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十一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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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所有权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课题组制作民法学课题组制作7/30/20241学习目标n n了解: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了解: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n n理解:理解: 所有权的品格;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的所有权的品格;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的种类;相邻关系的类型。消灭;所有权的种类;相邻关系的类型。n n掌握: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掌握: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共有的概念、取得时间;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共有的概念、特征、种类;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处理原则;特征、种类;相邻关系的概念

2、、特征、处理原则;动产的善意取得。动产的善意取得。7/30/20242本章纲目n n第一节所有权的一般原理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第四节 不动产所有权第五节 共有第六节 相邻关系7/30/20243知识网络图知识网络图 所有权 相邻关系共有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一般原理 私人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取 得概 述 取得、行使和消灭内容(权能)概念和品格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法律效力相邻关系7/30/20244第一节所有权的一般原理n n一、所有权的概念与品格一、所有权的概念与品格n n二、所有权的内容二、所有权的内容n n三、所有

3、权的取得、行使与消灭三、所有权的取得、行使与消灭7/30/20245一、所有权的概念与品格n n(一)所有权的概念(一)所有权的概念n n(二)所有权的品格(二)所有权的品格7/30/20246(一)所有权的概念n n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关于所有权的的权利。关于所有权的定义,在立法例上主要有两种:定义,在立法例上主要有两种:列举式和概括式列举式和概括式。n n11所有权的外延:所有人行使所有权时的方式所有权的外延:所有人行使所有权时的方式主要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这也是所有主要

4、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这也是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权的四项权能。n n22所有权的内涵: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物的一所有权的内涵: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物的一种全面支配权,支配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上位种全面支配权,支配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上位概念。概念。7/30/20247(二)所有权的品格n n11权能的权能的完全性完全性:即所有权是完全的、全面的支配权。:即所有权是完全的、全面的支配权。 n n22客体的客体的有限性有限性:所有权的客体只限于有体物与在法律:所有权的客体只限于有体物与在法律上视为有体物并客观存在的物质(如电、热、能等),权上视为有体物并客观存在的物质(如电、热、能等),权利不能成

5、为所有权的客体。利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n n33地位的地位的自主性自主性:所有权具有自主性,它的存在既不依:所有权具有自主性,它的存在既不依赖于其他权利,也不从属于其他权利,相反它是派生其他赖于其他权利,也不从属于其他权利,相反它是派生其他权利的源泉。权利的源泉。n n44期限的期限的恒久性恒久性:所有权具有恒久性,不以期限为要件。:所有权具有恒久性,不以期限为要件。n n55效力上的效力上的弹力性弹力性:所有权的权能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所有权的权能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或其他支配形式而与整体的所有权分离,然而所有权并不或其他支配形式而与整体的所有权分离,然而所有权并不丧失。丧失。7/30/20

6、248二、所有权的内容二、所有权的内容n n(一)占有权能(一)占有权能n n占有权能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占有权能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实际管领或控制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能。的权能。n n(二)使用权能(二)使用权能n n使用权能是所有人使用权能是所有人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的权能,从而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以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的权能,从而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n n(三)收益权能(三)收益权能n n收益权能是指获取物所产生的财产利益,即收益权能是指获取物所产生的财产利益,即收取由原物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

7、值的权能。n n(四)处分权能(四)处分权能n n处分权能是所有人对所有物在事实上或法律上进行处置,处分权能是所有人对所有物在事实上或法律上进行处置,从而变更、消灭物的存在状态或改变物的权利归属的权能。从而变更、消灭物的存在状态或改变物的权利归属的权能。一般认为,处分权能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一般认为,处分权能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核心权能核心权能,是所有权是所有权最基本最基本的权能。的权能。7/30/20249三、所有权的取得、行使与消灭三、所有权的取得、行使与消灭n n(一)所有权的取得(一)所有权的取得n n(二)所有权的行使(二)所有权的行使n n(三)所有权的消灭(三)所有权

8、的消灭7/30/202410(一)所有权的取得n n1所有权取得的方式n n2所有权的取得时间7/30/2024111所有权取得的方式n n合法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在理论上分为合法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在理论上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得两类。两类。n n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和所有之意志为根据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和所有之意志为根据,直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某种方式或者行为取得物之所有直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某种方式或者行为取得物之所有权。权。n n(1 1)劳动生产。()劳动生产。(2 2)收取孳息。()收取孳息。(3 3)国家强制。()国家强制。(4 4)拾得遗失物

9、。遗拾物的拾得可能导致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拾得遗失物。遗拾物的拾得可能导致所有权的原始取得。(5 5)无主物。()无主物。(6 6)添附。()添附。(7 7)先占。)先占。n n所有权的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继受取得继受取得继受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的方式主要是以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物的取得物的所有权,如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方式。所有权,如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方式。7/30/2024122所有权的取得时间n n(1 1)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原始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时间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一般而言,是从。一般而言,是从原原始

10、取得的事由发生之时始取得的事由发生之时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n n(2 2)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时间。)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所有权的取得从取得从登记时登记时取得,这是法律的专门规定,不得取得,这是法律的专门规定,不得以约定改变;以约定改变;动产动产所有权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所有权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仍从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仍从交付时交付时起取得所有权。起取得所有权。7/30/202413(二)所有权的行使n n11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的行使体现着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体现着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n n22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的行使体现了物权的支配性

11、之本质体现了物权的支配性之本质特征特征。n n33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的行使具有限制性具有限制性。7/30/202414(三)所有权的消灭n n一是所有权的一是所有权的绝对消灭绝对消灭,主要是所有物本身的,主要是所有物本身的灭失;另一种是所有权的灭失;另一种是所有权的相对消灭相对消灭,主要是所有,主要是所有人失去对物的占有与支配但原物尚存之情形。人失去对物的占有与支配但原物尚存之情形。n n(1 1)所有权客体的消灭;)所有权客体的消灭;n n(2 2)所有权主体的消灭;)所有权主体的消灭;n n(3 3)所有权抛弃;)所有权抛弃;n n(4 4)所有权转让;)所有权转让;n n(5 5)所有权

12、的强制消灭。)所有权的强制消灭。7/30/202415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n n一、所有权类型化概述一、所有权类型化概述n n二、国家所有权二、国家所有权n n三、集体所有权三、集体所有权7/30/202416一、所有权类型化概述一、所有权类型化概述n n(一)单一所有权与双重所有权(一)单一所有权与双重所有权n n按照按照同一物上是否可以有两个以上所有权同一物上是否可以有两个以上所有权,所有权可以,所有权可以分为单一所有权与双重所有权。分为单一所有权与双重所有权。n n(二)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二)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n n按照按照所有权客体所有权客体,所有权可以分为动产所有权与不

13、动产,所有权可以分为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以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为动产所有权,如某人对其所有权。以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为动产所有权,如某人对其购买的洗衣机的所有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为不动产购买的洗衣机的所有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为不动产所有权,如某人对其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如某人对其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7/30/202417n n(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社会团体财产所有权、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社会团体财产所有权、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n n(四)公有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公(四)公有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公私混

14、合财产所有权私混合财产所有权n n(五)单独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五)单独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7/30/202418二、国家所有权二、国家所有权n n(一)国家所有权的概念(一)国家所有权的概念 n n(二)国家所有权的特征(二)国家所有权的特征7/30/202419(一)国家所有权的概念n n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对对全民共同全民共同占有的财产占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在民事法律上的体权利,在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在民事法律上的体现。现。7/30/202420(二)国家所有权的特征n n

15、1 1在权利主体方面,具有在权利主体方面,具有在权利主体方面,具有在权利主体方面,具有唯一性和统一性唯一性和统一性唯一性和统一性唯一性和统一性。n n 2 2在权利客体方面,具有在权利客体方面,具有在权利客体方面,具有在权利客体方面,具有广泛性和专有性广泛性和专有性广泛性和专有性广泛性和专有性。n n即国家所有权客体的范围原则上不受限制,且某些财产可即国家所有权客体的范围原则上不受限制,且某些财产可以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即由国家专有:以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即由国家专有:n n(1 1)国有专有的财产,即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主)国有专有的财产,即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主要包括矿藏、水流

16、、海域和城市的土地等;要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和城市的土地等;n n(2 2)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等自然资源,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n n(3 3)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法律)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法律规定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规定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7/30/202421n n(4 4)道路、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公共设施,依照法律规)道路、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公共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

17、国家所有;n n(5 5)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n n(6 6)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处分的权利。n n3 3在权利行使方面,具有权能分离性。在权利行使方面,具有权能分离性。在权利行使方面,具有权能分离性。在权利行使方面,具有权能分离性。7/3

18、0/202422三、集体所有权三、集体所有权n n(一)概念(一)概念n n(二)集体所有权的特征(二)集体所有权的特征n n(三)集体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三)集体所有权的表现形式7/30/202423(一)概念n n 集体所有权,又称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所有权,又称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所有权,又称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所有权,又称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劳动劳动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群众集体组织群众集体组织群众集体组织依法对其财产依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依法对其财产依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依法对其财产依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依法对其财产依所享有的占有、使

19、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本质上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民事法律上处分的权利,本质上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民事法律上处分的权利,本质上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民事法律上处分的权利,本质上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民事法律上的体现。的体现。的体现。的体现。n n(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荒地、滩涂等;荒地、滩涂等;荒地、滩涂等;n n(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二)集体经

20、济组织的财产;n n(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n n(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7/30/202424(二)集体所有权的特征n n1 1在权利在权利主体主体方面,具有方面,具有多元性多元性。n n2 2在权利在权利客体客体方面,具

21、有方面,具有限定性限定性。n n3 3在权利在权利性质性质上,具有上,具有特殊性特殊性。7/30/202425(三)集体所有权的表现形式n n1 1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权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权n n2 2城镇集体组织所有权城镇集体组织所有权7/30/202426四、私人所有权四、私人所有权n n(一)概说(一)概说n n(二)私人所有权基本原理(二)私人所有权基本原理7/30/202427(一)概说n n所谓私人所有权是指所谓私人所有权是指自然人及具有法人地位资自然人及具有法人地位资格的非共有制经济主体格的非共有制经济主体对其所有物享有的全面支对其所有物享有的全面支配的权利。配的权利。7/30/202

22、428(二)私人所有权基本原理n n“私人私人” ”不仅包括私自然人,还包括私法人和非法人团不仅包括私自然人,还包括私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私人对依法取得的房屋、收入、生活用品等生活资料体。私人对依法取得的房屋、收入、生活用品等生活资料享有所有权。私人对依法取得的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生产享有所有权。私人对依法取得的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资料享有所有权n n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禁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非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禁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非法改变私人财产的权属关系。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法改变私人财产的权属关系。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

23、应当给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违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违法拆迁、征收,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法拆迁、征收,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30/202429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n n一、动产所有权概述一、动产所有权概述n n二、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二、动产所有权的取得7/30/202430一、动产所有权概述一、动产所有权概述n n动产所有权是以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所谓动产所有权是以动产为

24、客体的所有权。所谓“ “动产动产” ”,是指能够移动且移动后不损坏其价值或不须破坏的物。,是指能够移动且移动后不损坏其价值或不须破坏的物。动产所有权可分为一般动产所有权与特殊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可分为一般动产所有权与特殊动产所有权。n n一般动产所有权是以动产为客体在权利行使上具有所一般动产所有权是以动产为客体在权利行使上具有所有权一般特征的动产所有权,特殊动产所有权是指以某种有权一般特征的动产所有权,特殊动产所有权是指以某种不同于一般动产的物为客体,在权利行使与权能分离上具不同于一般动产的物为客体,在权利行使与权能分离上具有特殊性的所有权,特别动产所有权一般专指货币所有权。有特殊性的所有权

25、,特别动产所有权一般专指货币所有权。7/30/202431n n与不动产所有权相比,动产所有权具有以下几个特殊性:n n1所有权的标的物特殊性。n n2所有权取得方式特殊性。n n3权能分离的法律规制特殊性。n n4国家干预程度特殊性。7/30/202432二、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二、动产所有权的取得n n(一)善意取得(一)善意取得n n(二)先占(二)先占n n(三)添附(三)添附n n(四)拾得遗失物(四)拾得遗失物n n(五)发现埋藏物(五)发现埋藏物7/30/202433(一)善意取得n n1 1善意取得制度概述善意取得制度概述n n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n3 3法律效果法律效果7/

26、30/2024341善意取得制度概述n n善意取得,又称为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即时取得,它是指财产的受,它是指财产的受让人即便从让人即便从无处分权无处分权的占有人或登记簿记载的权的占有人或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受让财产时,如果利人处受让财产时,如果受让受让人在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仍然取得该动财产的所有权,则受让人仍然取得该动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或其他物权。n n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以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以牺牲财产静态安全牺牲财产静态安全为为代价而代价而保护财产动态安全保护财产动态安全的制度。的制度。n n特别注意: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新规定特别注意:物权法

27、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新规定7/30/2024352构成要件n n(1 1)标的须为)标的须为动产或不动产动产或不动产。n n下列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下列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AA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如国家专有的财产、枪支、弹药等);(如国家专有的财产、枪支、弹药等);BB司法机关依法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动产;查封、扣押的动产;CC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动动产(如船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动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等)。对于货币和有价证券属于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等)。对于货币和有价证券属于特殊的动产,也适用善意取得。殊的动产,也适用善意取得。n n(2 2)让与人)让与人无

28、权处分无权处分。n n即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财产,包括以下三层涵即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财产,包括以下三层涵义:一是让与人为转让财产的实际占有人,只有动产占有义:一是让与人为转让财产的实际占有人,只有动产占有人或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才有可能将占用的动产转人或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才有可能将占用的动产转移于第三人,这是发生善意取得的前提;二是让与人没有移于第三人,这是发生善意取得的前提;二是让与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三是让与人(无权处分人)已经将动产处分财产的权利。三是让与人(无权处分人)已经将动产转让给了受让人并转移了占有或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转让给了受让人并转移了占有或办理了不

29、动产变更登记。7/30/202436n n(3 3)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善意。“ “积极观念说积极观念说” ”和和n n“ “消极观念说消极观念说” ”两种主张两种主张n n(4 4)受让人须基于)受让人须基于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价格取得财产。取得财产。n n(5 5)动产完成交付,不动产完成登记。)动产完成交付,不动产完成登记。7/30/2024373法律效果n n(1 1)受让人原始取得受让财产的所有权,依据其与)受让人原始取得受让财产的所有权,依据其与让与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互易)所让与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互易)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或者其他义务

30、,善意受让人不得应负担的给付义务或者其他义务,善意受让人不得拒绝履行。拒绝履行。n n(2 2)原权利人因受让人善意取得其财产所有权而遭)原权利人因受让人善意取得其财产所有权而遭受损失时,法律对原权利人提供了一种债权上的救受损失时,法律对原权利人提供了一种债权上的救济,也即权利人可以基于债权请求权要求让与人承济,也即权利人可以基于债权请求权要求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n n司考链接一n n7/30/202438(二)先占n n先占,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法律事实。n n先占取得所有权须具备以下要件:

31、n n(1)占有客体须为无主动产n n(2)占有意思须为所有的意思n n(3)占有行为适法n n司考链接二7/30/202439(三)添附n n1 1、定义、定义n n2 2、种类、种类n n(1 1)附合)附合 n n(2 2)混合)混合 n n(3 3)加工)加工 7/30/2024401、定义n n所谓添附,是指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财产。狭义上的添附包括附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财产。狭义上的添附包括附合和混合,广义上的添附则包括合和混合,广义上的添附则包括附合、混合和加附合、混合和加工工三种形式。三种形式。7/30/2024

32、412、种类n n11附合附合n n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有形财产有形财产相互结合而形相互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独立财产的添附方式。成的一种新的独立财产的添附方式。n n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后,应由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后,应由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动产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不动产所动产所有权,但动产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不动产所有权人给予补偿。有权人给予补偿。n n动产与动产附合后,新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动产与动产附合后,新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各国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国家以共有为原则,各国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国家以共有为原则,以单独所有权为例外,有的国家则持相反主张。以

33、单独所有权为例外,有的国家则持相反主张。英美法系国家则根据相对价值原则,由具有较大英美法系国家则根据相对价值原则,由具有较大价值的物的所有人取得所有权。价值的物的所有人取得所有权。7/30/202442n n2混合n n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相互混杂,形成一种新的不能分开或难以分开的财产的添附方式。各国民法大都规定准用附合的所有权归属规则。7/30/202443n n 3 3加工加工加工加工n n加工是指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制作或改造而形成一种新的加工是指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制作或改造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的添附方式。财产的添附方式。n n因加工而形成的新的财产称为加工物。加工的物权效果,因加工而形成的

34、新的财产称为加工物。加工的物权效果,存在着存在着材料主义材料主义与与加工主义加工主义的对立,一种以法国民法和日本的对立,一种以法国民法和日本民法为代表,采民法为代表,采“ “以材料主义为原则,以加工主义为例外以材料主义为原则,以加工主义为例外” ”的立法例;另一种以德国民法和瑞士民法为代表,采的立法例;另一种以德国民法和瑞士民法为代表,采“ “以加以加工主义为原则,以材料主义为例外工主义为原则,以材料主义为例外” ”的立法例。实践中的做的立法例。实践中的做法通常是,法通常是,“ “有约定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 ”,无约定者,采,无约定者,采“ “材料主义材料主义” ”,并给加工人一定补偿;加工价

35、值大于原材料者,加工物也,并给加工人一定补偿;加工价值大于原材料者,加工物也可以归加工人所有,并给材料人一定补偿。可以归加工人所有,并给材料人一定补偿。n n司考链接三7/30/202444(四)拾得遗失物n n1 1概念和立法例概念和立法例概念和立法例概念和立法例n n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n3 3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法律效果 7/30/2024451概念和立法例n n 拾得遗失物是指拾得遗失物是指拾得遗失物是指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事实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事实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事实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事实。拾得遗失物在性

36、质上是一种拾得遗失物在性质上是一种拾得遗失物在性质上是一种拾得遗失物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拾得人不以具有行,拾得人不以具有行,拾得人不以具有行,拾得人不以具有行为能力为限。在民法上,拾得遗失物可能发生无因管理、为能力为限。在民法上,拾得遗失物可能发生无因管理、为能力为限。在民法上,拾得遗失物可能发生无因管理、为能力为限。在民法上,拾得遗失物可能发生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的后果,后两者发生之情形为:拾得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的后果,后两者发生之情形为:拾得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的后果,后两者发生之情形为:拾得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的后果,后两者发生之情形为:拾得人违反法律规定

37、而处置遗失物。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处置遗失物。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处置遗失物。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处置遗失物。7/30/202446n n 拾得遗失物是否作为所有权取得之方式,历史上曾存拾得遗失物是否作为所有权取得之方式,历史上曾存拾得遗失物是否作为所有权取得之方式,历史上曾存拾得遗失物是否作为所有权取得之方式,历史上曾存在两种立法例。一是罗马法的否定主义立法例,即不取得在两种立法例。一是罗马法的否定主义立法例,即不取得在两种立法例。一是罗马法的否定主义立法例,即不取得在两种立法例。一是罗马法的否定主义立法例,即不取得所有权主义;二是日耳曼法的肯定主义立法例,即取得所所有权主义;二是日耳曼法的肯定主义立法

38、例,即取得所所有权主义;二是日耳曼法的肯定主义立法例,即取得所所有权主义;二是日耳曼法的肯定主义立法例,即取得所有权主义。在现代各国民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大多数有权主义。在现代各国民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大多数有权主义。在现代各国民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大多数有权主义。在现代各国民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大多数国家采取有条件取得所有权的立法例,如法国、德国、瑞国家采取有条件取得所有权的立法例,如法国、德国、瑞国家采取有条件取得所有权的立法例,如法国、德国、瑞国家采取有条件取得所有权的立法例,如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国家民法典都有规定,日本情况较为特殊,士、意大利等国家民法典都有规定,日本情

39、况较为特殊,士、意大利等国家民法典都有规定,日本情况较为特殊,士、意大利等国家民法典都有规定,日本情况较为特殊,民法典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规定则体现在遗失物法民法典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规定则体现在遗失物法民法典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规定则体现在遗失物法民法典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规定则体现在遗失物法中。中。中。中。n n 我国采纳的立法例是罗马法的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我国采纳的立法例是罗马法的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我国采纳的立法例是罗马法的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我国采纳的立法例是罗马法的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与多数国家的立法例正好相反。与多数国家的立法例正好相反。与多数国家的立法例正好相反。与多数国家的

40、立法例正好相反。7/30/2024472构成要件n n(1 1)须为遗失物。)须为遗失物。n n(2)(2)须有拾得行为。所谓拾得,指发现且实际占须有拾得行为。所谓拾得,指发现且实际占有遗失物。有遗失物。7/30/202448 3法律效果n n(1 1)拾得人的义务。)拾得人的义务。通知或者公示义务通知或者公示义务保管保管义务义务报告及交付义务报告及交付义务返还义务。返还义务。n n(2 2)拾得人的权利。)拾得人的权利。费用偿还请求权费用偿还请求权 报酬报酬支付请求权。支付请求权。n n司考链接四7/30/202449(五)发现埋藏物n n1 1概念和立法例概念和立法例n n2 2构成要件构

41、成要件n n3 3法律效果法律效果7/30/2024501概念和立法例n n所谓发现埋藏物,是指所谓发现埋藏物,是指认识埋藏物的所在而予以认识埋藏物的所在而予以占有的事实占有的事实。在立法例上,罗马法允许发现人取。在立法例上,罗马法允许发现人取得埋藏物所有权,可以称为得埋藏物所有权,可以称为“ “发现人取得所有权发现人取得所有权肯定主义肯定主义” ”;日耳曼法则规定发现埋藏物时归国;日耳曼法则规定发现埋藏物时归国王或者诸侯所有,发现人不能取得埋藏物所有权,王或者诸侯所有,发现人不能取得埋藏物所有权,可以称为可以称为“ “发现人取得所有权否定主义发现人取得所有权否定主义” ”。近代近代各国大多原

42、则上以发现人取得所有权主义为原则,各国大多原则上以发现人取得所有权主义为原则,以公有主义为例外。以公有主义为例外。7/30/2024512构成要件n n(1 1)须为埋藏物。)须为埋藏物。)须为埋藏物。)须为埋藏物。n n 一是埋藏物应为一是埋藏物应为一是埋藏物应为一是埋藏物应为动产动产动产动产,二是埋藏物应为被埋藏的物,二是埋藏物应为被埋藏的物,二是埋藏物应为被埋藏的物,二是埋藏物应为被埋藏的物,三是埋藏物的三是埋藏物的三是埋藏物的三是埋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所有人不明所有人不明所有人不明。n n (2 2)须发现。)须发现。)须发现。)须发现。n n 一是发现在主观上是否限于偶然发现?罗马法、法

43、国一是发现在主观上是否限于偶然发现?罗马法、法国一是发现在主观上是否限于偶然发现?罗马法、法国一是发现在主观上是否限于偶然发现?罗马法、法国民法和意大利民法认为以偶然为必要,出于预定计划的发民法和意大利民法认为以偶然为必要,出于预定计划的发民法和意大利民法认为以偶然为必要,出于预定计划的发民法和意大利民法认为以偶然为必要,出于预定计划的发现不构成发现埋藏物;但德国、日本民法中则没有类似限现不构成发现埋藏物;但德国、日本民法中则没有类似限现不构成发现埋藏物;但德国、日本民法中则没有类似限现不构成发现埋藏物;但德国、日本民法中则没有类似限制。另一个问题是发现在客观上是否以占有为必要?法国、制。另一

44、个问题是发现在客观上是否以占有为必要?法国、制。另一个问题是发现在客观上是否以占有为必要?法国、制。另一个问题是发现在客观上是否以占有为必要?法国、瑞士、日本民法均规定仅仅发现即可,无须取得占有;但瑞士、日本民法均规定仅仅发现即可,无须取得占有;但瑞士、日本民法均规定仅仅发现即可,无须取得占有;但瑞士、日本民法均规定仅仅发现即可,无须取得占有;但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要求不仅发现,而且还要占有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要求不仅发现,而且还要占有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要求不仅发现,而且还要占有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要求不仅发现,而且还要占有。7/30/2024523法律效果n n我国民法通则

45、第我国民法通则第7979条规定:条规定:“ “所有人不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n n根据物权法第根据物权法第114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埋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n因此根据物权法的最新规定我们采用的是报酬主因此根据物权法的最新规定我们采用的是报酬主义,即由埋藏物的所有人对发现人支

46、付报酬。义,即由埋藏物的所有人对发现人支付报酬。n n司考链接五司考链接五7/30/202453第四节 不动产所有权n n一、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n n二、房屋所有权二、房屋所有权n n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7/30/202454一、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n n(一)土地所有权概述(一)土地所有权概述n n(二)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二)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7/30/202455(一)土地所有权概述n n1 1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的概念n n2 2土地所有权的特性土地所有权的特性n n3 3空间权空间权7/30/2024561土地所有权的概念n n土地所有权有土地所有

47、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主,第一层含义是指主体对土地这一不动产所享有的一种抽象的、支配的体对土地这一不动产所享有的一种抽象的、支配的财产权,一般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财产权,一般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第二层含义对土地所有权进行规定的法律制度,能;第二层含义对土地所有权进行规定的法律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取得即土地所有权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取得方式、表现形式、内容以及与土地上其他权利的关方式、表现形式、内容以及与土地上其他权利的关系等制度。系等制度。7/30/2024572土地所有权的特性n n(1 1)公益性和私益

48、性)公益性和私益性n n(2 2)限制性和派生性)限制性和派生性7/30/2024583空间权n n现代民法认为,空间权是指在空中或者地中现代民法认为,空间权是指在空中或者地中横切一断层而享有的权利。空间权可以分为地上横切一断层而享有的权利。空间权可以分为地上空间权和地下空间权、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空间权和地下空间权、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等。等。7/30/202459(二)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n n1 1土地国家所有权土地国家所有权n n2 2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集体所有权n n土地集体所有权是指土地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法律规对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

49、、收益、处定范围内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分的权利。n n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是:(1 1)农村和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确定国家所有的部分以外的土地;市郊区的土地除确定国家所有的部分以外的土地;(2 2)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3 3)法律明确)法律明确规定或依法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山岭、草原、荒地、规定或依法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滩涂等。7/30/202460n n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所有权的

50、行使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n n(1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n n(2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所有权;n n(3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7/30/202461二、房屋所有权二、房屋所有权n n(一)

51、房屋所有权概述(一)房屋所有权概述n n“ “房随地走房随地走” ”、“ “地随房走地随房走” ”的密切关系的密切关系 n n(1 1)国家房屋所有权)国家房屋所有权n n(2 2)法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法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n n(3 3)自然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自然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n n(二)我国的房屋所有权制度(二)我国的房屋所有权制度7/30/202462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n n(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n n(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7/30/202463(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n n1 1、概念

52、、概念n n2 2、特征、特征7/30/2024641、概念n 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德国称之为住宅所有权,法国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德国称之为住宅所有权,法国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德国称之为住宅所有权,法国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德国称之为住宅所有权,法国称之为住宅分层所有权,瑞士称之为楼层所有权,英美称之为公住宅分层所有权,瑞士称之为楼层所有权,英美称之为公住宅分层所有权,瑞士称之为楼层所有权,英美称之为公住宅分层所有权,瑞士称之为楼层所有权,英美称之为公寓所有权。我国采用日本的称谓,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寓所有权。我国采用日本的称谓,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寓所有权。我国采用日本的称谓,称之

53、为建筑物区分所有寓所有权。我国采用日本的称谓,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权。权。7/30/2024652、特征n 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n n(1 1)在)在客体客体上具有上具有整体性整体性。n n(2 2)在)在内容内容上具有上具有多样性多样性。n n(3 3)在)在主体主体上的上的多重性多重性。 7/30/202466(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n n1 1专有权专有权n n2 2共有权共有权7/30/2024671专有权n 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所有人所有人对其对其专有部分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享有单独所有权,可以自由使用、收益

54、、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n n关于专有部分的关于专有部分的范围范围,是指,是指在使用上具有独立性、构造上在使用上具有独立性、构造上形成单独空间的房间整体形成单独空间的房间整体,而不应当是构成房间的材料表,而不应当是构成房间的材料表层或中心线以内的部分。层或中心线以内的部分。n n专有部分作为所有人享有单独所有权的部分,在权能上与专有部分作为所有人享有单独所有权的部分,在权能上与一般的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相同。一般的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相同。但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但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妨碍建筑物整体的正常使用以及违反各个区分所有人不能妨碍建筑物整体的正常使用

55、以及违反各个区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不得妨害其他区分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所的共同利益;不得妨害其他区分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有权;其他区分所有人因维护、修缮其专有部分或设置管;其他区分所有人因维护、修缮其专有部分或设置管线,必须进入另外所有人的专有部分时,该专有部分的所线,必须进入另外所有人的专有部分时,该专有部分的所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管理人因维护、修缮共用部分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管理人因维护、修缮共用部分或设置管线,必须进入或使用某一所有人的专有部分时,或设置管线,必须进入或使用某一所有人的专有部分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7/30/2024682共有权n n共

56、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的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构成不同房间的共同材料建筑物内构成不同房间的共同材料或结构由两个以上的区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部分以及不属于或结构由两个以上的区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部分以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专有部分的附属物。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建筑物的基本构造。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建筑物顶、外墙、地基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部分,如支柱建筑物顶、外墙、地基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及附属物,例如楼梯、走廊、门厅管道设备;仅为部分所有及附属物,例如楼梯、走廊、门厅管道设备;仅为部分所有人共有部分,如各层之间的楼板、相邻墙壁等。人共有部分,如各层之间的楼板、相邻墙壁等

57、。n n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享有以下权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享有以下权利:(1 1)共用部分的使)共用部分的使用权。例如乘座电梯、经过走廊、上下楼梯等;(用权。例如乘座电梯、经过走廊、上下楼梯等;(2 2)收益)收益权。(权。(3 3)改良的权利。()改良的权利。(4 4)排除妨害的权利。()排除妨害的权利。(5 5)参与)参与共用部分管理的权利。共用部分管理的权利。n n司考链接六7/30/202469第五节 共有n n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n n二、按份共有二、按份共有n n三、共同共有三、共同共有n n四、共有物的分割四、共有物的分割 7/30/202470一、共有

58、的概念和特征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n n(一)概念(一)概念n n所谓共有,是指所谓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于对于同一物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的法律制度。n n(二)特征(二)特征n n1 1在在主体主体方面,共有的权利主体具有方面,共有的权利主体具有多元性多元性。 n n2 2在在客体客体方面,共有的权利客体具有方面,共有的权利客体具有统一性统一性。n n3 3在在内容内容方面,共有的权利内容具有方面,共有的权利内容具有双重性双重性。7/30/202471二、按份共有二、按份共有n n(一)按份共有的概念与特征(一)按份共有的概念与特征n

59、 n(二)按份共有的法律效力(二)按份共有的法律效力7/30/202472(一)按份共有的概念与特征n n按份共有,又称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通常共有分别共有、通常共有,是指,是指数人数人按应有份额按应有份额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共有。n n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上。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上。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利。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7/30/202473(二)按份共有的法律效力n n1 1按份共有

60、的内部关系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n n(1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使用收益权。使用收益权。管理权。管理权。处分权。处分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n n(2 2)按份共有人的义务。)按份共有人的义务。尊重其他共有人权利的义务。尊重其他共有人权利的义务。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义务。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义务。n n2 2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n n共有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各共有人对于外部的侵害,有共有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各共有人对于外部的侵害,有权就共有物的全部为自己的应有份额的利益或为全体共有权就共有物的全部为自己的应有份额的利益或为全体共有人的利益向第三人单独提出请求权,包

61、括物权请求权和债人的利益向第三人单独提出请求权,包括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权请求权。共有人对第三人义务。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共有人对第三人义务。如果义务是可分的,按其应有份额对第三人承担义务,如果是不可分的,各共按其应有份额对第三人承担义务,如果是不可分的,各共有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n n司考链接七司考链接七7/30/202474三、共同共有三、共同共有n n(一)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一)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n n(二)共同共有的法律效力(二)共同共有的法律效力7/30/202475(一)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n n共同共有,是指依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共同

62、共有,是指依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共有。n n共同共有是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不分份额的共有。的共有。n n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为前提以共同关系为前提。n n共有人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对共有物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平等的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n n实践中,共同共有一般有实践中,共同共有一般有家庭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和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遗产分割前的共有三种基本形式。三种基本形式。7/30/202476(二)共同共有的法律效力n n1 1共

63、同共有的内部关系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n n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此种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处分的权利,此种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基于共同共基于共同共有的特性,共同共有人就共有物所享有的权利,需受调整有的特性,共同共有人就共有物所享有的权利,需受调整该共同关系的法律的限制;该共同关系的法律的限制;各共同共有人平等地承担因各共同共有人平等地承担因共有物产生的费用;共有物产生的费用;除特别约定外,共有物的转让、抛除特别约定外,共有物的转让、抛弃、事实上的处分、变更其使用、管理、收益方法,须经弃、事实上的处分、变更其使

64、用、管理、收益方法,须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或转让共有权;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或转让共有权;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共有财产的分割 ,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大小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30/202477n n2 2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n n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共有关

65、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是,如第三人善意、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是,如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主要是动产),应当确认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主要是动产),应当确认第三人取得共有权,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第三人取得共有权,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因共有物产生的对因共有物产生的对第三人的义务,各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的义务,各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n n司考链接八7/30/202478四、共有物的分割四、共有物的分割 n n(一)共有物分割自由主义(一)共有物分割自由主义n n(二)分割的方法(二)分割的方

66、法n n(三)分割的效力(三)分割的效力7/30/202479(一)共有物分割自由主义n n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n n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求分割。共有物分割一般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共有物分割一般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7/30/202480(二)分割的方法n n1 1、实物分割、实物分割n n2 2、变价分割、变

67、价分割n n3 3、作价补偿、作价补偿7/30/202481(三)分割的效力n n各共有人于分割完成时,取得对分得物或价金各共有人于分割完成时,取得对分得物或价金的单纯所有权;的单纯所有权;各个共有人对于其他共有人分各个共有人对于其他共有人分割割 所得到的共有物,依照该共有人的共有份额承所得到的共有物,依照该共有人的共有份额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担瑕疵担保责任;全体共有人因共有物而成为全体共有人因共有物而成为连带债务人的,分割连带债务人的,分割 共有物时,任何共有人均有共有物时,任何共有人均有权请求以共有物清偿债务。权请求以共有物清偿债务。7/30/202482第六节 相邻关系n n一、相邻关系的

68、概念与特征一、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n n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n n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7/30/202483一、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一、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n n(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和性质(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和性质n n(二)相邻关系的特征(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7/30/202484(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和性质n n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所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权利义务关

69、系。n n相邻权的的性质:有人认为相邻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它是相邻权的的性质:有人认为相邻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依法律规定直接发生的;有人认为相用益物权的一种,是依法律规定直接发生的;有人认为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内容;有人认为,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内容;有人认为,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仍然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仍然属于所有权的范畴;还有人认为,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只是所有权内还有人认为,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只是所有权内容当然的扩张和限制;另外,有学者认为,相邻权应定义容当然的扩张和限制;另外,有学者认为

70、,相邻权应定义为法定地役权。但通说认为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为法定地役权。但通说认为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仍然属于所有权范畴。而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仍然属于所有权范畴。7/30/202485(二)相邻关系的特征n n1 1相邻关系的相邻关系的主体主体具有具有多数性和相邻性多数性和相邻性。n n2 2相邻关系的相邻关系的客体客体具有具有特殊性特殊性。第一种观点认为,相邻。第一种观点认为,相邻关系的客体是不动产;第二种观点认为,相邻关系的客体关系的客体是不动产;第二种观点认为,相邻关系的客体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体现的利益;第三种观点认为,相邻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体现的

71、利益;第三种观点认为,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所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第四种观关系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所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第四种观点认为,相邻关系的客体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体现的利益,点认为,相邻关系的客体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体现的利益,有时也可以是不动产本身。有时也可以是不动产本身。n n33相邻关系的相邻关系的内容内容具有具有复杂性复杂性。相邻关系的内容十分复。相邻关系的内容十分复杂,不同种类的相邻关系所包含的内容也是不同的。但总杂,不同种类的相邻关系所包含的内容也是不同的。但总的来说,相邻各方应给对方所有权或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的来说,相邻各方应给对方所有权或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实现、行使提供必要的

72、便利或限制自己的权利。实现、行使提供必要的便利或限制自己的权利。7/30/202486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n n(一)相邻排水、用水关系(一)相邻排水、用水关系n n(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n n(三)相邻的损害防免关系(三)相邻的损害防免关系n n(四)相邻越界关系(四)相邻越界关系7/30/202487(一)相邻排水、用水关系n n1 1、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各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各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的便利。n n2 2、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

73、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理分配。n n3 3、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n n4 4、水流的排放分自然排水和人工排水,对自然排水,相邻、水流的排放分自然排水和人工排水,对自然排水,相邻各方应承受,对人工排水,相邻一方使用相邻另一方的土各方应承受,对人工排水,相邻一方使用相邻另一方的土地排水时,应有合理理由,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造地排水时,应有合理理由,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造成另一方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成另一方损失,应当给予赔偿。7/30/202488(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n n11相邻土地通行关系相邻土地通行关系n n相邻一方必须经过邻人的土

74、地通行的,他方应相邻一方必须经过邻人的土地通行的,他方应当允许,由于通行造成损失的,使用人应当给予当允许,由于通行造成损失的,使用人应当给予补偿;在一方所有或使用的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补偿;在一方所有或使用的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对历史形成的必要通道,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对历史形成的必要通道,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绝邻人通过或故意堵塞。绝邻人通过或故意堵塞。 n n22相邻土地利用关系相邻土地利用关系n n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修缮或铺设管线等必须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修缮或铺设管线等必须使用或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当允许。占使用或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当允许。占用人应在约定的范围内或法律规定

75、的范围内给土用人应在约定的范围内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土地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以补偿。地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以补偿。7/30/202489(三)相邻的损害防免关系n n1日照妨害防免关系n n2相邻环保关系n n3相邻危险预防与排除关系7/30/202490(四)相邻越界关系n n相邻一方在自己地界一侧修建建筑物时,应与地界线保持相邻一方在自己地界一侧修建建筑物时,应与地界线保持一定距离,不得越界侵占相邻他方的土地,否则,受侵占一定距离,不得越界侵占相邻他方的土地,否则,受侵占方有权请求排除或者补偿;越界竹木的相邻关系的一般规方有权请求排除或者补偿;越界竹木的相邻关系的一般规则是:相邻一方在自己地界一侧

76、培植竹木时,应与地界线则是:相邻一方在自己地界一侧培植竹木时,应与地界线保持一定距离,以防竹木根枝越界侵占相邻他方的土地,保持一定距离,以防竹木根枝越界侵占相邻他方的土地,否则,受侵占方有权请求剪除,逾期不剪除的,相邻人可否则,受侵占方有权请求剪除,逾期不剪除的,相邻人可自行剪除;越界果实的相邻关系的一般规则是:对于果实自行剪除;越界果实的相邻关系的一般规则是:对于果实自落于邻地的,各国的基本立场是果实归属于邻地所有人自落于邻地的,各国的基本立场是果实归属于邻地所有人所有。所有。7/30/202491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n n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根

77、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践,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n n(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理原则n n(二)遵守法律、参照习惯的原则(二)遵守法律、参照习惯的原则n n司考链接九7/30/202492司考链接一n n(多选)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多选)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

78、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 3万元价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述中哪些是正确的?n nA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居于无效合同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居于无效合同BB乙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n nC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n nD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7/30/202493n nBD

79、n n(单选)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单选)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 A保留所有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n nB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人设定质权 n nC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n nD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

80、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情的第三人 7/30/202494n nDn n返回7/30/202495司考链接二n n(多选)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多选)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法是错误的?A.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

81、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脑的所有权B.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C.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D.D.因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7/30/202496n nACDn n返回7/30/202497司考链接三n n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 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

82、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装修,共花费6 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 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n n. .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

83、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 n nA.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n nB.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n nC.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n nD.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所有 7/30/202498n nDn n返回7/30/202499司考链接四n n(单选)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单选)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

84、,陈列于客厅。乙的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n nA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n nB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n nC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n nD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7/30/2024100n nAn n返回7/30/2024101司考链接六n n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甲、乙、丙、

85、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些说法是正确的? n nA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收入 n nB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n nC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n nD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乙、丙同意 7/30/2024102n nA B Dn n返

86、回7/30/2024103司考链接七n n(单选)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单选)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各为1 13 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n nA.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地板 n nB.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铺木地板 n nC.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

87、地板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D.若甲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7/30/2024104n nBn n(单选)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单选)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抵押行为:A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无须经任何人同意n nB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n nC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

88、大的一人同意D D须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7/30/2024105n nAn n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n n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n n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7/30/2024106n nCn n返回7/30/2024107司考链接八n n(单选)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单选)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

89、一间房,并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给了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n nA 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 B加盖的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房屋应归甲所有 n nC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n nD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7/30/2024108n nBn n返回7/30/2024109司考链接九n n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

90、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法不正确?A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n nB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n nC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n nD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若

91、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理现场 7/30/2024110n nAn n返回7/30/2024111本章争议问题简介本章争议问题简介 n n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问题?7/30/2024112本章复习思考题本章复习思考题 n n1 1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n n2 2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n n3 3简述所有权的分类规范。简述所有权的分类规范。n n4 4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n n5 5何为动产善意取得?其构成要件是什么?何为动产善意取得?其构成要件是什么?n n6 6试述我国对拾得遗失物的

92、法律规定及其完善。试述我国对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及其完善。n n7 7简述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简述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n n8 8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n n9 9什么是共有?它有哪些种类?什么是共有?它有哪些种类?n n1010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种类及其处理方法。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种类及其处理方法。7/30/2024113本章课外阅读书籍及论文n n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n n王利明:物权法研究王利明:物权法研究n n史尚宽:民法物权史尚宽:民法物权n n王泽鉴:民法物权王泽鉴:民法物权 通则通则 所有权所有权n n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n n孙宪忠:物权总论孙宪忠:物权总论n n陈华彬:物权法原理陈华彬:物权法原理7/30/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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