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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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TXCG-180975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XCG-180975) 招 标 人:大连市殡仪馆招标代理人: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 期:二0一八年九月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2 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福佳新天地E座一单元9楼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标准19第四章 合同条款28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36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殡仪馆委托,就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

2、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1.1项目名称: 大连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TXCG-1809751.3招标内容:火化机尾气净化系统4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采购预算:24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3.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1、截至2018年 10 月 9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招标文件获取4.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 “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注:凡有意向参与

4、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执行网上报名携带报名回执码到代理公司购买文件。4.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回执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8年 9 月 17 日起至2018年 9 月 21 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5投

5、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15 分 13 时 45 分(北京时间)。5.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13 时 45 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3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13 时 45 分。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7 受理区当面递交。)5.5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 8 开标室。招标人:大连市殡仪馆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凌路268号联系人:杜玉波联系电话:041

6、1-84201634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福佳新天地E座一单元9楼1912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新天地支行 3400005009006802286联 系 人: 任津靓电 话:0411-83897701传 真:0411-8389770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1招标人:大连市殡仪馆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福佳新天地E座一单元9楼

7、1912室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新天地支行 3400005009006802286联 系 人:任津靓电 话:0411-83897701传 真:0411-838977012.4.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1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一致。5.3投标人必须选用第 二十四 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6.5.1 不组织现场踏勘。11.2投标报价:货物安装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税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12投标货币:人民币。14.2不需提交样品。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1、样品品种:

8、不采用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4、招标人将对样品进行封样留存,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在结果公布之后退还。5、经评审出现所提供样品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合格样品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携带样品的;(2)携带样品不全的;(3)携带样品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5000元。15.3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支票;(2)电汇;(3)汇票;(4)本票;(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

9、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6)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在2018年 10 月 8 日16:00;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新天地支行 3400005009006802286”(无论保证金采用什么形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注:1.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保证金所属项目名称及编号。2.以支票形式递交的,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之前递交到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时间每天09:00-

10、11:0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17.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文件封皮标注“正本”、“副本”字样。1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15 分 13 时 45 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2018年 10 月 10 日13 时 45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7 受理区当面

11、递交。)22.1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13 时 45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 8 开标室。23.1.2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 1人及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23.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23.6.1招标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12、人为中标人。28.1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29.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30.1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1.1%;5001000万元费率为0.8%;10005000万元费率为0.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

13、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注:本项目按货物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30.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14、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30.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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