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简介与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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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简介与释义简介与释义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二、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条款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四、四、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五、经济补偿(金)五、经济补偿(金)六、劳务派遣六、劳务派遣七、非全日制用工七、非全日制用工八、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八、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 (一一) )劳动关系判断标准劳动关系判断标准200512200512号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 1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体资格;2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分。(二)证据(二)证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 1、工资支付

3、凭证或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证”、“服服务证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登记表”、“报名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招用记录;4 4、考勤记录;、考勤记录;5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其中,1 1、3 3、4 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责任。(三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

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1、主体不同、主体不同2、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3、风险责任不同、风险责任不同4、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5、适用法律及处理程序不同、适用法律及处理程序不同6、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四)雇佣关系特点及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四)雇佣关系特点及与劳务关系的区别A、特点:目的在于劳务给付、存在一定的、特点:目的在于劳务给付、存在一定的从属性、工作风险由雇主承担从属性、工作风险由雇主承担B、区别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2、是否提供工作场所3、是否定期支付劳务报酬4、是一次性还是继续性提供劳务成果保姆与用户的关系究竟是雇佣关系、劳

5、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2005年3月14日夜,南京市民朱虹放心不下80多岁患有哮喘病的母亲,打电话问候,然而电话无人接听。朱虹急忙赶往母亲住处开门一看,母亲伏在封闭阳台的书桌上,手按着报纸像是睡着了,10天前刚招聘来的60岁保姆王珍倒在厨房门口。110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两位老人已死亡。警方经过勘查认为,现场没有搏斗痕迹,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排除他杀和自杀可能。警方从家中正在泄漏煤气的煤气灶认定,两人系煤气泄漏造成的意外死亡。而南京市某区法院则以双方不成立雇佣关系为由作出了不利于保姆的判决。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中,A请了个保姆B来照顾她脑瘫的儿子,一天,A夫妇上班去了,家

6、里只有保姆和她的儿子,有人敲门,保姆打开了房门,进来的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歹徒,歹徒把上前阻拦的保姆杀害。因歹徒已被执行了死刑,保姆的家人状告A请求其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A赔偿16万余元。二、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条款(1)必备条款必备条款:A、劳动合同文本应载明的事项:、劳动合同文本应载明的事项:劳动法:劳动法:(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

7、责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

8、同的其他事项。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

9、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不具备如何处理?不具备如何处理?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补充条款)补充条款1、试用期、试用期A、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

10、限内、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B、限制:时间、次数、工资、限制:时间、次数、工资C、试用期与见习期、学徒期、试用期与见习期、学徒期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11、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保密条款。、保密条款。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劳动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常用保护手段:竞业限制、脱密期保护常用保护手段:竞业限制、脱密期保护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

12、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13、业务的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福利条款、福利条款4、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A、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原则上限制约定由劳动者原则上限制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除了可以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承担的违约金。除了可以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B、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违约金要执行递减原则;过培训费、违约金要执行递减原则;5、担保条款、担保条款第九条

1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三、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变更(一)订立(一)订立(1)原则原则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2)在订立时的权利和义务在订立时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提供不实信息的后果提供不实信息的后果(3)订立的程序)订立的程序、形式、形式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4)劳动订立时间)劳动订立时间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

15、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 (5)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1、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权利的。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1)劳动合同的全部

16、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2)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过错(3)确认机关)确认机关(4)责任形式)责任形式(6)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续订1、2001年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劳动合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法

17、院应当支持。2、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履行(二)履行(1)劳动合同履行原则:实际、亲自、不得强)劳动合同履行原则:实际、亲自、不得强迫劳动、情势变更迫劳动、情势变更(2)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1、用人单位变

18、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三)变更(三)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不包括劳动者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不包括劳动者的变更(1)劳动合

19、同变更的情形)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应注意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1、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变更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变更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3、由于合同的变更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由于合同的变更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给予补偿4、未变更的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未变更的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5、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问题:岗变薪变是否有效?)问题:岗变薪变是否

20、有效?合同约定单位可调整岗位工资等是否有效?案情介绍:田某原任某五星级饭店人力资源总监职务,月工资10000元,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和薪资。任职五年后,该饭店将田某的岗位变更为“员工服务部经理”,月工资降为4000元。田某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工作岗位的变更,但该饭店未予理睬,强行变更了田某的岗位。田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撤销饭店的调岗决定。四、四、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一)终止与解除的关系:并列说、种属说(一)终止与解除的关系:并列说、种属说(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1)终止的情形)终止的情形44条条终止条件

21、能否约定?终止条件能否约定?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特殊情况的终止)特殊情况的终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第四十五条

22、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定执行。女白领突击怀孕躲避裁员潮“金融危机宝宝”扎堆职场2008年11月14日 17:56北京晚报金融危机引发的裁员令国内的白领产生了一定恐慌。近日,一些公司的职场女性开始穿起了防辐射服。在这些职场准妈妈中,有些人的生子计划提早了一两年,准备以

23、此来应对可能到来的裁员风暴,保住现有的饭碗。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内涵:)内涵: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的订立或变更不同。后者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的订立或变更不同。后者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前者可以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也可是才能成立。前者可以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也可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单方的法律行为。(2)外延:劳动合同解除有两类:)外延:劳动合同解除有两类: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定解除:

2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1、预告辞职(无因辞职权)、预告辞职(无因辞职权)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者在试试用期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合同。2、随时辞职、随时辞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一)未按照劳动合

25、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用人单位

2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A、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39条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27、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非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40条条第四十

2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29、依据的客观(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C、解除合同中工会的监督职能、解除合同中工会的监督职能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

30、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5)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31、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四)其他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劳动合同动合同的;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二)与本

32、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

33、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义务五、经济补偿(金)五、经济补偿(金)46条条1、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A、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致C、非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D、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E、合同终止须

34、支付经济补偿的、合同终止须支付经济补偿的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47条条A、工作年限、工作年限B、计算标准、计算标准C、计算封顶、计算封顶D、不及时支付的后果:、不及时支付的后果:85条条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者加付赔偿金:3、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合同风险:、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合同风险:A、劳动者要求恢复工作、劳动者要求恢复工作B、支付经济补偿及不支付的后果、支付经济补偿及不支付的后果C、赔偿金(、赔偿金(87条):经济补偿条):经济补偿2倍

35、计算倍计算张某张某1997年年12月月28日进入日进入A公司,合同两年公司,合同两年一签,最后一期一签,最后一期2007年年12月月27日到期。日到期。2007年年12月月25日,张某向人事部提交了病日,张某向人事部提交了病假一周的病假单。人事经理接受了病假单。假一周的病假单。人事经理接受了病假单。1、医疗期满后,、医疗期满后,A公司是否可以终止与张某公司是否可以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2、A公司若想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该如公司若想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该如何操作?何操作?3、若、若A公司在医疗期满后通知张某劳动关系公司在医疗期满后通知张某劳动关系终止,将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终止,

36、将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六、六、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徐某徐某11年来一直在北京某跨国餐饮集团的某分店公司,年来一直在北京某跨国餐饮集团的某分店公司,2004年年6月该店要求员工与北京某劳动事务咨询服务月该店要求员工与北京某劳动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为员工代发工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为员工代发工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不签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不签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因此,徐某也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退。因此,徐某也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05年年11月,该店以月,该店以“违反拣货操作规程违反拣货操作规程”为由将徐某辞退。为由

37、将徐某辞退。徐某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其徐某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其11年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要求年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要求公司补缴其各种社会保险,然而公司却说公司补缴其各种社会保险,然而公司却说“你不是我公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司的员工”。这一回答却让徐某感到困惑,。这一回答却让徐某感到困惑,11年来,徐年来,徐某一直在该公司打工,做仓储、搬运货物等体力工作。某一直在该公司打工,做仓储、搬运货物等体力工作。一直到被辞退前,徐某连工作地点都没有离开过该的冷一直到被辞退前,徐某连工作地点都没有离开过该的冷藏库。为此,徐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不承担赔藏库。为此,徐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不承担赔偿责任。又将北京

38、该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判偿责任。又将北京该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判决徐某败诉。决徐某败诉。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限制1、同工同酬2、连带责任七、 非全日制用工(一)概念(小时工?)(一)概念(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用工形式。(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1、劳动报酬:以小时计酬为主,结酬周期最长不、劳动报酬:以小时计酬为主,结酬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得超过15日。日。2、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3、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八、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八、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1、劳动监察、劳动监察2、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诉讼、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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