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执法监督与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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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婴保健法与妇幼保健管理母婴保健法与妇幼保健管理 _年年_月月 学学 习习 内内 容容 一一 、概、概 述述(一)概念:(一)概念:11、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22、母婴保健监督、母婴保健监督33、妇幼卫生保健、妇幼卫生保健(二)母婴保健的意义(二)母婴保健的意义 二、母婴保健工作的法律依据二、母婴保健工作的法律依据 三、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的种类三、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的种类四、母婴保健执法监督的工作内容四、母婴保健执法监督的工作内容(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

2、务与人员的审批(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与人员的审批 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六、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六、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 七、日常监督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七、日常监督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八、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执法监督考核标准八、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执法监督考核标准一一 、概、概 述述(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1 1、母婴保健:、母婴保健:、母婴保健:、母婴保健: 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而进行的

3、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而进行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而进行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而进行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服务。列保健服务。列保健服务。列保健服务。 2 2、母婴保健监督:对围绕母亲和婴儿健康而进行、母婴保健监督:对围绕母亲和婴儿健康而进行、母婴保健监督:对围绕母亲和婴儿健康而进行、母婴保健监督:对围绕母亲和婴儿健康而进行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服务的监督。服务的监督。服务的监

4、督。服务的监督。 (二)母婴保健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整个人群的健康水平2、有利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3、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4、有利于提高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 1 1、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2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3 3、地方法规地方法规地方法规地方法规 4 4、相关规章:国家部、委颁发;相关规章:国家部、委颁发;相关规章:国家部、委颁发;相关规章:国家部、委颁发; 省政府颁发省政府颁发省政府颁发省政府颁发;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 5 5、标准(国家标准和地

5、方标准)、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一)相关法律:(一)相关法律:(一)相关法律:(一)相关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发)(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相关行政法规:(二)相关行政法规:(二)相关行政法规:(二)相关行政法

6、规:(由国务院颁发)(由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三)地方法规:(三)地方法规:(三)地方法规:(三)地方法规:(由地方人大颁发)(由地方人大颁发)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是原的法规,现在食品相关规定目前都以食品安全法(是原的法规,现在食品相关规定目前都以食品安全法为准)为准) 三、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的种类三、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的种类机构技术服务许可机构技术服务许可机构技术服务许可机构技术服务许

7、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人员技术合格证人员技术合格证人员技术合格证人员技术合格证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

8、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其它其它其它其它监督员证监督员证监督员证监督员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四、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内容四、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内容(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 (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的审批(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与人员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审批(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按内容分类:1

9、、孕产期保健2、婴幼儿保健3、婚前保健1 1、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1 1)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建立母子健康手册(2 2)系统保健服务:)系统保健服务:(3 3)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健机构签发。 (4 4)出生、死亡的报告:医疗保健机构及从事家庭接生的)出生、死亡的报告:医疗保健机构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应当对新生儿出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出生缺陷人员应当对新生儿出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出生缺陷等情况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等情况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 5)禁止做胎儿性别鉴定:

10、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禁止做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性别鉴定。2 2、婴幼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婴幼儿保健(1 1)母乳喂养、合理膳食和科学育儿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母乳喂养、合理膳食和科学育儿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指导;指导; (2 2)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筛查服务,筛查内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当提供筛查服务,筛查内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程序:采血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程序:采血-试验室检测试验室检测-确定诊确定诊断。筛查率:断。筛查率

11、:(3 3)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4 4)定期对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和育儿指导,)定期对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和育儿指导,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5 5)预防接种;)预防接种; (6 6)婴幼儿口腔、眼、听力、心理保健服务;)婴幼儿口腔、眼、听力、心理保健服务; (7 7)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防治;(8 8)婴幼儿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的科学研究;)婴幼儿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的科学研究;(9)(9)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许可、健康检查和儿童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许可、健

12、康检查和儿童保健服务等)保健服务等): :传染病管理、食品卫生(食堂管理)、儿童保传染病管理、食品卫生(食堂管理)、儿童保健健。 3 3、婚前保健、婚前保健、婚前保健、婚前保健婚前保健服务和一般的医疗服务工作不同,它有特定的婚前保健服务和一般的医疗服务工作不同,它有特定的对象,法定的服务内容,规范的服务方式和统一的管理方法。对象,法定的服务内容,规范的服务方式和统一的管理方法。 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指导 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咨询分项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要包括下列事项11、有关母婴保健

13、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2 2、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3 3、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4 4、助产技术、助产技术5 5、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6 6、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77、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的(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审批1 1、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审批权限、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审批权限、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审批权限、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审批权限(1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14、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款规定: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增加了负责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增加了负责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诊疗技术和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医疗保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诊疗技术和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15、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健机构和人员,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 2)、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黑龙江省母婴保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市、行署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市、行署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3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

16、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款、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开款、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开展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展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批。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及要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及要求(1 1)、申请)、申请)、申请)、申请凡是申请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凡是申请开展遗传病诊断

17、、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技术、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病筛查检测技术、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向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提疗、保健机构,均应向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有效的医疗机构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索取并按要求填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索取并按要求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母婴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三份,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18、,一式三份,要清晰、完整,不得涂改。要清晰、完整,不得涂改。(2 2)、资料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审查 A A、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填写、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填写“ “行政许可接收行政许可接收凭证凭证” ”并在五日内对申请单位上交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并在五日内对申请单位上交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规范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要求、需材料补正,不符合受理要求、需材料补正的填写的填写“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19、 ”,写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写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填写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填写“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定书” ”。 B B、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书面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书面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和登记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和登记书。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区平面布局简图。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区平面布局简图。从业人员名单及有关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从业人员名单及有关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

20、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所需与审批相关的材料。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所需与审批相关的材料。(3 3)、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现场审查 A A、要求:初审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按照母婴保健专项、要求:初审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现场审查、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现场审查

21、、核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若因技术审查需延长审查期限的,核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若因技术审查需延长审查期限的,填写填写“ “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 ”。B B、审查内容:、审查内容:相关技术服务区的环境、布局、流程审查核实相关技术服务区的环境、布局、流程审查核实仪器、设备、房屋面积审查核实。仪器、设备、房屋面积审查核实。. .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操作常规、抢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操作常规、抢救流程、病例讨论制度、接转诊制度、院内审批制度、医务救流程、病例讨论制度、接转诊制度、院内审批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人员岗位责任制

22、度等)。人员资格审查核实。人员资格审查核实。相关人员的实践技能、技术考核以及相关知相关人员的实践技能、技术考核以及相关知 (4 4)、许可签发、制作)、许可签发、制作)、许可签发、制作)、许可签发、制作 对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登记编号,签发母婴保健对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登记编号,签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将审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将审查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填写查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填写“ “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延期通知书” ”或或“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5)、变

23、更与延续)、变更与延续被许可单位要求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被许可单位要求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业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对已领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对已领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应向卫生行

24、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母婴保健技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被许可单位因各种原因不再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被许可单位因各种原因不再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缴回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缴回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发证程序、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发证程序及要求及要求 (1 1)、要求)、要求)、要求)、要求 凡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技术、凡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技术、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终止妊娠

25、手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服务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法术服务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相关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后方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2)、发证程序)、发证程序AA、提出申请:、提出申请:1 1、提出申请:欲从事遗传病诊断、提出申请:欲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技术、

26、婚前医学检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技术、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以及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向主管的卫生行政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向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证书、医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B B、资格审核:申请在医疗保健机构内从事母婴保健、资格审核:申请在医疗保健机构内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经审查技术

27、服务和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经审查核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基本标准和核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基本标准和条件,均可参加培训。条件,均可参加培训。C C、岗前培训: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组、岗前培训: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对符合法定标准和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织,对符合法定标准和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进行统一考试。规及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进行统一考试。D D、合格证签发:经考核、考试合格,由所辖卫生行政部门、合格证签发:经考核、考试合格,由所辖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

28、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方可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新生儿疾病筛证书方可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技术、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终止妊查检测技术、婚前医学检查、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服务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娠手术服务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E E、变更与延续、变更与延续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签发合证书的从业人员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签发合格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格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卫

29、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对已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对已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服务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如调离本工作岗位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如调离本工作岗位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

30、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发证机关缴回。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发证机关缴回。( (三三三三)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审批1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审批权限:、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审批权限:、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审批权限:、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审批权限:托幼园所的审批,除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分级管托幼园所的审批,除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分级管理的单位外,均由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理的单位外,均由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2 2、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审批程序及要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

31、工作审批程序及要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审批程序及要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审批程序及要求(1 1)、申请)、申请)、申请)、申请 凡是在黑龙江省境内申请开办托儿所凡是在黑龙江省境内申请开办托儿所幼儿园均应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索幼儿园均应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索取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申请表,按取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清晰、完整,不得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并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涂改,并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2 2)、资料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审查A A、

32、要求、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填写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填写“ “行政许可接收凭证行政许可接收凭证” ”并在并在五日内对申请单位上交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五日内对申请单位上交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审核。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 “行政许可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请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要求、需材料补正的填写,不符合受理要求、需材料补正的填写“ “申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写明需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符合法,写明需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填写定受理条件的填写“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33、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B B、审查内容、审查内容 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书面申请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书面申请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申请表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申请表托幼机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平面布局简图托幼机构平面布局简图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保健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卫生保健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等。核合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3 3)、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现场审查AA、要求、要求 初审受理后,在法定时限内,按

34、照黑龙江省托初审受理后,在法定时限内,按照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考核标准进行现场审查、核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考核标准进行现场审查、核实。BB、审查内容、审查内容相关服务区的环境、布局、流程审查相关服务区的环境、布局、流程审查房屋建筑面积及设施审查房屋建筑面积及设施审查保健室和隔离室仪器、设备及常规医疗药品和备品审查。保健室和隔离室仪器、设备及常规医疗药品和备品审查。卫生保健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生活管理、营养膳食、体格卫生保健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生活管理、营养膳食、体格锻炼、防病等工作制度)。

35、锻炼、防病等工作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审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审查。保健人员资格审查、操作技术考核、相关表卡填写知识审保健人员资格审查、操作技术考核、相关表卡填写知识审查等。查等。(4 4)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制作、签发)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制作、签发)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制作、签发)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制作、签发对审查合格的单位,登记编号,签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对审查合格的单位,登记编号,签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的将审查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5 5)、变更与延续)、

36、变更与延续)、变更与延续)、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法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手续。对已领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单位,对已领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单位,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开展卫生保健服务的,应向卫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开展卫生保健服务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证。对需要变更内容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37、对需要变更内容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标准和条件的,给予变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标准和条件的,给予变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内容。证的内容。3 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人员发证程序及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人员发证程序及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人员发证程序及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人员发证程序及要求 (1 1)、要求:)、要求:)、要求:)、要求: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服务的人员,必须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务院、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进行资格符合国务院、省卫生行政

38、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后,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审查后,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2 2)、发证程序)、发证程序)、发证程序)、发证程序A A、提出申请:欲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向、提出申请:欲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向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证书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B B、资格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凡符

39、、资格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凡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标准的,通知其参加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标准的,通知其参加培训。培训。C C、岗前培训: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对符合从事、岗前培训: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对符合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条件的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条件的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知识和技能培训。D D、证件制作: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考试合格的,发给省卫生厅、证件制作: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考试合格的,发给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

40、员技术合格证统一印制的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 E E、变更与延续、变更与延续取得合格证的从业人员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取得合格证的从业人员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签发合格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向签发合格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对需要变更内容的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对需要变更内容的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变更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变更 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

41、格证书的内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的内容。对已获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对已获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从事儿童卫生保健技术服务的,应员,服务期满三年需继续从事儿童卫生保健技术服务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如调离本工作岗位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如调离本工作岗位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发证机关缴回。书由发证机关缴回。4 4、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托幼机构从业人员

42、的健康管理 (1 1)、要求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三十条规)、要求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定 城镇和有条件的乡村,婴幼儿入托儿所、幼儿园城镇和有条件的乡村,婴幼儿入托儿所、幼儿园前,应当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前,应当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托儿所、幼儿园招收婴幼儿,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托儿所、幼儿园招收婴幼儿,应当查验健康检查表和儿童保健手册(卡),符合规定,查验健康检查表和儿童保健手册(卡),符合规定,方可招收,并负责保管健康检查表和保健手册(卡)方可招收,并负责保管健康检查表和保健手册(卡)。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

43、员,每年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到妇幼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健康体检,取应当到妇幼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从事托儿所、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工作。患有国家指定传染病,滴虫性阴道炎、幼儿园工作。患有国家指定传染病,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不得从事保教、炊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和婴幼儿看护工作。事和婴幼儿看护工作。(2 2)、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程序:A A、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预防性、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

44、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健康检查工作计划。BB、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CC、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作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DD、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

45、卫生监督机构。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EE、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健康检查合格者、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签发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对不合格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明书。对不合格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给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料同时交给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F F、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

46、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 (四四四四)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1 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计划及相关法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所管辖的各级各类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律法规的要求,对所管辖的各级各类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或专题机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或专题性卫生监督,对母婴保健技术

47、服务项目监督频次不低于性卫生监督,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监督频次不低于1 1次次/ /年年/ /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和综合卫生监督频次不低于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和综合卫生监督频次不低于2 2次次/ /年年/ /单位。单位。2 2、母婴保健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母婴保健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母婴保健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母婴保健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1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母婴保健监督任务,并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母婴保健监督任务,并依据预先制定的监督工作计划、项目及专题项目对所管辖的各级预先制定的监督工作计划、项目及专题项目对所管辖的各级各类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

4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各类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或专题性卫生监督。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或专题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工作任务,必须两人以上,携带执法监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工作任务,必须两人以上,携带执法监督证件,携带卫生监督文书,必要时携带监督监测仪器。督证件,携带卫生监督文书,必要时携带监督监测仪器。(2 2)、监督员接受监督任务,进入被监督单位后,首先与)、监督员接受监督任务,进入被监督单位后,首先与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出示监督证件及证章,说明来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出示监督证件及证章,说明来意。意。(3 3)、监督员听取院方情况介

49、绍后,索取有关资料,并由)、监督员听取院方情况介绍后,索取有关资料,并由院方负责人陪同按监督任务进行现场监督工作。院方负责人陪同按监督任务进行现场监督工作。(4 4)、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母婴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或专健技术服务项目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与监督。项检查与监督。(5 5)、监督员应该使用标准术语,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监督员应该使用标准术语,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经被监督单位

50、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核实无误后,由监督员和被监督经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核实无误后,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共同签字,修改之处有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共同签字,修改之处有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印章覆盖。或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印章覆盖。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字的,监督员应在现场检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字的,监督员应在现场检查笔录上注明拒签事由,同时记录在场人员姓名、职务等查笔录上注明拒签事由,同时记录在场人员姓名、职务等(66)、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与相关)、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51、标准要求不符合的问题时必须下达卫生监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不符合的问题时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根据情况提出指导意见。督意见书,根据情况提出指导意见。(7 7)、监督员对被监督单位限期改进的问题,到期后必须进)、监督员对被监督单位限期改进的问题,到期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督员及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督员及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8 8)、监督员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进,到期未改进或改进不合)、监督员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进,到期未改进或改进不合格的单位,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提出必要的行政处罚。格的单位,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提出必要的行政处罚。(9 9)、实

52、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守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守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按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制作处罚处罚程序的规定。按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制作处罚文书。除当场行政处罚外,均须逐级上报领导研究后决定,并填文书。除当场行政处罚外,均须逐级上报领导研究后决定,并填写处罚意见书,监督员及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写处罚意见书,监督员及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1010)、工作结束后监督员将所有的监督记录处理意见和卫生)、工作结束后监督员将所有的监督记录处理意见和卫生行政处罚文书等有关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存档。行政处罚文书等有关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存

53、档。3 3、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和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和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和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和项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监督的基本内容和项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常性监督的基本内容和项目(1 1)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卫生监督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卫生监督管理A A、执业许可: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服务项目是否与、执业许可: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服务项目是否与许可的项目相符;是否有伪造、涂改和出借、盗用、买卖执业许许可的项目相符;是否有伪造、涂改和出借、盗用、买卖执业许可证的行为。可证的行为。B B、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管理、管理:母婴

54、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人员是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操作常规、抢救流程、病例讨论制度、接转诊制度、院理制度(操作常规、抢救流程、病例讨论制度、接转诊制度、院内审批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落实情况。内审批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落实情况。C C、人员:从业人员有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上岗前培训合格证、人员:从业人员有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上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相关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基本知识、书;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相关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相

55、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DD、建筑与布局:有否擅自更改技术服务区已核定的面、建筑与布局:有否擅自更改技术服务区已核定的面积、设备、设施、布局与流程。积、设备、设施、布局与流程。E E、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有关母婴保健科普宣传、教育、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有关母婴保健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是否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并要有记录;母婴保和咨询是否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并要有记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必检项目是否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超出规定健技术服务的必检项目是否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超出规定项目的检查是否有接受服务对象或家属的知情同意;提出的项目的检查是否有接受服务对象或家属的知情同

56、意;提出的母婴保健技术指导意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指导意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技术服务过程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过程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F F、医学证明文件的出具:所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证明文件的出具:所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医学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医学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符合法定的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标准和要求。GG、医疗事故:是否发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方面的医疗、医疗事故:是否发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方面的

57、医疗事故。事故。H H、统计资料整理和上报(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统计资料整理和上报(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5 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上报;岁以下儿童死亡)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上报;上报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和规范。上报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和规范。(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A A、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的卫生监督、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的卫生监督、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的卫生监督、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的卫生监督(1 1)、保健室、隔离室设置和许可的监督:许可证是否在)、保健室、隔离室设置和许可的监督: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服务项目是否与

58、许可的项目相符;是否有伪造、有效期限内;服务项目是否与许可的项目相符;是否有伪造、涂改和出借、盗用、买卖执业许可证的行为。涂改和出借、盗用、买卖执业许可证的行为。(2 2)管理:有一名园(所)长分管卫生保健工作,并接受)管理:有一名园(所)长分管卫生保健工作,并接受过有关知识的培训,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各项过有关知识的培训,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卫生保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要有否记录。卫生保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要有否记录。(3 3)人员)人员保健医生、保健员人数配备及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保健医生、保健员人数配备及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9、,保健保育人员儿童保健知识培训率应达到求,保健保育人员儿童保健知识培训率应达到100%100%。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年度健康检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年度健康检查是否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查是否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建立,对患有指定疾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建立,对患有指定疾病的工作人员调离率是否达到调离率是否达到100%100%。(4 4)儿童健康状况的监督:)儿童健康状况的监督:儿童入园体检: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合格率应达到儿童入园体检: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合格率应达到100%100%,健,健康检查表应

60、存档备案;儿童离园二个月以上再入园或离园期康检查表应存档备案;儿童离园二个月以上再入园或离园期间有传染病接触史的,是否有再次体检合格证明。间有传染病接触史的,是否有再次体检合格证明。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体检次数是否按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体检次数是否按“ “四二一四二一” ”完成,体完成,体检内容是否按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内容进行,是否建立儿童健检内容是否按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内容进行,是否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康管理档案。儿童晨检:每日一次,内容是否按儿童卫生保健要求儿童晨检:每日一次,内容是否按儿童卫生保健要求“ “一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摸、二看、三问、四查” ”进行,有否记录。进行,有否记录。(5

61、5)房屋建筑及设施的卫生监督:)房屋建筑及设施的卫生监督: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儿童室外环境、室内生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儿童室外环境、室内生活环境、生活用房及设施、卫生间和盥洗室、安全和疏散设活环境、生活用房及设施、卫生间和盥洗室、安全和疏散设施等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施等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6 6)儿童营养膳食的监督:)儿童营养膳食的监督:. .建立伙食管委会,有专人管理,建立伙食管委会,有专人管理,每月例会有记录。成人与幼儿伙食及账目严格分开,制定四每月例会有记录。成人与幼儿伙食及账目严格分开,制定四季适合幼儿年龄的带量食谱,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每周更季适合幼儿年龄的带

62、量食谱,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每周更换,保证按量供应换,保证按量供应; ;定期进行营养计算;定期进行营养计算;B B、饮食卫生管理的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管理的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管理的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管理的卫生监督(1)(1)、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经营项目是否、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经营项目是否与许可的项目相符;是否有伪造、涂改和出借卫生许可证的行为。与许可的项目相符;是否有伪造、涂改和出借卫生许可证的行为。(2)(2)、卫生管理、卫生管理制度: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制度: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人员(组织机构):食品卫生管理

63、组织机构是否正常运转,卫人员(组织机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正常运转,卫生管理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生管理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检查培训: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检查培训: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记录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记录食物中毒:有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物中毒:有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3)(3)、建筑与布局、建筑与布局有否未经申报批准擅自对卫生许可时已核准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有否未经申报批准擅自对卫生许可时已核准的面积、设施与布局进行改建、扩建的行为。进行改建、扩建的行为。(4)(4)、原料采购与储存的卫生:采购、

64、库房、冷藏设施是否符合法、原料采购与储存的卫生:采购、库房、冷藏设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律法规要求(5)(5)、环境卫生是否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卫生是否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6)(6)、加工过程的卫生是否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工过程的卫生是否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7)、餐饮具及消毒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餐饮具及消毒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C C、传染病管理的卫生监督、传染病管理的卫生监督、传染病管理的卫生监督、传染病管理的卫生监督传染病管理监督传染病管理监督是否建立卫生防病组织,卫生防病计划和卫生防病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卫生防病组织,卫生防病计划和卫生防病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制

65、定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卫生防病落实情况,制定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卫生防病主管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病计划的落实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主管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病计划的落实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并做好记录。疫情报告及处理的监督疫情报告及处理的监督托幼园所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对园所内发生的传染托幼园所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对园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详细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病病人、疑似病人要详细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任何人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和程序进行报告。任何人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园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后,要积

66、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进行疫园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后,要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处理,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观察期内,不情调查处理,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观察期内,不得办理转、入托手续。病儿痊愈后,必须凭医院出具的健康得办理转、入托手续。病儿痊愈后,必须凭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回园。疫情处理结束后,要有疫情处理记录。证明方可回园。疫情处理结束后,要有疫情处理记录。预防接种工作监督预防接种工作监督做好儿童入园时预防接种卡、证的查验工作,掌握入托儿童做好儿童入园时预防接种卡、证的查验工作,掌握入托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对未按免疫程序进行接种的适龄儿童要督的预防接种情况,对未按免疫程序进

67、行接种的适龄儿童要督促家长及时进行补种。促家长及时进行补种。消毒隔离卫生监督消毒隔离卫生监督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保健医生、保育员、消毒员要掌握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保健医生、保育员、消毒员要掌握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消毒程序,消毒器械能正常使用。采购消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消毒程序,消毒器械能正常使用。采购消毒剂时,要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毒剂时,要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并将复印件备案;毛巾、水杯做到一巾一杯专人专用,件,并将复印件备案;毛巾、水杯做到一巾一杯专人专用,每日清洁、消毒并选择清洁区域存放。水杯尽量使用物理方每日清洁、消毒并选择清洁区域存放。水杯尽

68、量使用物理方法消毒。根据玩具性质,选择不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每法消毒。根据玩具性质,选择不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每周周1 1次。卧室及活动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儿童与保教人员的次。卧室及活动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儿童与保教人员的厕所要分开使用,厕所及时冲刷,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厕所要分开使用,厕所及时冲刷,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少消毒1 1次。儿童便盆要做到一用一消毒。次。儿童便盆要做到一用一消毒。五、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考核与评价五、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考核与评价五、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考核与评价五、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考核与评价( (一一) )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评价内容母婴保健执法监督

69、工作评价内容(1 1)许可的审批)许可的审批A A、工作规范和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工作规范和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B B、卫生许可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卫生许可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C C、卫生许可文书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卫生许可文书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D D、卫生许可档案完整、准确、卫生许可档案完整、准确(2 2)母婴保健监督)母婴保健监督A A、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托幼机构的总体依法服、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托幼机构的总体依法服务水平。务水平。B B、工作规范和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工作规范和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C C、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是否达到省卫生监

70、督部门制定的、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是否达到省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要求。要求。D D、卫生监督行为的合法、正确,监督文书书写规范。、卫生监督行为的合法、正确,监督文书书写规范。E E、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违法案例查处的及时、合法、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违法案例查处的及时、合法、正确性。正确性。F F、卫生监督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卫生监督档案的、卫生监督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卫生监督档案的完整性。完整性。(二)、考核(二)、考核1 1、省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地(市)卫生监督机构全面考核、省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地(市)卫生监督机构全面考核一次,并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一次,并对管理相对人进

71、行监督抽查。2 2、地(市)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考、地(市)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考核一次,并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核一次,并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三)、考核评价标准(三)、考核评价标准由省卫生监督部门统一制定。由省卫生监督部门统一制定。一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母婴保健: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而进行的婚前保健、母婴保健: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而进行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服务。二、选择:二、选择:11、下面属于机构技术服务许可的是(、下面属于机构技术服务许可的是(AA)AA黑龙

72、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BB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CC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DD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三、判断对错:三、判断对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关精神病。( 对)对)2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工作人员

73、体格检查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作人员体格检查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工作。( 对)对)四、简答:托儿所、幼儿园十五项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包括?四、简答:托儿所、幼儿园十五项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包括?答:生活制度、健康检查制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营养膳食管答:生活制度、健康检查制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营养膳食管理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儿理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体弱儿管理制度、五官保健制度、童常见病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体弱儿管理制度、五官保健制度、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制度、安全制度、家长联系制度、健康教育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制度、安全制度、家长联系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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