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国别差异及其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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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国别差异及其产生原因摘要: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税收征管水平、政治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各国税制结构存在差异性。虽然如此,但是仍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低收入水平国家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而高收入水平国家实行的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且收入水平越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也越大。关键词:直接税;间接税;税制结构;国别差异;原因直接税与间接税是一对古老的概念,但对其划分的标准直到现在仍未统一,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国别对比必然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更好地进行国际比较,本文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为依据,按照税负是否可转嫁为标准对各国税收进行划

2、分,对不同国家直接税与间接税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总结税制结构演变的一般国际经验以及形成此规律的原因。1. 税制结构相关理论1.1直接税与间接税定义基于税负能否转嫁,将税种划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类,并据此将税制结构界定为由直接税体系、间接税体系搭配而成的税系组合。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而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

3、、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1.2税制结构定义及特征税制结构是指在一个税收体系中的税种组成以及各税种的比例和相对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完善合理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否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关系到整个税制的健全和完善和税收职能作用能否有效发挥,更影响到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因此,各国都在不断的进行税制结构改革。目前税制结构主要呈现的特征规律是:发达国家基本形成了以现代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其中现代直接税主要为所得税类,间接税主要为流转税类,代表国家为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而发展中国家则主要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

4、比重基本保持在60%左右,但呈缓慢下降的趋势,代表国家有中国,。2. 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国别差异及其原因分析国家之间的税制结构存在差异性,其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不同,但是仍呈现出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发展中国家以间接税为主的规律。但是为什么会呈现如此结论呢,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刘国艳、李清彬和黄卫挺1认为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与人均国民收入、城镇化率以及工业、服务业和外贸进出口占GDP比重关系存在相关性。而韩仁月2认为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是与该国的经济因素(收入水平)、制度因素(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政治文化因素(税收遵从度)决定的。通过梳理得出国家之间的税制结构即直接税与

5、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存在差异性的原因,主要包括经济水平、政治文化水平及税法遵从度,税收征管水平等因素,下面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2.1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演变的根本原因,且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收入水平越高的国家直接税占比普遍较高。各个税种的特点以及开征的条件不同,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就会有不同的税制结构。同一国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税制结构的差异都取决于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结构。早期形成以对人对物课征的田赋、人丁税等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就是因为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商品化水平较低,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只能以土地、农产品

6、和人丁为课税对象才能保证政府取得必要的收入;逐渐地对商品流转、劳务收入的课税取代了早期的直接税而居于主体税种的地位,以及后来的所得税又取而代之成为主体税种,这些都是税制结构适应经济的不断发展自然而然地进行的自身的调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样,西方发达国家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就是因为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生产的商品化、货币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较高,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已为所得税的普遍课征提供了经济条件;而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较低,难以通过它取得较高的税收收入,因此,发展中国家不具备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的经济环境,只能以商

7、品税为主体税种。2.2政治文化因素不同国家间的文化差异也是影响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不同的重要因素,是税制结构变动的最终推动力量。历史连续性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往往左右着人们对法律的遵从程度及纳税意识的强弱。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及部分转型国家法制观念淡薄,对税法的遵从度较低,公民纳税意识较弱,税制结构只能以较隐蔽、易征收的间接税为主体;而发达国家公民较高的税法遵从度和较强纳税意识为所得税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文化基础。从理论上讲,由于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要求人们从属于自己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来交税,并且这种付出是不能得到任何补偿的。因此,在所有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最能引起纳税人的“税痛”

8、,最能增强其纳税意识,最能调动纳税人监督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积极性。可见,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是民主政治产生的基础。此外,直接税的征收还与各国旳法制健全程度、信用体系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健全有关。根据对当前各国税制结构的观察,法制化国家的税制结构普遍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相比之下,对于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其法制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制化程度越高的国家对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依赖程度越高。2.3税收征管水平因素税制是通过税收征管来实施的,税制改革要考虑到新税制对征管技术和手段的要求。税制只能在当前征管技术和手段限定的范围内实施改革,超过现实征管技术和手段要求的税制是难以实现其目标的。任何税制的运行

9、都有一定的征管技术要求,税收征管是税收制度的实施机制,“强有力的实施机制是任何契约能够实施的基本前提。”如果征管技术、征管手段相对滞后,税收征管不能与税制同步前进,再好的税制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征管构成及征管水平是税制结构的选择及建立的主要制约因素,它制约着税制结构的方向选择和税收的预期实现。如果一种税制从理论上说是最佳的,但实践中并不能有效实施而难以保证财政收入,那么这种税制再好也没有意义。如商品税以商品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为课税对象,按比例税率计征,征收管理比较简单,对税务机构的设置,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纳税人的文化水准、会计核算制度等要求较低,推行起来相对比较容易;而所得税不论是对企业利润

10、征收,还是对个人所得征收,征管难度都较大,所得税对税收稽查、核算、电子计算机要求较高,需要纳税人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企业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才能做好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要有完善的征管、稽查手段和设施,才能有效地防止纳税人偷逃税收。因而,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成本较大,推行难度也较大。目前大多发达国家都是实行以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税制结构,而发展中国家多实行以商品税为主的间接税税制结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税收征管水平问题。并且由于发展中国家直接税的税基窄、征收成本高,以直接税为主不现实。从效率和再分配的角度而言,消费税也比所得税更适合发展中国家。征管机关的计算、稽查水平高,稽查网

11、络健全,就为课征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现代直接税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3.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现状及优化建议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我国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据统计,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主体的间接税占比达68%左右,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占比达25%左右,此外还有一些小税种。形成上述比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的经济水平还不是很发达,尤其是贫富差距很大,使得所得税税源不足,只能采用对商品课税的办法来解决财政收入问题;二是间接税普遍、及时、可靠的特点能够有效地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三是由于我国国民的纳税意识不强,且我国的税收管理水平较低,间接税简便易行的特点有利于

12、税收的征收。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制也在不断进行调整,比如2012年开始试行“营改增”政策到2016年5月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以及个税调整等等举措,降低间接税比重,减轻累退的间接税对扩大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相应提高直接税占税收比重,表明我国也在不断完善我国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占税收的比重。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优化我国的税收结构。3.1构建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的税制结构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要顺应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以及由投资、出口拉动为主转向消费拉动为主的新变化,构建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的税制结构,降低间接税的组织收入功能,增强直接税的收入分配功能

13、。也就是在保持税负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完善现有税种和增设新税种的方式,建立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比如尽快实现 “营改增”对服务行业的全覆盖,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减轻累退的间接税对扩大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尽快完成个人所得税的转型,通过综合征收的所得税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减少低收入者的税负,藉此实现税制公平。3.2提高公民税法遵从度,增强纳税意识提高公民税法遵从度,增强其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自觉欣然进行纳税,这样才便于收到税款3.3优化我国税收征管,促进所得税地位提高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所得税的改革,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税收征管与税收制度是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高质量的税收

14、征管可以保证税制目标的实现,税制的优化依赖于税收征管优化的支持。因此在下阶段对我国所得税制的优化,应重点放在税收征管的优化上,保障所得税制的有效实施促使所得税地位提高。优化税收征管主要在于通过税收征管的内部构成要素的改造和外部环境的改善,建立起有效的税收制度实施机制,促使纳税人诚实地依法纳税,进而保证政府税收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参考文献1 刘国艳、李清彬和黄卫挺.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关系.J财政研究,2015(04)2 韩仁月.税制结构变迁、效应及优化研究,2011(05)3陈颂东.中国宏观税负结构的国际比较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03)4崔军、朱晓璐. 我国税制结构转型改革: 目标设计与路径选择基于国际经验与现实国情的综合考量J. 税务与经济,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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