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概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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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保险 第一章 导论 学习习目标标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应达到以下目标: F 理解海上风险的概念 F 了解海上风险的种类 F 掌握海上保险的概念 F 掌握海上保险的特征与作用 F 弄清海上保险的种类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海上风险 第二节 海上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第三节 海上保险的分类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 一、海上风险的概念 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为海上风险,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 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 海上危险是指因海上航行而发生的或与海上航 行有关的危险。 海上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事故”是指保险 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 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在内河或

2、者陆上的事 故。 英国1906海上保险法规定 我国海商法规定 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风险 必须须具备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必须是属于海上及航海中的风险 二是必须是某种偶然发生的意外事故 二、海上保险合同规定承保风险的方式 F 列明风险方式(我国保险条款) F 一切风险+除外责任 海上风险 三、海上风险的分类 按照海上风险的性质质,可分为海难难和外来风险风险 两种 海难又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海上风险 承保的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海难 一般外来风险 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 特殊外来风险 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 海难是指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根据英国l906

3、年海上保险法附则第7条规定: “海难”是指海上偶然发生的事故或灾难,并不包括风和 浪的普通作用”。因此,一般常见的可预测的海浪并不 是海难。 海难难 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一般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力量所 引起的灾难。但在海上保险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 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难,而且在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 不同时期对自然灾害的解释也有所不同。 一般是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或火山爆发、 洪水等发生在海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造 成的灾害。 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 1.恶劣气候 在实务上,保险人对恶 劣气候一词也没有统一明 确的定义,往往根据风险 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 例如,我国对暴风的

4、解 释:风力在8级以上,风 速在17.2米秒以上即构 成暴风。 恶劣 气候 暴风 暴雨 台风 飓风 大浪 海上风险 2.雷电 主要是指雷击闪电 自然现 象造成航行于海上的船舶及 其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 或由雷电所直接造成的,或 者由雷电引起火灾所造成的 损失。如右图: 海上风险 3.地震 地震是指因地壳发生急剧 的震动而引起地面断裂和变 形的地质现象,是一种突发 性的灾害。 地震发生在海底,就会引 起海水强烈扰动,产生高达 数十米的巨浪。即为海啸, 使在海上航行的船舶及其所 载货物顷刻间倾覆、沉没。 如图: 2005-03-21日本福冈里氏7级地震 已造成673人伤亡 海上风险 4.海啸 海啸

5、是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引起海水巨大涨落现象,导致航 行于海上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的损毁或灭失。可分为地震海啸 和风暴海啸两种。 地震海啸指由于海底的地壳发生变异或海底的火山喷发而 引起海水剧烈的震荡产生巨浪; 风暴海啸是指因海上风暴引起海面异常升起形成的巨浪, 致使货物和船舶受到损害或灭失。 海啸的破坏力很大,尤其是袭击某一拥挤港口或地区,会 使船舶互相碰撞,船只沉没,甚至把一些大船冲向海滩,退 潮时发生搁浅等。 海啸啸造成斯里兰兰卡上千人死亡 海上风险 5.火山爆发 这是指直接或归因于火 山爆发所致货物或船舶 的损失。陆地上发生的 地震虽不影响船舶在海上 的航运,但火山爆发可能 影响停泊在港口的

6、船货。 例如,船舶停泊在港口 等待卸货,或货物在转 运港口装卸时,船船和 货物就有可能遭受损坏 或灭失。如图: 2006-05-16, 印尼默拉皮火山爆发发 海上风险 6.洪水 是指偶然爆发的具有意 外灾害性质的大水,一 般指山洪暴发、江河泛 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 暴雨积水成灾,造成航 行或停泊于沿海水面的 船舶及其所载货物被淹 没、冲散、冲毁、浸泡 等损失,都属于洪水责 任。如图: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海上意外事故是指船舶或其他海上运输工具遭遇外来 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事故。 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 碰撞、船舶失踪以及火灾、爆炸等。 海上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 并不

7、是泛指的海上意外 事故, 而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特定范围内的意外事 故。 海上风险 1.船舶搁浅 是指由于意外的原因使船体与海底、海滩、海岸或其 他障碍物(如沉船、木桩等)紧密接触,并搁置其上, 且持续一定时间,如停航达12小时以上,使其处于失 去进退自由的状态。 如果搁浅经常发生在特定的地区,或发生在运河中, 或发生在港内退潮时间,则不得视为搁 浅。 因为船舶搁浅是意外的、偶然的情况发生的,而且船 舶必须是搁置在沙滩、岩礁、河床或其他障碍物之上, 不能继续前进才被认为是搁浅。如图: 海上风险 8月16日,一艘货船在长江重庆段朝天门码头 附近触礁搁浅 海上风险 2.触礁 触礁是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

8、,船身或船底意外 地接触海中岩礁,或其他障碍物而仍能继续前进 的一种状态。 区分触礁与搁浅的标准是 如果船舶接触水中障碍物以后,船舶仍能继 续移动,通常被认为是触礁。 如果船舶接触障碍物之后,船舶不能往前移 动,通常被认为是搁浅。如图: 海上风险 3.沉没 沉没是指船体的全部或大 部分已经浸入水中,失去继 续航行能力。 如果船体有一部分浸入水 中,但仍有航行能力,一般 说来,不能认为船已沉 没。如图: 海上风险 4.碰撞 碰撞是指船舶在航行 中与其他可航行的物 体发生猛烈接触,或 船舶与任何飘浮物 体、航行物体、浮 冰、沉船残骸以及港 口、码头、河堤等建 筑物的接触。如图: 2004年12月0

9、9 日,珠江口撞船,450吨重油泄漏 形成9海里油带带。 海上风险 5.失踪 这是指船舶在海上航行中,失去联系,且超过 一定的期限。对于一定的期限,各个国家都有不 同的规定,一般说来,船舶失踪4-6个月被认为 失踪。 被保险船舶和货物一旦宣告失踪,由保险人当 作海上风险损 失负责赔偿 。如果保险人赔偿损 失后,船舶和货物又重新找到,该船舶和货物的 所有权应归 保险人所有。 海上风险 6.火灾 火灾是指船舶在航海中 ,因意外起火失去控制 ,使货物被烧毁、烧 焦、烟熏等造成货物的 损失。如图: 日 期国 名历历 史 上 10 大 海 难难 事 件死亡人数 1912.4.10英 国 “泰坦尼克号”

10、载着2224名乘客和船员,从伦敦 开往纽约 ,途中撞上冰山,船折断成两半后在芬兰 海域沉没。 1513人 1940.6.17.英 国 “兰开斯特里亚号”遭战机轰炸,在英吉利 海峡法国卢瓦尔河口海域沉没。 3500人 1945.1.30.德 国 “古斯特洛夫号”游轮遭到潜艇攻击,在波 兰格但斯克港附近海域沉没。 9343人 1948.12.3中 国 上海“江亚轮”在长江吴淞口遭遇水雷攻击 而沉没。 3000 人 1987.12.20菲律宾 一艘“多纳-帕斯”号渡轮与“维克托”号油 轮相撞后,在菲律宾附近海域沉没。 4388人 1991.12.15 沙 特 阿拉伯 一艘往返埃及和沙特阿拉伯的客轮触

11、礁后,在 开罗东南红海海域沉没。 464人 1994.9.28. 爱沙尼 亚 爱沙尼亚号客轮在前往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途 中,在芬兰海域沉没。 852人 2000.6.29.印 尼 苏拉威西岛海域一艘载有数百名难民的客轮 沉没。 550人 2002.9.26塞内加尔 一艘塞内加尔客轮因超载在冈比亚附近海域 沉没。 1863人 2006.2.2埃 及 一艘往从沙特阿拉伯开往埃及的“萨拉姆98” 号客轮起火后,在红海水域沉没。 1000人 日 期国 名历历 史 上 10 大 海 难难 事 件死亡人数 1912.4.10英 国 “泰坦尼克号” 载着2224名乘客和船员,从伦敦开 往纽约 ,途中撞上冰山,

12、船折断成两半后在芬兰海域 沉没。 1513人 1940.6.17.英 国 “兰开斯特里亚号”遭战机轰炸,在英吉利 海峡法国卢瓦尔河口海域沉没。 3500人 1945.1.30.德 国 “古斯特洛夫号”游轮遭到潜艇攻击,在波 兰格但斯克港附近海域沉没。 9343人 1948.12.3中 国 上海“江亚轮”在长江吴淞口遭遇水雷攻击 而沉没。 3000 人 1987.12.20菲律宾 一艘“多纳-帕斯”号渡轮与“维克托”号油 轮相撞后,在菲律宾附近海域沉没。 4388人 1991.12.15 沙 特 阿拉伯 一艘往返埃及和沙特阿拉伯的客轮触礁后,在 开罗东南红海海域沉没。 464人 1994.9.2

13、8. 爱沙尼 亚 爱沙尼亚号客轮在前往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途 中,在芬兰海域沉没。 852人 2000.6.29.印 尼 苏拉威西岛海域一艘载有数百名难民的客轮 沉没。 550人 2002.9.26塞内加尔 一艘塞内加尔客轮因超载在冈比亚附近海域 沉没。 1863人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风险 外来风险风险 与海难难的区别别是:外来风险并不使海上 固有的。海上保险所承保的外来风险一定是意外的 ,事先难以预料的不是必然发生的外来因素。 外来风险风险 一般是指海上风险风险 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 所造成的风险风险 。 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海上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在货货物运输输保险险中,是指

14、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 窃、淡水雨淋、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 变、串味、沾污、钩损、锈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 险。 在船舶保险险中,包括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过程中 的意外事故,锅炉破裂、尾轴断裂或机器船体的潜在 缺陷,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或引航员以及被保险 人意外的修船人或承租人的疏忽。 海上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令以及 行政措施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 险与损失。 保险人可以特约承保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 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 第二节 海上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海上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一、海上保险的概念 海上保险

15、险是海上运输输和海上贸贸易 中的投保人(被保险险人)按约约定 向保险险人缴纳缴纳 一定的保险费险费 , 保险险人对对被保险险人遭受保险险事 故而造成保险标险标 的的损损失和产产 生的责责任,承担约约定的经济补经济补 偿责偿责 任的一种协议协议 。 海上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二、海上保险标的及其范围 (一)第一阶阶段 船 舶 货 物 - Xiamen New York Color TV sets 1000 sets Freight USD100000 - 运 费 海上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二)第二阶阶段 二、海上保险标的及其范围 保险标的扩展到凡是与航海有关的财产、利益或责任 在范围上包括了与航海有关

16、的内河或陆上的损失 保险标的的种类增加了建造中的船舶等 海上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三)第三阶阶段 二、海上保险标的及其范围 下列各项项可以作为为保险标险标 的: 1. 船舶; 2. 货货物; 3. 船舶营营运收入,包括运费费、租金、旅客票款; 4. 货货物预预期利润润; 5. 船员员工资资和其他报报酬; 6. 对对第三人的责责任; 7. 由于发发生保险险事故可能受到损损失的其他财产财产 和产产生的责责任、费费用。 我国海商法第218条第1款规定 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军事的、政 府公务务的船舶和20总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我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 海上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三、海上保险的特征 1. 承保风险风险 的综综合性 2.致损损原因的复杂杂性 3.保险标险标 的的流动动性 4.保险险关系的国际际性 5.保险险种类类的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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