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赵悦赵悦 杨伯鼎杨伯鼎 沈洁沈洁 陈辉陈辉农村群体冲突导读l群体性事件定义群体性事件定义l潮州市古巷事件潮州市古巷事件 l山西省孝义市采取措施平息因矿村矛盾引发山西省孝义市采取措施平息因矿村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的群体事件l乌坎事件乌坎事件l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民群体性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民群体性事件事件 l群体性事件分析群体性事件分析农村群体冲突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农村群体冲突潮州市古巷事件潮州市古巷事件 撰稿人:赵悦农村群体冲突起因•潮州市古巷事件发生于2011年6月6日的广东省潮州市古巷镇当天晚上,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古巷镇周围发生因外来工讨薪问题但地方政府处理不当且无能将其演变成暴力事件与族群冲突。
农村群体冲突事件过程事件过程•2011年6月1日熊汉江到该地“华意陶瓷厂”向苏姓老板要工钱,但苏老板想拖欠工资,于是双方爆发矛盾接着苏老板指挥两个亲戚追砍熊汉江,并将其手脚筋挑断•6月4日开始,四川民工到当地政府进行抗议,但政府一直不理睬他们案发后潮州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并于6月5日将苏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6月6日晚,多达一万名四川民工到古巷镇镇政府门口抗议示威,当地民众指有六当地人在此次冲突死亡之后当地人开始组织反击,族群矛盾激化(官方通稿称有17辆汽车受损、1辆汽车被焚毁、18人受伤)•6月7日,古巷镇传四川民工会再次闹事当地民众开始组成自卫队农村群体冲突农村群体冲突分析分析•导火索是讨薪问题 •打砸烧背后:劳动保障疲软打工者靠同乡会“出头”, “外地人”心理•问题:1.政府不作为,处理不当2.雇主和农民工之间用各自自己的方式解决之间的矛盾,有许多方式都是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甚至是违反法律的做法3.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 • 采取措施1.政府应该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做实事2.加大农民工教育力度3.健全法律制度,宣传法律具体细则,普及法律知识,民众加强对于法律的了解,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农村群体冲突山西省孝义市采取措施平息因矿村山西省孝义市采取措施平息因矿村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 撰稿人:杨伯鼎农村群体冲突•山西孝义德义山煤业有限公司(小井沟煤矿)位于孝义市下堡镇昔颉堡村西侧,该矿六证齐全,手续合法有效,并已通过2008年复产验收农村群体冲突事件过程事件过程 随着煤炭市场持续升温,煤炭价格一路上涨,企业利润猛增,煤炭行业成为众所周知的暴利行业,进而引发群众社会心理的严重失衡 2008年6月8日上午,昔颉堡村200多名村民自发到小井沟煤矿以煤炭开采造成土地裂缝、水井无水为由,围堵煤矿要求赔偿3000多万元(全村人均2万元) 村民强行要求煤矿管理人员和矿工撤离煤矿、停止生产,双方因此引发冲突冲突当中,有4名村民和3名矿工受伤,其中一名矿工因头部受伤较重,失血过多引发并发症,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6名轻伤人员正在住院接受治疗农村群体冲突处理过程处理过程•当地镇村干部及镇派出所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各负责领导先后抵达现场,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并对矛盾双方进行说服、教育。
•组成了工作领导组,迅速开展思想疏导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思想疏导,教育群众,与煤矿代表进行座谈,共同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工作组下令煤矿立即停产,工人和煤矿管理人员全部撤离煤矿•到6月8日晚19时,围堵煤矿的村民全部撤离现场,煤矿工作人员得到安全转移同时,公安巡警、防暴警察24小时值班巡逻维护现场秩序,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在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的同时,公安部门连夜对此次群体事件进行调查,对造成人员伤害事件的当事人进行取证农村群体冲突分析分析•当地政府从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迅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全市煤炭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积极消除因采矿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 •一是政府发布公告•二是调节利益分配•三是开展煤炭企业为民大办实事活动农村群体冲突乌坎事件乌坎事件 撰稿人:沈洁农村群体冲突事件过程事件过程•2011年9月21日上午,村民到陆丰市政府上访下午,村民聚集、打砸、毁坏他人公共财物和冲击围困村委会、公安边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到11月26 ,部分村民阻挠、打砸进村维持秩序民警和警车,砸坏6部警车。
该事件于9月23日恢复平静•12月9日,该村村民薛锦波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关押于汕尾市看守所•12月11日,犯罪嫌疑人薛锦波在押期间死亡•12月16日,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村委会主任陈舜意被当地纪检机关实行“双规”•12月19日,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表示,该事件的解决办法将从陆丰提升到由汕尾市委市政府落实农村群体冲突农村群体冲突处理过程处理过程•汕尾市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在整个审讯、羁押过程都有全程录音录像,已公布了相关视频资料汕尾市有关部门在2011年12月13日安排了嫌疑人曾昭亮、张建城、洪锐潮、庄烈宏等与其家属见面,并将有关情况录音录像,上网发布•12月14日,陆丰市纪委已批准对乌坎村涉及违纪的个别党员干部采取“两规”措施,并将进一步加大对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对丰田畜产有限公司用地问题,陆丰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暂时冻结丰田畜产有限公司与碧桂园项目合作事宜;由政府主导进行规划,在征求大多数村民同意后再调整其农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并将所得利益依法依规处理•12月20日,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汕尾陆丰市宣布,省委、省政府决定就“乌坎事件”成立省工作组,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尽快恢复乌坎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农村群体冲突分析分析•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 从乌坎事件来看,村民的诉求点在利益,转折点也在利益•在乌坎事件中,基层政府最初失误正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乌坎转机”告诉我们,要减少社会矛盾的触点、降低燃点,必须将社会管理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乌坎事件警示整个中国:必须用政治改革强化制度约束,不要官逼民反;必须正视民间苦难,不要迷恋强制和武力;必须有化解矛盾的机制和手段,不能反复搞秋后算帐;必须有上通下达的民意通道,群众固然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再合理的诉求也要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基层政府也不能把本属正常的诉求表达,用"堵"和"压"使之演变成过激对抗农村群体冲突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民群体性事件民群体性事件 撰稿人:陈辉农村群体冲突事件过程事件过程•亚龙县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槐树湾水电站位于其境内的化蝶河上,总投资3.9亿元,由省化蝶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
该电站于2004年6月动工建设,2005年12月投产发电•槐树湾电站共征用亚龙县土地1242亩,涉及拆迁户45户180人,征地560户2372人按设计要求于2007年4月11日开闸放水,实施大坝消缺维修工程然而次日上午,征地农民约80人聚集到电站坝首,阻拦电站检修施工农村群体冲突原因原因 •第一,在征地补偿标准问题上,农民认为政府执行的标准过低•第二,要求解决因电站建设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电站建设确实影响了一些农户生产生活的水、电、路,存在临时用地恢复困难等问题•第三,在国家补偿规定之外提出了很多要求如,要进电站当工人,自己用电要免费,至少要低于正常电价等农村群体冲突采取措施: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成“槐树洼水电站阻工事件”处置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这种利益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疏散疏导,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深刻认识被征地农民阻工事件的复杂性严重性•调动各方面力量与群众沟通对话县政府及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取得了支持•出台、兑现征地补偿政策•共梳理出应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70件,解释回答了不应该解决的问题108件,对应该解决的问题,确定了先易后难,先普遍后个别的解决原则,保证尽快逐一解决落实。
公开承认了电站征地补偿政策确有缺陷,与业主省化蝶河能源开发公司达成一致,6月21日出台、兑现了新的征地补偿政策•严历打击违法分子•槐树湾电站终于在6月28日正式下闸蓄水,7月3日恢复发电,阻工事件历时52天后画上句号但这一事件给槐树湾电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还有许多间接及无形的损失农村群体冲突分析分析•目前,我国正处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各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向,导致近年来全国各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同时为我党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整合各阶层利益提出了严峻的命题和考验农村群体冲突群体性事件分析农村群体冲突•以上这些案例属于多属于维权类群体性事以上这些案例属于多属于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综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件,综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维权类群体性事件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维权类群体性事件和泄愤类群体性事件其实,多数的泄愤和泄愤类群体性事件其实,多数的泄愤类事件的起因也是维权性质的,只不过当类事件的起因也是维权性质的,只不过当初维权活动涉及的人员较少而已,但随着初维权活动涉及的人员较少而已,但随着事情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与此事无关的出事情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与此事无关的出于义愤的群众大规模参与其中,从而导致于义愤的群众大规模参与其中,从而导致局面失去控制,最终酿成影响极为恶劣的局面失去控制,最终酿成影响极为恶劣的泄愤类群体性事件泄愤类群体性事件 农村群体冲突基本特征:基本特征:•1、这类事件缘由涉及人数较多。
利益牵涉较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爆发群体性事件前,受损群体一般通过各种途径寻求解决,但因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他们的问题和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2、目标合法性与行为非法性同时存在维权目标一般有一定合理性,但维权行为多数不合法,如采取阻工、堵门、断路、越级走访等形式•3、带有一定组织性此类事件,一般有几个核心人物,即领头者,这些人目标明确、态度顽固,且有一定组织能力,甚至个别人在群众中还有一定的威望•4、属于利益之争,基本没有政治性目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若不及时平息,有转化为泄愤类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农村群体冲突 列宁曾说,利益触动每个人的神经实际上,社会管理得好不好,不在于是否存在矛盾冲突,而在于能否很好地容纳和化解矛盾冲突在法治这个核心原则之下,如何公正利益分配?如何畅通利益表达?如何保障利益救济?回答好这些问题,矛盾冲突才会如渠中之水,有来处有去处,不至于阻塞汹涌农村群体冲突农村群体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