机场安全运行的要求。2.2.3 场址应避开各类禁区、限制区,宜避开各类对建设和运营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如洪水淹没区、城市泄洪区、采空区等。2.

6、2.4 场址与易燃易爆、产生大量烟雾以及电磁干扰等设施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2.3 场址在社会服务及环境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2.3.1 场址宜与服务对象距离适中,地面交通便利,便于旅客出行。2.3.2 机场起落航线宜避开城市上空,减小飞机噪音对环境的影响。2.3.3 场址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及文物保护要求,场地不宜压覆矿产资源。2.4 场址在建设条件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2.4.1 场址地域范围应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2.4.2 场址应具备建设导航、通信、监视台站和助航灯光设施的条件。2.4.3 场址应具备建设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供油、通信、交通、排水等配套设施的条件。2.4.4

7、 场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电磁环境相对良好,地形、地貌相对简单,土石方工程量相对较少。【条文说明】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应避开活动性地震断层、泥石流发育区域。宜避开以下区域: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或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区域(如: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对建筑物有地震危险的区域(如: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物有严重不良影响的区域(如:有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区、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如: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大型尾矿库及废料场(库)的坝下方)。2.4.5 场址应节约用地、合理用地,

8、充分利用荒地、劣地,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和林地,拆迁量较少。2.4.6 工程投资经济合理。3 选址基本程序3 选址基本程序3.1 机场的定位和规模3.1.1 选址工作开展之前,应首先分析机场的服务对象和范围,明确机场定位。 【条文说明】由于用地规模与机场的定位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机场选址开展之前,需明确机场的定位。3.1.2中型及以上机场应初步预测近、远期客货吞吐量,并据此确定机场规划跑道数量;小型机场可通过类比同类机场估测旅客吞吐量。【条文说明】机场的分类方法详见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对于小型机场来说,一般为一条跑道,由于客、货吞吐量比较小,预测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仅做类比估测。

9、3.1.3 结合主要使用机型和航程,提出机场飞行区指标、跑道数量、长度及构型;3.1.4 初步确定机场近、远期用地规模。【条文说明】机场项目建设用地除满足机场近、远期发展以外,还需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5157号)的有关规定。3.2 选址基本阶段3.2.1选址工作分为初选、预选、比选三个阶段。3.2.2初选阶段主要工作是在主要服务对象周围较大地域范围内,通过图上作业、现场踏勘,寻找具有可能建设民用运输机场的场址。初选的重点是选址方向和范围的确定。3.2.3预选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初选场址进行筛选,选择场址条件相对较好的作为预选场址。对预选场址的地面建设和空中运行条件进

10、一步研究论证,估算工程量和投资。预选的重点是场址各个因素的分析。3.2.4比选阶段主要工作是对预选场址空中和地面的技术经济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后,从中推荐首选场址。比选的重点是对关键要素进行评价。4 初选4 初选4.1 一般规定4.1.1 初选场址的数量宜不少于5个。【条文说明】提出初选场址数量的要求,是为了保证场址选择时,对于有可能作为机场场址的地域范围都作了考虑。当初选场址数量由于各种限制因素实在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经充分论证可以减少。4.1.2 应收集和分析当地的风速风向统计资料,结合地形初步确定跑道方位。【条文说明】跑道方位应使拟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机场利用率不少于95%。4.1.3 应

11、收集当地1:5万地形图,结合现有的城市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边境线、禁区及限制区等,确定适宜的选址方向和范围,并提出初选场址。4.2 初选关键因素要求4.2.1 气象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1 调查和收集场址当地或附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观测资料,主要包括:当地气候统计资料,以及与飞行密切相关的年平均风向风速、能见度、云高资料。【条文说明】气象观测资料由当地气象部门提供,具体要求见附录A.1A.4。气象资料调查按照“一次收集、分阶段使用”的原则,在场址初选时除了收集与飞行密切相关的年平均风向风速、能见度、云高资料外,还应调查场址所在区域的气候统计资料,如:雷暴、气温、降水量等,以便宏观了解当地

12、的气候情况,并为后续工作积累数据。2 收集的气象资料应不少于连续5年,并说明气象台(站)经纬度坐标。4.2.2机场场址与城市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机场宜靠近中心市区,但应避开城市规划发展的区域和方向。2 中型及以上机场距离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宜为2030km、小型机场宜为1020km。【条文说明】机场和城市之间距离应使两者健康协调发展,上述距离是通过对国内外主要机场与城市距离统计分析后建议的。对于大型机场,特别是选择第二机场时,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上述距离可适当加大。对于小型机场,若其服务对象为经济和发展潜力较小的偏远地区县城或城镇时,从方便机场工作人员的生活以及与外界交流等活动角度考虑,上

13、述距离可适当减少。对于以货运为主的机场,选址应重点考虑地面交通因素,便于货物集散。4.2.3机场场址不宜占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应进入上述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条文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2.4 机场场址应使其标称飞行航迹与边界线保持一定的距离。【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二十三条“国(边)境线至我方一侧1

14、0km之间地带上空禁止划设临时飞行空域”。参考目前国内新建机场情况,通常按照机场标称飞行航迹与边境线最小10km来控制机场场址。例如:抚远、绥芬河机场标称飞行航迹与边境线的距离均为10.1km。若机场标称飞行航迹与边境线的距离小于10km,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特别批准。例如:满洲里、黑河机场。4.2.5 机场场址及进离场航线应避开各种禁区及限制区。4.3 初选场址的确定应在上述研究确定的选址方向和范围内,通过图上作业、现场踏勘,确定初选场址。5 预选5 预选5.1 一般规定5.1.1预选场址数量宜不少于3个。【条文说明】提出预选场址数量的要求,是为了保证推荐场址选择过程中,经过了优中选优的全面比较分析。当预选场址数量由于各种限制因素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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