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相关法规政策-邢军(PPT46页)bg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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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征收拆迁相关法规政策房屋征收拆迁相关法规政策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邢军邢军 201 2017 7年年7 7月月 一、公共利益需要二、房屋征收程序三、房屋征收补偿四、房屋征收强制执行五、主体与工作机制 1991年3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78号令 2001年6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05号令 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国务院 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21日,以国务院令590号公布,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1991991年年3 3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878号令号令 第一部房屋拆迁管理行政法

2、规第一部房屋拆迁管理行政法规 政府主导政府主导 行政性行政性 重置价结合成新重置价结合成新 城市规划法的配套法规城市规划法的配套法规 20012001年年6 6月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5305号令号令 政府主导政府主导 - - 建设单位主导建设单位主导 市场化补偿市场化补偿 政府出政策,企业出资金政府出政策,企业出资金 对土地与开发的垄断对土地与开发的垄断 20112011年年1 1月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第590590号令号令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 - 政府主导政府主导 规范行为规范行为 - - 行为行为 + + 目的目的

3、市场化补偿市场化补偿 + + 保障保障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 公开透明公开透明 一、公共利益需要问题一、公共利益需要问题 2004年3月,宪法修正案)第13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可依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 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07年3月,物权法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第八条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确

4、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 文物保护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文物保护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五).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

5、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旧城区改建(地段)旧城区改建(地段) 危房集中危房集中 基础设施落后基础设施落后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 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

6、规划、城乡规划和 专项规划。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1 1、公共利益的要件把握、公共利益的要件把握 条例第八条、第九条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符合符合“四个规划四个规划” 不同于建设项目不同于建设项目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 2、非公共利益(协议收购)的问题、非公共利益(协议收购)的问题 不属条例调整范围 依照民事或刑事法律规范处理 公共利益项目可以使用。 二、房屋征收程序二、房屋征收程序 征收工作重心前移 强调补偿方案论

7、证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 公开透明 - 征收项目确定征收项目确定 - 征收前的准备征收前的准备 - - 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实施房屋征收实施 协商补偿事宜(协议或决定)协商补偿事宜(协议或决定) 提起诉讼或申请法院执行提起诉讼或申请法院执行 - - 征收征收结束与结束与验收验收 1 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 协商选定的含义协商选定的含义 征收部门组织确定(投票、随机)征收部门组织确定(投票、随机) 选定的时间段选定的时间段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合法性:合法性: 征收主体、适用法律合法;实体和程序合法 合理性:合理性: 结

8、合地方实际;突出法律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的; 三特(群体、房屋和人员) 可行性:可行性:主要是政策、方案、资金、房源;工作机构和 机制; 法院审查和不准予强制执行 安全性安全性:重点是监控与修正;加强防控;突发事件防控 3、房屋征收信息公开透明。、房屋征收信息公开透明。 建房201284号 三个层次公开 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 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 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和房屋分户补偿 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房屋征收补偿三、房屋征收补偿

9、 坚持市场化补偿原则 强调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征收与补偿公开透明 1 1、征收补偿标准问题、征收补偿标准问题 居住条件有改善目标居住条件有改善目标 坚持市场化补偿 通过房地产评估确定补偿 政府给予补助和奖励政府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19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 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第20条)。 评估争议的处理评估争议的处理 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10 10日内,评估机构完成复核

10、,答复申请人日内,评估机构完成复核,答复申请人 10 10日内,不服复核结果,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日内,不服复核结果,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0 1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评估办法第20至25条 2 2、征收补偿方式问题、征收补偿方式问题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 非住宅房屋补偿非住宅房屋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产权调换 具体办法由地方制定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1、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 无证房不等于违章建筑无证房不等于违章建筑 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尊重历史尊重历史 实事求是实事求

11、是 区分情况区分情况 标准从宽标准从宽 1)规划管理法规出台前的;)规划管理法规出台前的; 2)一般影响规划,已补办手续的;)一般影响规划,已补办手续的; 3)房屋来源合法的;)房屋来源合法的; 4)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政府监管不到位的。 认定、处理的时机把握认定、处理的时机把握 2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房屋房屋 + 经营行为合法经营行为合法 一般以直接经济损失为主一般以直接经济损失为主 企业产权调换问题,地方制定具体办法企业产权调换问题,地方制定具体办法 3 3、市场租赁房屋、市场租赁房屋 属民事合同纠纷 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原则上解除合同 按约定或者规定,赔偿损失

12、 标准租房屋(公房)标准租房屋(公房) 保证基本居住条件 先房改,或者收购 视同物权人,产权调换 地方根据实际规定 四、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四、房屋征收强制执行 非诉强制执行非诉强制执行 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执行 达成协议不履行的,提起诉讼(第25条)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新项目,申请法院执行 - 老项目,按“原有规定原有规定”(拆迁)执行(拆迁)执行, ,政府不得责成政府不得责成 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1、非诉强制执行、非诉强制执行 20

13、12年4月9日,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法 2012 97号)。 第九条第九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 实行“裁执分离”制度 2 2、房屋征收执行难问题、房屋征收执行难问题 一是,诉讼期限延长一是,诉讼期限延长 提起诉讼:3个月改为 6个月个月 一审判决:3个月改为 6个月个月 二审判决: 2个月改为3个月个月 二是,二是,先于执行困难先于执行困难 行政诉讼法(修订)行政诉讼法(修订)第第5757条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

14、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 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予 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最高法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4条 诉讼过程中,不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可以先予执行。 3、不同于违法建筑拆除不同于违法建筑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 批复(法释 20135 ),4月3日执行 政府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政府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五五、征收主体与工作机制、征收主体与工作机制

15、征收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地方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共同参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共同参与 - - 房屋征收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房屋征收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1212条)条) -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年度计划(第发展年度计划(第9 9条)条) - - 多数人不同意征收方案的,召开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第多数人不同意征收方案的,召开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第1111条)条) - - 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收补偿工作(第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收补偿工作(第4 4条)条) - -

16、 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 - 上下级政府之间监督上下级政府之间监督 部门之间指导部门之间指导 - - 司法、审计(纪检)监督司法、审计(纪检)监督 (一)征收主体(一)征收主体 - 市、县级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 - 开发区、管委会问题。 (二)(二)市、区市、区征收事权划分征收事权划分 复议、诉讼救济权 规划、土地管理权 机构、人员和征收工作量 市对区的监管市对区的监管- 补偿方案的审核- 资金的到位把关- 征收计划的管理 - 单位、人员资格 (三)房屋征收实施(三)房屋征收实施 (1)市决定、区实施。 (

17、2)区决定、区实施,市里监督。区决定、区实施,市里监督。 (3)辖区政府决定,开发区实施。 (四)工作机制(四)工作机制 决策机构决策机构: 市、县政府市、县政府 征收拆迁计划、安置房建设计划 房屋征收事权划分 资金管理、奖励和补助政策 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征收部门征收部门 提出决策建议 制定操作办法 征收部门做好参谋和助手 操作层面操作层面:区(县)、街道区(县)、街道 1、党政领导重视征收工作党政领导重视征收工作 2、强化征收工作部门、强化征收工作部门 3、建立上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上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4 4、细化工作程序,政府、部门职责法定工作程序,政府、部门职责法定 5 5、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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