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法课件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70090365 上传时间:2024-08-01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15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建筑法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一建筑法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一建筑法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一建筑法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一建筑法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建筑法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建筑法课件(3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建筑法课件一、建筑法课件(一)建筑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施工许可证的申领】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都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推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

2、资金己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

3、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单位资质】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二)建筑工程发包(二)建筑工程发包 与承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4、【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建筑工程承包【承包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

5、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总承包单位负责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禁止行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违约责任。任。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三)建筑工程监理(三)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定义】所谓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单位受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实行条件】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

8、面委托监理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原则】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施工企业改正。(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安全第一、预

9、防为主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治制度。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涉

10、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

11、、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计单位修改由原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术、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迸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用.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制度.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培养文学情趣;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鼓舞我们前进。结束结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