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张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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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 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主讲人:张攀俊,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二0一三年十月,环境安全形势,基本国情,高速发展的工业化与城镇化; 粗放的产业结构; 布局不合理加大了环境风险危害; 片面追求GDP; 管理与操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跟不上时代要求; 30多年的区域超环境负荷发展的结果正逐步显现; 群众环境诉求正处在敏感时期; 政府监管能力与水平不适应群众诉求和领导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风险压力将继续加大。,全国环境安全形势,局部地区和重点行业的部分环境指标有所改善; 环境恶化状况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未来的环境压力仍将继续加大。,局部有改善 总体

2、未遏制 形势很严峻 压力在增大,全国环境安全形势,四川省环境安全形势,近年来,四川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逐步加强,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正在实现组织管理和指挥体系从无到有、管理职能从分散到集中、管理方式从经验管理到依法科学管理、工作重点从重处置到预防与处置并重、协调机制从环保部门单一应对到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巨大转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以来,在省环保厅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环保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南方低温冰冻雨雪灾害、汶川特大地震、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科学有效处置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力保证了全省环境安全。 2011年4月,经编办

3、批准,在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加挂了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牌子,目前,全省有11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环保局成立了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分类处理”的原则,积极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及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重金属污染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层出不穷,环境事件高发的态势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同时,我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老旧企业较多,环保治理设施薄弱,环保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建设了高耗能、高风险的企业;部分中小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未经环评即扩大产能、新建项目、改换工艺

4、;全省大部分地区地处山区高原,道路状况特别恶劣,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四川省环境安全形势,“十二五”以来,截至2013年9月,省环保厅参与调度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共52起(其中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22起,交通运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4起,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1起,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5起)。,四川省环境安全形势,四川省环境安全形势,突发环境事件概述,基本概念,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

5、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环境应急管理概论,环保部应急办),基本概念,环境应急响应: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按照科学的技术规范,实施一切旨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应对活动。 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就是在得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对应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工作。 第一时间准确研判、及时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第一时间开展监测、辅助决策;第一时间展开

6、调查、追究责任;第一时间引导舆论、维护稳定 。,基本概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是指通过现场调查处理和应急监测,以查清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作出预测判断的基础上,为使污染能够得到及时控制,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扩散,将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所采取的减轻和消除污染危害的一切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科学妥善处置,应遵循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级处置、反应快速、科学规范、统一协调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特点,(一)发生的突然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是一种正常的排污,有其固定的排污方式和排污途径,并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排放污染物质。突发环境

7、事件没有固定的排污方式,事件发生突然,污染物排放量大、浓度高、危害大,且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 (二)形式的多样性 突发环境事件涉及众多行业与领域。就某一类污染事故而言,所包含的污染因素较多、较复杂,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如化学危险品在生产、运输、贮使用和处置等过程中都有可能引发污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特点,(三)环境危害大、破坏性强 突发环境事件破坏性强,不仅会严重影响一定区域内人群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还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 虽然事件是瞬间发生,但其影响和危害大,有些危害所造成的破坏是不可逆转和恢复。 (四)处置难度大 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污染因素较

8、多。因此,事件发生后的监测、处理难度大、情况复杂。 (五)地域、流域分布不均性 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引发的,地域、流域的制约影响只是一个方面,其发生不是各地均衡出现,往往在某一地区同样事件有时会接连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万元以上

9、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

10、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

11、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 (7) 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环境事件(级):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

12、发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法定职责,法定职责,当地政府: (一)进入预警状态后按事件等级启动相应政府应急预案的职责 (二)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的职责 (三)向相邻县、市、省或国家及时通报的职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危害的职责 (五)信息发布的职责 (六)协调纠纷的职责,法定职责,环保部门: (一)通知相关部门履行法律责任的统一监管的职责 (二)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的职责 (三)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职责 (四)向毗邻地区环保部门通报的职责 (五)接到事发地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向人民政府报告的职责 (六)建议政府适时向社会发布突

13、发环境事件信息的职责 (七)协助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职责 (八)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工作的职责 (九)协调处理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职责,法定职责,企事业单位: (一)必须立即采取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措施的职责 (二)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的职责 (三)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通报的职责 (四)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协助的职责 (五)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职责 (六)赔偿损失的职责 (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八)加强防范措施的职责,责任方式:8种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罚款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14、下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责令改正 警告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法定职责,公民: 公民有义务保护环境,有权对污染损害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当公民受到环境污染的损害时有权提出赔偿。,应急处置人员工作职责,国家和省级: 了解、研判、传达、建议、指导、协调、报告、服务 对下级协调、指导、建议、通报、服务 市、县级: 本级参与、负责、建议,法律责任,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6年解释),明确了1997年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

15、监管失职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将原来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其他有害物质”;二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16、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法律责任,公安部通报情况,今年以来,根据新闻媒体披露、环保部门通报和各地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了辽宁辽阳“幸福河”污染案、山东桓台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案、湖南株洲某化工公司倾倒化工废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并派出多个督导组赴涉案地市现场协调督办,要求各地明确责任,全力攻坚,彻查彻办。目前,共抓获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118人,其中已公诉待审判24人,已批准逮捕10人,刑事拘留48人。 从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污染环境重大案件看,一些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部分正规的化工、矿产企业,直接违法排放有害物质;二是部分化工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废液及固体废物等,通过不法中间商,低价售给无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再非法倾倒;三是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在这些案件中,有的非法排污的化工、采矿等企业系当地招商或扶持的高利税重点项目。,环境应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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