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调理保健服务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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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30 A 16 团体标准 T/CAS XXXX2019 艾灸调理保健服务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moxibustion conditioning healthcare services (报批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 T/CAS XXX201X I 中国标准化协会(CAS)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国标准 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中国标协标准) ,满足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中国标准化协 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

2、标协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 作。 中国标协标准按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和管理。 中国标协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会议的 75%以上的专家、成员的投 票赞同,方可作为中国标协标准予以发布。 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中国标准化协会, 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版权为中国标准化协会所有。除了用于国家法律或事先得到中国 标准化协会文字上的许可外,不许以任何形式复制该标准。 中国标准化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33 号中国标协写字楼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68487160 传真:010-68486206 网

3、址:www.china-cas.org 电子信箱:caschina-cas.org T/CAS XXX201X I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机构管理 . 2 5 从业人员 . 3 6 环境设施 . 3 6.1 环境 . 3 6.2 设施 . 3 7 服务项目 . 3 8 服务对象 . 4 9 服务流程 . 4 9.3 准备工作 . 4 9.4 操作 . 4 9.5 灸后处理 . 5 9.7 注意事项 . 5 10 艾灸异常情况处理 .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灸材的选择 7 T/CAS XXX201X II

4、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T/CAS 1.12017团体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指南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国康健康服务研究院、中健标(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盛凯元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艾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蕲春千年艾科技有限公司、艾得火(北京)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馨园传统美容保健院、山东御美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天津太一艾道健 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赵二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医药大学、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 本标准起草人:刘玲、张磊、周军、康立国、鲁学进、刘全军、卢金清、韩善明、李小停、李 琳、周东霞、崔兆斌、马静、袁堂军、侯博、刘戈。 考虑到本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可能涉

5、及专利,中国标准化协会不负责对任何该类专利的鉴别。 本标准首次制定。 T/CAS XXX201X 1 艾灸调理保健服务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艾灸调理保健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机构管理、从业人员、环境设施、灸材灸具、 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流程、艾灸异常情况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服务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的非医疗性艾灸调理保健服务的实施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402 建筑材料及制

6、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1709.12008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 1 部分:艾灸 GB/T 304432013 保健服务通用要求 GB/T 304442013 保健服务业分类 JC/T 548 壁纸胶粘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1014 食品包装纸 QB/T 1962 浆糊 QB/T 3515 宣纸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四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7、 304432013、GB/T 304442013、GB/T 21709.1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304442013、GB/T 21709.12008 中的某些术语 和定义。 3.1 艾灸调理 moxibustion conditioning 将艾绒或以艾绒为主要成分制成的灸材点燃或加热,悬置或隔物放置在施灸部位进行熏烤、温 熨,借灸的热力以及艾的功效,达到防病和保健目的的一种方法。 注:改写 GB/T 21709.12008,定义 3.1。 3.2 T/CAS XXX201X 2 保健服务 healthcare servic

8、e 在保健服务场所,由保健服务技能人员,通过非医疗目的的方式,运用技术、手法、产品、知 识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的以保养身心、改善体质、预防疾病、促进康复为目的的服务。 GB/T 304442013,定义 2.1 3.3 艾灸调理保健服务 moxibustion conditioning healthcare service 在保健服务机构,由艾灸调理保健服务技能人员采用艾灸调理为消费者提供的保健服务。 3.4 保健服务机构 healthcare service institution 提供保健服务的企业或组织。 GB/T 304442013,定义 2.3 3.5 灸材灸具 moxibustio

9、n material& apparatus 艾灸调理保健服务所使用的耗材及相关器具。 示例 1:艾绒、艾条、艾柱、艾炷。 示例 2:灸架、灸筒、灸盒、灸垫、电子艾灸器。 3.6 艾灸调理保健服务技能人员 skilled personnel of moxibustion conditioning healthcare service 通过正规机构专业培训,可进行艾灸调理保健服务的技能人员。 4 机构管理 4.1 保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应符合 GB/T 30443-2013 相关规定。 4.2 机构应制定艾灸调理保健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程序,并做服 务记录;

10、文件和记录应存档、保密。 4.3 机构应公示以下信息: 经营资质; 服务项目; 服务禁忌; 注意事项; 收费标准; 监督投诉电话; 其他信息。 4.4 机构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保健服务技能人员技能证明),设施 设备和灸材灸具的合格证明和使用记录等进行档案管理。 T/CAS XXX201X 3 5 从业人员 5.1 机构应配备满足需要的从业人员,包括艾灸调理保健服务技能人员(以下简称“保健服务技能 人员”)、一般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5.2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接受入职的和继续教育的正规专业技能培训,经考评合格,方可从事或继 续从事服务。培训内容宜包含国际灸疗师培训、保

11、健服务国家标准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或地 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技能培训等。 5.3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且每年体检不应少于 1 次。 5.4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工牌。 5.5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和肢体语言,宜使用普通话。 5.6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不携带可能影响工作的物品。 5.7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尊重消费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6 环境设施 6.1 环境 6.1.1 服务场所应按照功能划分区域,包括接待区、服务区、卫生区等。 6.1.2 服务区在服务进行中应有隐私保护措施。 6.1.3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

12、合 GB/T 18883 相关规定。 6.1.4 服务场所环境应整洁、美观、保持良好通风,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味。 注:艾灸散发的正常气味不属于异味。 6.1.5 声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3096 的相关规定。 6.1.6 服务场所应尽量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采光不足时应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6.2 设施 6.2.1 服务场所应配备并使用满足服务需要的消毒设备, 对给消费者使用的床单、 枕套/巾、 毛巾、 被罩、衣服、拖鞋、餐饮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供应机构开展上述工作。 6.2.2 公共区域应配备监控系统。 6.2.3 服务场所应配备备用照明设施。 6.2.4 服务场所应配

13、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 6.2.5 服务场所宜配置对艾灸所产生烟气进行收集、排放或处理的设施。 7 服务项目 7.1 能提供的服务项目 机构可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咨询; 健康方案定制; 艾灸调理: 悬起灸:温和灸、回旋灸、雀啄灸等; 实按灸:太乙神灸、雷火神灸等; 隔物灸:隔姜灸、隔蒜灸、隔盐灸、隔附子灸等; 器具灸:灸架灸、灸筒灸、灸盒灸、灸垫灸、电子艾灸器灸等。 跟踪回访等。 7.2 不应涉及的项目 T/CAS XXX201X 4 机构不应涉及以下项目: 从事医疗和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 给消费者使用针刺、瘢痕灸(化脓灸) 、发泡灸(天灸) 、温针灸、牵引、扳法、微创类、

14、灌洗肠等技术方法; 以涉及预防、 保健、 养生、 健康咨询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 宣传治疗作用等行为。 8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应为自愿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有服务禁忌、对艾灸过敏、医嘱不宜施灸等情况; 有中暑、高血压危象、精神紧张、大汗、酒后、过劳/过饥/过饱、对艾灸产生烟气不耐受等 情况; 大病初愈者。 9 服务流程 9.1 问询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向消费者介绍服务项目,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9.2 服务项目选择 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了解消费者健康状况和需求,选择适宜的服务项目: 悬起灸适用于各种情况; 实按灸(太乙神灸、雷火神灸)适用于较深的风寒湿痹及腹痛、泄泻等

15、; 隔物灸适应情况见 GB/T 21709.12008 附录 B; 温灸器灸适用于各种情况。 9.3 准备工作 9.3.1 灸材灸具的准备 9.3.1.1 灸材的选择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9.3.1.2 灸材灸具的制备参照 GB/T 21709.1 执行。 9.3.2 其他用品的准备 应准备干净、干燥的床单、枕套/巾、毛巾、被罩、衣服、拖鞋、餐饮用具等服务用品。 9.3.3 操作人员的清洁 正式施灸前,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应清洁双手。 9.3.4 体位选择 应选择消费者舒适且便于保健服务技能人员操作的体位。 9.4 操作 9.4.1 施灸的基本原则 9.4.1.1 施灸的一般顺序是先阳后阴,先

16、后背后胸腹,先头身后四肢,先上后下,先左后右。 T/CAS XXX201X 5 9.4.1.2 艾灸火力应先小后大,灸量应先少后多,程度应先轻后重。 9.4.2 悬起灸 按 GB/T 21709.12008 的 4.2.1.1 执行。 9.4.3 实按灸 按 GB/T 21709.12008 的 4.2.1.2 执行。 9.4.4 隔物灸 按 GB/T 21709.12008 的 4.2.3.2 执行。 9.4.5 温灸器灸 9.4.5.1 灸架灸、灸筒灸、灸盒灸 按 GB/T 21709.12008 的 4.2.4 执行。 9.4.5.2 灸垫灸 应将艾柱分别插入灸垫中点燃,盖上顶盖,以消费者有温热舒适、无灼痛感,皮肤稍有红晕为 度。若感到灼烫,可在盖上放置隔垫,或略抬起待稍事缓解后再放下,反复进行。灸毕应移去灸垫, 取出艾柱并熄灭。 9.4.5.3 电子艾灸器灸 应按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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