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务稽查详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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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2012年企业税收汇算清缴年企业税收汇算清缴务实沟通务实沟通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20132013年最新税务稽查动态解析年最新税务稽查动态解析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疑难点问题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疑难点问题解析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疑难点问题解析企业所得税疑难点问题解析第四节第四节 增值税营业税疑难点问题解析增值税营业税疑难点问题解析第五节第五节 其他税收疑难点问题解析其他税收疑难点问题解析第六节第六节 税企税务争议问题的六项处理技巧税企税务争议问题的六项处理技巧3第一节第一节 20132013年最新税务稽查动态解析年最新税务稽查动态解析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一、20122

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及排及20132013年税收检查工作动态年税收检查工作动态 二、企业接受税务检查主要方式及税二、企业接受税务检查主要方式及税务稽查新方式分析务稽查新方式分析4 一、一、2012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及及20132013年税收检查工作动态年税收检查工作动态 (一)(一)2012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doc.doc (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推进大企业(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业务体

3、系。完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切实维护我国务体系。完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切实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重大税税收权益。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加强各税种管理,重点做好营业税收违法案件。加强各税种管理,重点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征管风险防范工作。深化信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征管风险防范工作。深化信息管税,抓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息管税,抓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5 (三)(三)20132013年税务检查重点分析年税务检查重点分析 1 1、行业重点:金融、煤炭、烟草、交通运、行业重点:金融、煤炭、烟草、交通运输、房地产、服装等输、房地产、服装等 2 2、企业重点:税源

4、重点企业、关联企业、企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关联企业 3 3、税负指标重点:税负变化较大的企业、税负指标重点:税负变化较大的企业 4 4、收入重点:收入确认时间、隐瞒收入、收入重点:收入确认时间、隐瞒收入 5 5、成本费用重点:虚开发票和违反税前扣、成本费用重点:虚开发票和违反税前扣除原则的项目除原则的项目 6 6、资产重点:重组、资产评估增值企业、资产重点:重组、资产评估增值企业 某食品公司涉税评估案例某食品公司涉税评估案例.doc.doc6 二、企业接受税务检查主要方式及税务二、企业接受税务检查主要方式及税务稽查新方式分析稽查新方式分析 (一)主要方式(一)主要方式 1 1、纳税评估。管理

5、部门;补税、加收滞、纳税评估。管理部门;补税、加收滞纳金,一般不处罚。纳金,一般不处罚。 2 2、日常检查。管理部门;日常违法行为、日常检查。管理部门;日常违法行为检查;视情况处理处罚。检查;视情况处理处罚。 3 3、税务稽查。稽查部门;四环节(选案、税务稽查。稽查部门;四环节(选案、稽查实施、审理和执行);补税、加收滞纳金和稽查实施、审理和执行);补税、加收滞纳金和处罚。处罚。9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疑难点问题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疑难点问题解析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疑难点问题归集一、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疑难点问题归集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的疑难点问题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的疑难

6、点问题三、自然人债权相关的疑难点问题三、自然人债权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未分配利润个税要点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未分配利润个税要点10一、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疑难点问题归集一、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疑难点问题归集 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对象三类:员工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对象三类: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其(工资薪金所得)、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其他个人(劳务报酬、利息、财产租赁等)。他个人(劳务报酬、利息、财产租赁等)。 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股息利息所得一般适用税率;股息利息所得一般适用20%20%税率(上市公司税率

7、(上市公司实行差别化税率);劳务报酬适用实行差别化税率);劳务报酬适用20%20%、30%30%或或40%40%税率。税率。11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率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率表级数级数 含税级距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税率税率 速速算扣除数算扣除数 1 1 不超过不超过2 2万万 1.61.6万以下的万以下的 20% 20% 0 0 2 2-5 2 2-5万的万的 1.6-3.71.6-3.7万的万的 30% 30% 20002000 3 5 3 5万以上的万以上的 3.73.7万以上的万以上的 40% 40% 70007000 注:注:1. 1. 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表中的含税级

8、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的所得额。 2.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 (单位单位) )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12(一)个人应税所得与免税所得(一)个人应税所得与免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

9、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税所得额。13 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哪些所得不征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哪些所得不征税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0、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 2.2.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休生活补助费; 3.3.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14 4. 4.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

11、得税,由各省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级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5 .5 .下列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下列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本人工薪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本人工薪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托儿补助费;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15 6.6.股权式奖励免税。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股权式奖励免税。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

12、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 7.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征个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 8.8.集体企业职工个人以股份制形式取得的集体企业职工个人以股份制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个人所得税。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个人所得税。16 9.9.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从破产企业取得的

13、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0.10.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3 3倍数额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倍数额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11.具备具备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2.12.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30%的部分,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7 13. 13.外籍个人的下列所

14、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活费用。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生活费用。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衣费;出差补贴。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出差补贴。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出差补贴;其他费用。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其他费用。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股息红利所得。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取得的股息

15、、红利所得。 18(二)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区分(二)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区分 某企业聘用兼职人员,月报酬某企业聘用兼职人员,月报酬50005000元。元。分别按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分别按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1 1)按工资薪金计算:()按工资薪金计算:(5000-35005000-3500) 5%=455%=45 (2 2)按劳务报酬计算:()按劳务报酬计算:(5000-10005000-1000) 20%=80020%=800 问题:劳务报酬与工资可以进行转化?问题:劳务报酬与工资可以进行转化?本单位人员可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吗?本单位人员可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吗?1

16、9 国税发国税发19941994089089号号 十九、关于工资十九、关于工资, ,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

17、关系。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20 国税函国税函19973851997385号:根据号:根据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法的规定,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规定,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一特定事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不属于税法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范围。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范围。 国税函国税函20053822005382号:个人兼职取得的

18、收号: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1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用与被雇用关系;

19、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公告公告.doc.doc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国税函国税函20065262006526号号22 国税发国税发20091212009121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

20、问题的规定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41994089089号)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23(三)辞退员工一次性补

21、偿征税问题(三)辞退员工一次性补偿征税问题 财税财税20011572001157号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年职工平均工资3 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

22、999178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24 国税发国税发19991781999178号号 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年职工平均工资3 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再减去按国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再减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此余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

23、入,按照工资、薪金所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限数计算,超过1212年的按年的按1212年计算。年计算。25 举例:某单位高管(工作年限举例:某单位高管(工作年限5 5年)辞退,年)辞退,公司支付一次性辞退补偿费用公司支付一次性辞退补偿费用1515万元。当地上年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4 4万元。万元。( (辞退费用未缴纳社会保险辞退

24、费用未缴纳社会保险) ) 扣缴个税计算扣缴个税计算 1.1.扣除扣除3 3倍工资:倍工资:150000-120000=30000150000-120000=30000 2. 2.分月所得:分月所得:300005=6000300005=6000 3. 3.税收:税收: (6000-35006000-3500)10%-105 10%-105 5=7255=72526 (四)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策划(四)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策划 国税发国税发2005920059号号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一个月工资、薪金

25、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12,按其商,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举例:举例:20112011年终奖年终奖1800018000,除,除1212得出得出15001500,适用税率,适用税率3%3%,纳税:,纳税:180003%=540180003%=54027 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雇员

26、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8 工资和年终奖

27、的策划工资和年终奖的策划 举例:某企业管理人员年薪举例:某企业管理人员年薪1818万元。万元。 1 1至至1212月每月发月每月发1500015000元。元。 每月纳税每月纳税:(:(150001500035003500)25%25%1005=18701005=1870,全年,全年1870121870122244022440 每月发每月发1350013500元,年终奖元,年终奖1800018000 每月纳税每月纳税(13500(135003500)253500)251005100514951495,年终奖,年终奖180003%180003%540540, 全年全年=149512=1495125

28、40540184801848029 每月发每月发1050010500元,年终奖元,年终奖5400054000 每月纳税(每月纳税(10500-350010500-3500)20%-20%-555=845555=845 年终奖纳税年终奖纳税5400010%5400010%105=5295105=5295 全年纳税全年纳税8451284512529552951543515435 工资与年终奖最优分配表工资与年终奖最优分配表.doc.doc 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区间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区间.doc.doc30(五)个人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用的处理(五)个人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用的处理 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9、取得补贴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doc.doc 主要处理方式:主要处理方式: 企业购置车辆,股东或员工使用企业购置车辆,股东或员工使用 个人购买车辆转让给企业个人购买车辆转让给企业 个人车辆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个人车辆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31 国税发国税发199958199958号号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

30、。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薪所得计征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薪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与该月份工薪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2 (六)实物赠送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六)实物赠送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国税函国税函200020

31、00057057号号 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中规定的“其他所得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得税问题的通知.doc.doc33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相

32、关的疑难点问题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的疑难点问题 案例分析:某燃气公司案例分析:某燃气公司A A由甲、乙个人由甲、乙个人20092009年分别出资年分别出资400400万和万和600600万设立。万设立。20112011年中燃年中燃公司欲收购该燃气公司,但不收购个人股权。公司欲收购该燃气公司,但不收购个人股权。 20112011年年1111月,甲、乙个人出资设立月,甲、乙个人出资设立B B公司。公司。甲、乙于甲、乙于20112011年年1212月分别平价转让月分别平价转让A A公司股权给公司股权给B B公司,公司,20112011年年A A公司净资产仍为公司净资产仍为10001000万元。万元

33、。 B B公司于公司于20122012年年2 2月将月将A A燃气公司股权以燃气公司股权以30003000万元转让给中燃公司。万元转让给中燃公司。 20122012年年6 6月税务稽查,要求甲、乙补缴个月税务稽查,要求甲、乙补缴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34 国税函国税函20092852009285号号一、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一、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转让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

34、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股权变更登记时,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机关申报。 35 三、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三、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

35、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关。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

36、净资产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份额核定。36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务工商合作 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doc.doc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doc.doc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doc.doc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

37、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doc.doc37三、自然人债权相关的疑难点问题三、自然人债权相关的疑难点问题 国税函国税函20056552005655号号 一、根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 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打包

38、”债权,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定: 38(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三)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三)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下列公式计算: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 =个人购置个人购置“打包打包”债权债权实际支

39、出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价值)“打包打包”债权账面价值债权账面价值( (或拍卖机构公布价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值) )。(四)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四)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或

40、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分析:分析:分配债权债务实际是转变支付方式分配债权债务实际是转变支付方式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

41、征收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doc.do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复.doc.doc 举例:某企业有应付款举例:某企业有应付款300300万元(预计不万元(预计不需要支付),如直接转为营业外收入则需缴纳所需要支付),如直接转为营业外收入则需缴纳所得税得税7575万元。有税后利润万元。有税后利润200200万元需支付给股东万元需支付给股东A A,股东需要纳税,股东需要纳税4040万元。万元。41 设计:分配现金设计:

42、分配现金100100万元,分配应收款万元,分配应收款400400万元,分配应付款万元,分配应付款300300万元。万元。 借:应付股息借:应付股息 200200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300300 贷:应收账款贷:应收账款 400400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100100 应纳个税应纳个税= =(100+400-300100+400-300)20%=4020%=4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doc.doc42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未分配利润个税要点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未分配利润个税要点 案例分析:案例分

43、析: 某企业为增加净资产,将某企业为增加净资产,将企业房产评估增值企业房产评估增值40004000万元,借记万元,借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40004000万元,贷记万元,贷记“资本公积资本公积”40004000万元。万元。经股东大会同意,将资本公积经股东大会同意,将资本公积20002000万元转增个人万元转增个人股东股本,借记股东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公积”20002000万元,贷记万元,贷记“实收资本实收资本”20002000万元。万元。 上述转增股本行为,是否征收个人所得上述转增股本行为,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税?43 国税发国税发19971997198198号号一、股

44、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44 国税函发国税函发19981998289289号号一、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一、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 ,个人以现金或股份及

45、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个人以现金或股份及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数额,应当按值数额,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银行负责代扣代缴。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银行负责代扣代缴。二、国税发二、国税发19971997198198号中所表述的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资本公积金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

46、,应当依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5 国税函发国税函发19981998333333号号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依据国税发因此,依据国税发19971997198198号精神,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对属于个人股东分

47、得再投入公司( (转增注册资本转增注册资本) )的的部分应按照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46 分析:还有哪些情形视同股息红利分配分析:还有哪些情形视同股息红利分配给股东要缴个税给股东要缴个税 ? 借款?借款? 报销个人消费性支出?报销个人消费性支出? 购买住房、汽车财产性支出?购买住房、汽车财产性支出? 企业资产投资注册个人股东?企业资产投资注册个人股东? 公司未分配利润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公司

48、未分配利润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税?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理的通知.doc.doc 47第三节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疑难点问题解析企业所得税疑难点问题解析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收入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一、收入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二、费用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二、费用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三、资产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三、资产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四、亏损弥补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四、亏损弥补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五、所得税征管方法相关疑难点问题及处理五、所得税征管方法相关疑难点问题及处理48一、收入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

49、处理一、收入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美特斯美特斯邦威的个人关联方交易分析邦威的个人关联方交易分析 今天看今天看20112011年度的美特斯邦威(简称美年度的美特斯邦威(简称美邦)的年报,该报告的披露显示,美邦的应收帐邦)的年报,该报告的披露显示,美邦的应收帐款有好多是挂的美邦老板周成建的亲戚的往来,款有好多是挂的美邦老板周成建的亲戚的往来,而且每年美邦销售给这些个人的金额都是成千上而且每年美邦销售给这些个人的金额都是成千上万的。这里有几个疑问:美邦与这些关联方个人万的。这里有几个疑问:美邦与这些关联方个人的合同是否签订、发票如何开?美邦服装销售时的合同是否签订、发票如何开?美邦服装销售时是如

50、何交税的呢?是如何交税的呢?49(一)收入的确认时间问题(一)收入的确认时间问题 政策之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政策之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1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按、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 2、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12个月的,按照个月的,按照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

51、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现。 3 3、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0 4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 5 5、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国税函国税函7979号号.doc.doc 6 6、特许

52、权使用费收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的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的实现。 7 7、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1 政策之二:政策之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8752008875号)号).doc.doc 政策之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规定政策之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房地

53、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的通知(国税发发200931200931号)第三、六、九条号)第三、六、九条.doc.doc52 (二)视同对外销售准确理解和处理(二)视同对外销售准确理解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处理问题的通知.doc.doc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doc.doc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doc.doc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doc.doc53 举例举例 某企业将成本是某

54、企业将成本是8080万元,售价是万元,售价是100100万元的万元的一批产品用于公益性捐赠。当年会计利润一批产品用于公益性捐赠。当年会计利润10001000万元。万元。会计处理: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9797 贷:产成品贷:产成品 8080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 -增值税增值税 1717 税收调整:视同销售调增税收调整:视同销售调增2020,列支标准,列支标准120120,可以全部扣除,可以全部扣除9797万元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020=1000+20=1020?54 如分解为销售和捐赠两项行为如分解为销售和捐赠两项行为 借:营业外支出借:营业

55、外支出 117 117 贷:产品销售收入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100 应缴税费应缴税费- -增值税(销项税)增值税(销项税)1717 借:产品销售成本借:产品销售成本 8080 贷:产成品贷:产成品 8080 分析: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100-80=20=100-80=20万元;营业万元;营业外支出外支出117117,增加,增加2020万元。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0+20-20=1000=1000+20-20=1000?55 再例:如何调整计税基础?再例:如何调整计税基础? 某房地产企业就地安置拆迁户某房地产企业就地安置拆迁户50005000平米,平米,市场售价市场售价

56、80008000元,土地成本元,土地成本2 2亿,建筑施工等其他亿,建筑施工等其他开发成本开发成本80008000万,总可售面积万,总可售面积8000080000平米。则平米。则: : 1. 1.实际所得实际所得=8000(80000-5000)=8000(80000-5000)2800028000 =32000 =32000 2. 2.税收处理:视同销售收入税收处理:视同销售收入=50000.8=4000=50000.8=4000 税收所得税收所得=800080000=800080000(28000+4000)(28000+4000) =32000 =3200056(三)关联方交易企业所得税

57、调整问题(三)关联方交易企业所得税调整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企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国税发2009220092号号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

58、转让定价调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查、调整。57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收司意见:境内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收司意见:境内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查调整遵循以下原则: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查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如果企业实际税负等于或低于境内一是如果企业实际税负等于或低于境内关联方税负,通常不对该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关联方税负,通常不对该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因为相应调整会使企业的补税等于或少于调整,因为相应调整会使企业的补税等于或少于关联方的退税。关联方的退税。 二是如果企业实际税负高于境内关联方二是如果企业实际税负高于境内关联方税负,可以对该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但税负

59、,可以对该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但应按照该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差补税,关应按照该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差补税,关联方不退税。联方不退税。58 (四)财政性资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选(四)财政性资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选择择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收,但不包括企

60、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doc.do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1170201170号号) )59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可以作为不征税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

61、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出单独进行核算。 60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

62、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额时扣除。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 5年(年(6060个月)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63、扣除。61 分析:政府补助资金要求企业将财政性分析:政府补助资金要求企业将财政性资金用于技术研发时,如何处理?资金用于技术研发时,如何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的通知(国税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2008116116号)号) 第八条第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62 (五)汇兑收益和汇兑损失处理问题(五)汇兑收益和汇兑损失处理问题 汇兑损益,是指当企业有外币业务

64、时,汇兑损益,是指当企业有外币业务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由于采用不同货币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外币货币性项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目,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同时调增调减外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同时调增调减外

65、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63 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07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008264264号)号)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按照按照关于执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780200780号)第三条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时不计入当期应规定执行,在

66、未实际处置或结算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64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

67、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汇兑收益等。益等。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第三十九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时产生的汇兑损失汇兑损失,除已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除已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除。65二、费用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二、费用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 问题分

68、析:问题分析: 1 1、企业员工因公致伤、死亡支付的赔偿、企业员工因公致伤、死亡支付的赔偿补助费补助费9090万元,计入职工福利费是否能税前扣除万元,计入职工福利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2 2、企业因产品销售合同等原因发生的司、企业因产品销售合同等原因发生的司法诉讼赔偿法诉讼赔偿100100万元,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万元,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3 3、企业聘请的专家讲课,一年发生的、企业聘请的专家讲课,一年发生的1010万元差旅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万元差旅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66(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

69、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利息费用、租赁费用、水电费用以及如,利息费用、租赁费用、水电费用以及以前年度费用扣除等。以前年度费用扣除等。6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1515号号 根据根据税收征管法税收征

70、管法有关规定,对企业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 5年。年。 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不足抵扣的,可向以后

71、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6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就税务师事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就税务师事务所提出的相关业务问题的答复务所提出的相关业务问题的答复 六、计提的利息费用能否扣除,还是要六、计提的利息费用能否扣除,还是要按实际支出扣除?按实际支出扣除? 答:按照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扣除。按照支出,准予扣除。按照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经营活动常规,应当的规定,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

72、常的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支出。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但如该笔借款在到期后仍未取得可以税前扣除,但如该笔借款在到期后仍未取得相关有效的扣除凭证,则应做纳税调增。相关有效的扣除凭证,则应做纳税调增。69 (二)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二)相关性、合理性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

73、关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和正常的支出。 如,个人费用与单位费用的区分、员工如,个人费用与单位费用的区分、员工个人所得税款、未投入使用资产的折旧摊销、个人所得税款、未投入使用资产的折旧摊销、 不征税收入的费用支出等不得扣除等。不征税收入的费用支出等不得扣除等。 70 如,如,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1.1.娱

74、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 2.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 3.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4.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5.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71 十、个人将自己的车辆租给企业使用,十、个人将自己的车辆租给企业使用,有租赁合同,私车公用发生的与汽车有关的汽油有租赁合同,私车公用发生的与汽车有关的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车位费、过路过费、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车位费、过

75、路过桥费等费用是否可以扣除桥费等费用是否可以扣除? ? 答: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答: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才可以从税前扣除,因此私车只有确认为由费用才可以从税前扣除,因此私车只有确认为由企业使用时其自身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才能企业使用时其自身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才能从税前扣除。车辆的保险费是车辆所有人投保而从税前扣除。车辆的保险费是车辆所有人投保而发生的费用,个人车辆的投保人应为个人,因此发生的费用,个人车辆的投保人应为个人,因此发生的保险费应由个人负担。发生的保险费应由个人负担。北京国税北京国税72 (三)真实性、合法性原则(三)真实性、合法性原则 真实是指有关支出

76、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真实是指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合法是指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 1.1.企业发生的支出,按照发票管理条例企业发生的支出,按照发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该取得发票而未能取得发票,或取得有关规定应该取得发票而未能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真实、不规范,不予税前扣除。的发票不真实、不规范,不予税前扣除。 2.2.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不需要取得发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不需要取得发票的,应提供证明业务或事项确实已经实际发生票的,应提供证明业务或事项确实已经实际发生的充分适当的凭据及实施证据,才能税前扣除。的充分适当的凭据及实施证据

77、,才能税前扣除。73 国税发国税发200880200880号号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和财务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74 如下列费用中应注意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如下列费用中应注意证据证明其真实

78、性 办公用品费用需要提供详细清单。办公用品费用需要提供详细清单。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召开会议的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召开会议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的签到单等能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的签到单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的资料以及会议费发票、会议够证明会议真实性的资料以及会议费发票、会议费用明细单等。费用明细单等。75 (四)确定性原则(四)确定性原则 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不论何时支付,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其金额必

79、须是确定的。 如预提费用(如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如预提费用(如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等)、或有负债等,暂时不确定的支出(如诉讼等)、或有负债等,暂时不确定的支出(如诉讼赔偿费用等)不能税前扣除,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赔偿费用等)不能税前扣除,实际发生时按规定扣除。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doc.doc 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通知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通知.doc.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32.doc32.doc76 (五)划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五)划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则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

80、分收益性支出和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如,利息费用、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如,利息费用、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土地使用税及办公房屋装修费用资本化和置税、土地使用税及办公房屋装修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处理费用化的处理77 如,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问题如,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问题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

81、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资产确认条件的(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计量),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损益。78 (1 1)资本

82、化与费用化会计处理)资本化与费用化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者改良。 如果这项支出如果这项支出增强了固定资产获取未来增强了固定资产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经济利益的能力,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性能,如延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性能,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将该支出计入固定或

83、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将该支出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否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予以费资产的账面价值;否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用化,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79 资本化的处理资本化的处理 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应将该固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发生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科目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

84、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从定可使用状态时,应从“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科目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预计后续的使用年限计提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预计后续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折旧。 其中,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费其中,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费用支出,最后结转在建工程的时候结转到长期待用支出,最后结转在建工程的时候结转到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摊费用账户。80 费用化的处理费用化的处理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资产的

85、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产进行必要的维护。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等支出等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它并,它并不导致固定资产性能的改变或固定资产未来经济不导致固定资产性能的改变或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因此,应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利益的增加。因此,应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当期费用。81 (2 2)税务处理)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

86、支出作为长期待摊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支出 ;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82 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产的改

87、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83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88、是指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下列条件的支出:1.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50%以上;以上;2.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 2年以上。年以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于3 3年。年。8

89、4三、资产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三、资产类项目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 1. 1.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问题:如资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问题:如资产评估增值、发票、费用化、低耗品划分、资产产评估增值、发票、费用化、低耗品划分、资产重组等重组等 2.2.资产最低折旧或摊销年限问题资产最低折旧或摊销年限问题 3.3.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问题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问题 4.4.存货计价方法和成本核算方法问题存货计价方法和成本核算方法问题 5.5.投资资产持有收益、处置收益问题投资资产持有收益、处置收益问题 6.6.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问题问题 7.7.金融资产公允价

90、值变动损益问题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问题 8.8.古玩、字画等投资品核算问题古玩、字画等投资品核算问题85 (一)企业合并(一)企业合并 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被合并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企业合并,以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企业合并,以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 企业

91、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86 重组前重组前 重组后重组后股东股东B B股东股东A A被合并被合并企业企业B B合并合并企业企业A A股东股东A A股东股东B B合并合并企业企业A A被合并被合并企业企业B B87 1. 1.关于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关于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doc.doc 2. 2.关于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关于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doc.doc 3. 3.关于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关于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doc.doc 4. 4.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92、干问题的通知.doc.doc 5. 5.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doc.doc 6. 6.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doc.doc88 (二)企业分立(二)企业分立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立。 1 1、存续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

93、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 2 2、新设分立(解散分立),是指原企业、新设分立(解散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89 重组前重组前 重组后重组后80%20%80%20%股东股东A1A1股东股东A2A220%20%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A+BA+B股东股东A2A2股东股东A1A180%80%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A A分立企业分立企业B B90公司分立公告公司分立公告20122012年年0101月月1010日日 青岛新闻网数字报青岛新闻网数字报 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青岛佳

94、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21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万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青岛佳美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和和“青岛佳瑞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佳瑞食品有限公司”。分立后的分立后的“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为900900万元,万元,“青岛佳瑞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佳瑞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为12001200万元。原万元。原“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债务,由分立后的“

95、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承担。91本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司债权人可自20122012年年1 1月月1111日(公告发布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对债务承继方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对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特此公告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2年年1 1月月9 9日日92四、亏损弥补疑难点问

96、题及判断处理四、亏损弥补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 1 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 2、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20072007年及以前年度年及以前年度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允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允许在法定剩余年限内继续弥补。许在法定剩余年限内继续弥补。 3 3、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减征、免征所得

97、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应税项目所得抵补。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应税项目所得抵补。93 4 4、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959200959号)号) 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业亏损的限额=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债利率。 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

98、定弥补期限的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94 5 5、 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2010年第年第2020号公告)号公告)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

99、所得额弥补该亏损。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申报表申报表A.XLSA.XLS95五、所得税征管方法相关疑难点问题及处理五、所得税征管方法相关疑难点问题及处理(一)预缴和汇缴衔接的关系问题(一)预缴和汇缴衔接的关系问题 国税函国税函200934200934号号 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为

100、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税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 +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数)应不少于70%70%。9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01、发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931995593号号) )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97(二)税款追缴期限问题(二)税款追缴期限问题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

102、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者少缴的

103、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规定期限的限制。98 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误。 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

104、额在101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 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期限,自纳税人、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9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2009326号)号)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

105、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至五年。100 (三)总分机构汇缴中的新问题(三)总分机构汇缴中的新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5757号号.doc.doc101 (四)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抵免问(四)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抵免问题题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应

106、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免税额- -抵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申报时为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申报时为境内所得总额。总额。 境外所得不采取年度期间预缴。境外所得不采取年度期间预缴。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税收优惠规定中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税收优惠规定中直接减、免、抵的税额。直接减、免、抵的税额。 实际应纳税额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境外所得应纳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税额- -境外所得抵免税额境外所得抵免税额102 1. 1.抵免法抵免法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

107、中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纳税额。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应纳税所得总额103 举例:举例:某居民企业在某居民企业在A A国从事经营活动,国从事经营活动,产生所得产生所得100100,缴纳税收,缴纳税收3030,分,分7070,纳税,纳税7 7。现本。现本

108、国税前所得为国税前所得为100100,国内税率,国内税率2525。 税收抵免计算:税收抵免计算: A A国税收抵免限额为国税收抵免限额为2525(2002520025100100200200) A A国所得实际缴纳税收为国所得实际缴纳税收为3737,可抵免,可抵免2525 本国实纳税额为本国实纳税额为2525(20025200252525) A A国可抵免税收余额国可抵免税收余额1212向以后年度结转向以后年度结转104 2. 2.间接抵免间接抵免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

109、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规定的抵免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限额内抵免。 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企业20%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20%以上股份。以上股份。105第四节第四节 增值税营业税疑难点问题解析增值税营业税疑难点问题解析主要内容

110、主要内容一、进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一、进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二、销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二、销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三、其他增值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三、其他增值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四、营业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四、营业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106一、进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一、进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 问题分析:问题分析: 企业购进财务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企业购进财务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购进的这批软件进项税金可否抵扣增值税?购进的这批软件进项税金可否抵扣增值税? 单位建设固定资产过程中,有铺设在单位建设固定资产过程

111、中,有铺设在地下的管道和架设的电线网等,进项税可以抵扣地下的管道和架设的电线网等,进项税可以抵扣吗?吗? 矿山企业井下巷道使用的水泥、沙子、矿山企业井下巷道使用的水泥、沙子、钢材等材料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钢材等材料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取得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租赁费专用发取得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租赁费专用发票?票?107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

112、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108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称购进货物,不包

113、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09

114、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建筑物、 构筑物和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产,

115、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110 财税财税20091132009113号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代码(GB/T14885-1994GB/T14885-1994.xls.xls)中代码前两位为)中代码前两位为“02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固定资产分类与

116、代码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中代码前两位为“03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111 财税财税20091132009113号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配套设施是指:给排

117、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112营改增后进项税额的变化营改增后进项税额的变化 1.1.原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原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2.原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的小规原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从提供方取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从提

118、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13 3. 3.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额。

119、 上述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上述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14 4 4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条增值税条例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20、 5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销项税额中抵扣:115 (1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

121、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 (2 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 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通运输业服务 (4 4)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116 6. 6.试点一般纳税人若在试点之前不属于一试点一般纳税人若在试点之前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其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所取得的进项税般纳税人,其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额不得抵扣。 7.7.试点一般纳税人在试点之前已经属于一试点一般纳税

122、人在试点之前已经属于一般纳税人,可按照现行规定抵扣其试点前取得的销般纳税人,可按照现行规定抵扣其试点前取得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耗用的货物和劳务包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耗用的货物和劳务包含的进项税额,但不得抵扣营改增之前用于纳入试含的进项税额,但不得抵扣营改增之前用于纳入试点范围项目的货物和劳务所含的进项税额。点范围项目的货物和劳务所含的进项税额。 8.8.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试点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税服务的,截止到试点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117

123、举例:某试点一般纳税人举例:某试点一般纳税人20122012年年1212月申报月申报提供印刷劳务提供印刷劳务100100万元(不含税),提供设备租赁万元(不含税),提供设备租赁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010万元。当期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万元。当期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 5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515万元。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1001001010)17%17%18.718.7 比例比例1717(17171.71.7)10010091%91%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8.718.75 5)91%91%12.46712.467 抵扣留底进项税额抵扣留底进项税额12.467

124、12.467 全部应纳税额全部应纳税额18.718.75 512.46712.4671.2331.233 未抵扣完的留抵额未抵扣完的留抵额=15=1512.467=2.53312.467=2.533118二、销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二、销项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实例分析: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实例分析: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22012年发货单发送货销售金额年发货单发送货销售金额80008000万元,其中已收取万元,其中已收取现金现金62006200万元并申报纳税,另外万元并申报纳税,另外18001800万元资金暂万元资金暂时没有收回

125、。时没有收回。 税务机关检查时,认为税务机关检查时,认为18001800万元没有开万元没有开发票计收入,要求在全部作销售处理并计提销项发票计收入,要求在全部作销售处理并计提销项税金补税罚款。税金补税罚款。 分析:税务机关意见是否正确?分析:税务机关意见是否正确?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

126、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分析分析:超市、百货公司先开票后提货如:超市、百货公司先开票后提货如何处理?何处理?120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凭据的当天;

127、(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天121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12个月的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

128、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

129、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七)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物移送的当天。122(二)价外费用处理问题(二)价外费用处理问题 1. 1. 企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对企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对不能提前付款的收取资金占用费,开具营业税发不能提前付款的收取资金占用费,开具营业税发票。是否缴纳增值税?票。是否缴纳增值税? 2.2.企业销售货物收到承兑汇票贴现后,企业销售货物收到承兑汇票贴现后,另向付款方收取贴现利息。是否为价外费用?另向付款方收取贴现利息。是否为价外费用? 3.3.企业销售部分货物后,由于对方违约企业销售部分货物后,由于对方违约停止销售。按合同约定收到违约金停

130、止销售。按合同约定收到违约金2020万元。涉及万元。涉及增值税?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2.doc12.doc123三、其他增值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三、其他增值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一)销售使用过的物品与旧货处理问题(一)销售使用过的物品与旧货处理问题 财税财税20081702008170号:自号:自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情形征收增值税:1.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后购进

13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2.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124 财税财税2009920099号号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下列政策执行:1.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

132、的属于条例第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简易办法依4%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按照财税2008170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17%1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125 2. 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除其

133、他个人外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以外的物品,应按3%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二二)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依照4%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的货物(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但不包,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

134、的物品。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26 (二)付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问题(二)付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问题 国税发国税发19951921995192号号 第一条第一条“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额的抵扣问题”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的单

135、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予抵扣。127 问题:某公司向问题:某公司向A A公司购买货物,取得公司购买货物,取得A A公司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A A公司却委托公司却委托B B公司收款,公司收款,即这家公司将货款支付给即这家公司将货款支付给B B公司。请问,这家公司取公司。请问,这家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答:根据国税发答:根据国税发19951995192192号规定,纳税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

136、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上述公司将货款支付给上述公司将货款支付给B B公司,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公司,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单位票的销售单位A A公司不一致,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公司不一致,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092009年年1111月月0909日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务司1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200515

137、0号)号) 五、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重五、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对以现金支付货款、赊欠货款、点对以现金支付货款、赊欠货款、委托其他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货款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个人支付货款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进行纳税的进行纳税评估,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凡发现纳税人购评估,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凡发现纳税人购进的货物与其实际经营业务不符、长期未付款或进的货物与其实际经营业务不符、长期未付款或委托他人付款金额较大且无正当理由、以及购销委托他人付款金额较大且无正当理由、以及购销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未签订购销合同(零星购销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未签订购销合同(零星购销业务除外)的,应

138、转交稽查部门实施稽查。业务除外)的,应转交稽查部门实施稽查。129(三)销售价格偏低补征税问题(三)销售价格偏低补征税问题 问题分析:我公司于问题分析:我公司于20102010年与国外签订年与国外签订二套大型设备,单价二套大型设备,单价20002000万美元。第一套设备于万美元。第一套设备于20112011年以合同价成交,第二套设备因欧债危机发年以合同价成交,第二套设备因欧债危机发生,客户要求降价,最后以生,客户要求降价,最后以18001800万美元成交。万美元成交。 但税务局认定出口价格明显偏低,核定但税务局认定出口价格明显偏低,核定第二套设备出口价偏低第二套设备出口价偏低200200万,要

139、求补缴万,要求补缴17%17%增值增值税和税和25%25%企业所得税。是否合理?企业所得税。是否合理? 增值税条例增值税条例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130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一)按

140、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公式为:(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成本(1+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131四、营业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四、营业税相关的疑难点问题及判断处理(一)混合销售征税问题(一)混合销售征税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

141、的规定外,从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132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五条 一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

142、条的规定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纳增值税。133 营业税特殊情况营业税特殊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

143、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形。134 增值税特殊情况增值税特殊情况 第六条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

144、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情形。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doc.doc 135(二)境外应税劳务征免税处理

145、问题(二)境外应税劳务征免税处理问题 问题内容:问题内容:我公司是一家国内企业,我公司是一家国内企业, 20122012年年6 6月与境外月与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对项目进行一家设计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合同规定该设计活动全部由该境外公司在设计,合同规定该设计活动全部由该境外公司在境外总部设计,最终向我公司提交设计成果,且境外总部设计,最终向我公司提交设计成果,且该境外公司在我国无任何分支机构,现因涉及付该境外公司在我国无任何分支机构,现因涉及付汇纳税问题需咨询,我单位接受劳务,该行为是汇纳税问题需咨询,我单位接受劳务,该行为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否要缴纳营业税?1

146、36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指:(一)提供(一)提供或者接受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147、。(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137 财税财税20091112009111号号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四、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四、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

148、、复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138 税法实施条例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一)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二)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三)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

149、机构、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四)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五)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139

150、问题分析问题分析 我企业为中国境内外商独立企业,国外我企业为中国境内外商独立企业,国外投资母公司及我公司共同使用一个投资母公司及我公司共同使用一个ERPERP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实现资源数据共享,此管理系统服务器属于境外实现资源数据共享,此管理系统服务器属于境外B B公司,每月母公司向公司,每月母公司向B B公司支付服务器的租赁费用,公司支付服务器的租赁费用,假设为假设为10001000欧元。母公司每月向我公司收取一半欧元。母公司每月向我公司收取一半租赁费租赁费500500欧元,对这欧元,对这500500欧元费用我公司是否应欧元费用我公司是否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营业税及企业所

151、得税?140(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问题(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41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条例第五条第(

152、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纳税人从事的从事的外汇、外汇、有价证券、有价证券、非货物期非货物期货和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doc.doc14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316200316号号 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企业(包括银

153、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入的余额确定。143 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计年度末,将不

154、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下一会计年度。 国税发国税发2002920029号号: :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 144第五节第五节 其他税

155、收疑难点问题解析其他税收疑难点问题解析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土地使用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一、土地使用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二、房产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二、房产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三、印花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三、印花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四、契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四、契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五、土地增值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五、土地增值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145 一、土地使用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一、土地使用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 财税财税20062006186186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

156、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土地,依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新征用的土地,依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税: :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土地使用税。146 国税发国税发200389200389号号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

157、之次月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财税20081522008152号号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doc.doc 147 财

158、税财税20112011118118号号 自自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至日至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对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使用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单位供热或者兼营其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单位供热或者兼营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而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免征房产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城镇

159、土地使用税。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148 二、房产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二、房产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 (一)房产征税范围问题(一)房产征税范围问题 财税地字财税地字198719873 3号关于号关于“房产房产”的解的解释释 “房产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

160、其中生产、工作、学习、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149 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设备

161、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

162、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doc.doc150 (二)职工宿舍房产税问题(二)职工宿舍房产税问题 财税财税20001252000125号号 对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房产税

163、、营业税。 企业供作职工宿舍用的单位自有住房,企业供作职工宿舍用的单位自有住房,不收取房租的,是否暂免征收房产税?不收取房租的,是否暂免征收房产税?151 答复:根据财税答复:根据财税20002000125125号号“对按政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暂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是指不高于政府规定价格的规定是指不高于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因此,企业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因此,企业将自有的房产作为员工

164、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属将自有的房产作为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属于该政策规定的免税房产,可暂免征收房产税。于该政策规定的免税房产,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国家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092009年年0404月月2020日日152 (三)免租、无租房产和土地价值缴(三)免租、无租房产和土地价值缴纳房产税问题纳房产税问题 (8686)财税地字第)财税地字第8 8号号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房产税。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关于城镇

165、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doc.doc 税总解读财税税总解读财税20101212010121号之一号之一.doc.doc 税总解读财税税总解读财税20101212010121号之二号之二.doc.doc153 三、印花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三、印花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最新印花税税率表.doc.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 ( (一一) )吸收公众存款;吸收公众存款; ( (二二)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 (三三

166、)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国内外结算; ( (四四)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54 四、契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四、契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 问题分析问题分析 1. 1. 企业通过司法部门的裁决企业通过司法部门的裁决700700万元取万元取得一项土地使用权,并按得一项土地使用权,并按700700万元支付购地款。但万元支付购地款。但在缴纳契税时,征收部门认为土地成交价款低于在缴纳契税时,征收部门认为土地成交价款低于征收部门确定的评估参考价征收部门确定的评估参考价21002100万元,要求按万元,要求按21002100万元纳税。契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成交价还万元纳税。契税计税依据

167、是按实际成交价还是评估参考价?是评估参考价? 2.2.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在开发过程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在开发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支出等费用,是否还要缴纳契中支付的拆迁补偿支出等费用,是否还要缴纳契税?税? 15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2004134号)号)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部经济利益。 ( (一一)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

168、,其契税计税价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156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

169、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2.2.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 (二二)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157国税函国税函20096032009603号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你局关于

17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据确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根据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41342004134号)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对通过“招、拍、挂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的,应按

171、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15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2006100100号)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

172、和协议方式出让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159五、土地增值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五、土地增值税疑难点问题及沟通难点(一)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纳税单位认识误区(一)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纳税单位认识误区(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与土地增值税项(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混淆点目清算混淆点(三)汇算清缴收入与清算项目收入不同点(三)汇算清缴收入与

173、清算项目收入不同点(四)开发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疑(四)开发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疑难点比较难点比较(五)开发费用扣除的比较与争议点(五)开发费用扣除的比较与争议点160第六节第六节 税企税务争议问题的六项处理技巧税企税务争议问题的六项处理技巧 1. 1. 把握政策,判断是非把握政策,判断是非 2.2.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查找原因,分清责任 3.3.自查补报,避免处罚自查补报,避免处罚 4.4.关注定性,是否逾期关注定性,是否逾期 5.5.积极应对,陈述申辩积极应对,陈述申辩 6.6.风险管理,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持续改进 关于对南昌置业发展公司纳关于对南昌置业发展公司纳税评估意见税评估意见.doc.doc 税务检查签证回复意见书税务检查签证回复意见书.doc.doc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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