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企工程质量管控标准 附件十一-5:持有物业开业后移交检查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名企工程质量管控标准 附件十一-5:持有物业开业后移交检查表(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附件十一-5:持有物业开业后移交检查表序号完成标准合格不合格备注1第三方消防检测覆盖率为100%,消防故障点3%,消防点位地址码完全正确,消防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2各种证照办理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环评等证照3备品备件移交完毕4机电系统调试合格、通过验收,运行正常,全部达到设计功能和设计标准、符合建造标准5土建结构及装饰工程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建造标准6主力店商户用电、用水分户计量完成,且可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7工程遗留问题100%整改完毕8由于项目公司、总包单位施工造成商户损失的赔偿得到项目公司、总包单位确认并结算完成9其他涉及地方项目公司、总包单位和商管公司的往来账款得到确认10因季节性特点,尚不能进行调试的设备系统(如冬季开业项目的空调制冷系统),具备条件后单独进行检查、调试及验收,满足设计、安装及使用要求后另行移交11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应在项目移交前应按万达集团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建造、验收标准由集团安监部验收合格12“慧云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在持有物业移交前调试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参加检查人总承包商项目公司物管分公司第三方物管总部项目管理中心质监中心说明:如工程遗留问题未整改完毕,特殊情况经分管商管、项目副总裁签字后报商业地产总裁审批,可办理项目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