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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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培训内容提纲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目录一,演出概论二,演出从业规范三政策法规行业规范一 ,演出概论01演出市演出市场的概场的概论论演出的演出的基本要基本要素素演出的演出的主要特主要特征征演出分演出分类类文字内容02030401演出市场的概论 演出市场是文化市场的基本组织部分。所谓演出市场,是指演出活动在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有形的演出场所、演员和观众,也包括参与演出活动的主体之间即艺术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演出市场的主体是从事演出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根据其作用不同,大致可分为演出行业生产经营者、演出市场消费者和演出市场管理者等三种

2、类型。其中演出行业生产经营者即各类营业性演出单位(文艺演出团队、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演出市场主体。演出市场客体是指各类营业性演出节目,包括音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木偶、皮影、朗诵、民间艺术、模特、服装等。演出市场主体之间、客体之间及主体与客体之间、主体与客体与消费者之间多重关系的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演出市场。 02演出的基本要素 演出是演员通过某种艺术表演形式和服装道具、舞美、灯光、音响的特殊艺术效果,现场把舞台艺术品展现给观众的过程。其基本要素有五个方面: (1)演员 演员是指受过专业训练专门从舞台艺术的专业演员,他们是演出的主体,是很多要素中的大

3、一要素,没有演员演出就无法进行。 对于专业演出经营者来说,除了演员自然条件外还应了解其所在剧团和演员本人的艺术特长、水平、出场费用、联系渠道等,并努力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演员(包括剧团)是演出的重要资源,掌握更多的演出资源将是演出成功必要条件。 (2)观众 观众与演员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其关系是互为依存的关系,如果没有演员演出就无法进行的话那么没有观众则演出就没有必要进行,观众是演出的对象是实现演 02演出的基本要素出目的和价值的体现,没有观众演员就失去了对象,演出的目的和价值就无法实现也就失去了演出的意义,某种意义上讲售票数量的多少是衡量一个营业性演出成功与否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所以如

4、何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使更多的观众走进剧场是我们每一个演出经营者要着力研究和实践的目标。 (3)演出场所 演出场所是指具有能满足演出所需要的表演舞台及灯光音响等设施,同时又能满足广大观众 观赏演出的所需要的坐席的公共场所,它不仅包括传统的演出剧场还包括大型体育场馆、露天演出场所和茶馆戏楼等 。演出场所是演出的载体是实现演出的必要条件,不同的演出项目对演出场所有不同的技术要求,不同的演出场所不仅对演出的艺术效果不重要的影响,对演出的经营效果 02演出的基本要素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作为一个专业演出经营者应该熟悉了解各种演出场所的技术功能,根据不同的演出项目选择最适合的演出场所所以取得演出艺术和经营

5、的最佳效果。 根据演出场所的主要功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 专用演出场所 只适用某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和演出项目,如专业 音乐 厅的舞台是敞开式的观众席可以延伸到舞台两侧,甚至到舞台后面。演出过程灯光不要求变换,基本上是定点照明一般不使用扩音所以它只适用于各种无电声的音乐会。 此外儿童剧场,马戏大棚等也属专业演出场所,另外有些剧场从功能上虽然属于通用性剧场但由于经营特点以某种艺术 形式为主,逐步形成了某种专业特色的剧场,各种专业剧场不仅功能专业性很强而且也形成了一定的观众群体和专业特色,所以某02演出的基本要素种艺术形成的演出在适当的专业剧场进行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b 多功能综合性演出场所 这类演出

6、场所一般舞台功能比较齐全,何时各种大型歌舞、音乐剧、舞剧等节目,专业演出经营者应熟悉了解多功能综合性演出场所的舞台、设备、功能和有关技术标准,现已国家大剧院的歌剧院为例简要介绍其舞台主要功能核技术参数。 国家大剧院是一座拥有2079个观众座席和国内最先进的舞台功能设施的现代化大型演出场所. c 根据演出场所的规范分类 国家建筑标准对演出场所的规范有统一的标准,但我们这里的分类是从经营者的角度而进行的分类,与建筑标准有一定的区别。 小型演出场所,一般在500座席一下,舞台设施比较简单演出成本比较低适合小02演出的基本要素型剧节目。目前小型剧场演出市场呈现上升趋势值得开发。 中小型演出场所,一般观

7、众在500-800人,这类剧场比较适合戏剧和儿童类节目。 中型演出场所,一般在800-2000人,这一类剧场设施比较先进,功能比较齐全,适合各类型的综艺演出,在各地都是骨干剧场 大型演出场所,一般在2000观众以上,这类剧场除设施先进,功能区全外,最大的特点是观众容量大给经营者带来很大的市场空间,相对平均成本有所降低,适合上座率 预期比较高的大型节目。 d 服装服饰、道具、布景 服装服饰:是演员在舞台艺术表演的过程中,根据艺术品种民族和人物专门设计制作的服装服饰,它和演员的表演溶为一体 02演员的基本要素 道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舞台特定环境需要的固定道具,如话剧茶馆中的柜台、桌、椅、板

8、凳等;另一种是演员在表演的过程中需要借用的器具,如魔术师大变活人需要的魔术箱等,这些都是在演出过程中不可缺少的。 布景:是根据演出剧节目对特定环境空间的要求而设计制作的。如舞剧中宫廷场面等都要通过布景展现,布景有硬景跟软景之分,硬景立体感强,更真实但体积比较大不方便运输,软景则是通过画幕来体现场景环境立体感相对不如硬景的效果,但使用寿命长,可以折叠,体积小便于运输,所以长距离的巡回演出多采用软景。 服装道具是不是演出的基本要素,业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从我们对演出基本要素的定义看,服装道具也是演出必须具备的基本元素。由于服装道具没到位演出也就无法进行的,从演出经营者操作从面考虑,无论是原则项目

9、还是承办项目时,由于对服饰道具的因素考虑不周也可能出现轻者影响演出整体艺术效果,重者则使演出无法02演员的基本要素进行的后果。所有演出经营者在承接演出项目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服装、道具、布景的数量、体积、重量、运输方式所需费用等。 服装、道具、布景作为演出要素之一,但其位置应排在演员、观众、场所之后. e 舞美、灯光、音箱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舞美、灯光、音箱对演出艺术效果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舞台艺术不可分割的做成部分。 除了演出行业以外,舞美、灯光、音箱在影视、动漫、会展等文化行业中也被广泛应用,随着包括演出市场在内的各类文化行业对舞美、灯光、音箱,技术服务的经营管理公司纷纷

10、成立,已成为演出大行业中一个独立的行业分类,所以我们所讲的概念应该是舞台美术、舞台灯光和舞台音响的概念。 由于舞台美术的设计,灯光音响的效果,不仅对演出现场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他02演员的基本要素们要求的设备技术服务也是演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专业演出经营者在洽谈和确定演出项目时必须同时了解该演出项目对舞美、灯光、音箱的要求和所需经费,这就要经营者懂的舞美、灯光、音箱方面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03演出的主要特征 首先我们应当承认演出时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买卖的一种商品,所以它必然具备商品的一般属性,但“演出”又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品所以又有区别于一般商品和艺术品的特殊属性,在这里我们是把演出作为一种

11、进入市场后的商品来研究其属性的。 ( 1 ) 演出就非物质形态的艺术品 从演出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演出是一个过程而不是最终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它与物质形态的艺术品有显著的区别,物质形态的艺术吕消费者可以事先对实物进行全面细致的鉴别评价甚至可以请有关专家帮助鉴别评价然后决定是否购买,而写出 则只能通过演出生产者或经营者提供的宣传资料和演出节目的片段来了解和决定是否消费,演出也不可能向其他服务行业先消费后付款。 ( 2 ) 演出是现场表演的舞台艺术品 演出不仅与物质形态的艺术品有重要区别与其他非物质的艺术品也有显著的区别, 03演出的主要特征比如影视艺术品可通过拍摄成胶片光盘后多次放映,而舞台艺术每一

12、场 演出都是表演者艺术生产和艺术再创作的过程 。 ( 3 ) 表演者艺术生产过程也是观众消费观赏的过程 两者互为依存是同时同地进行的,没有观众的演出就是去了演出的意义,没有表演者演出本身也就不存在了,这种演员在现场与观众面对面的进行艺术生产创作和交流正是舞台艺术所特有的艺术魅力。 ( 4 )演出自身的时效性和消费群体的有限性 演出是时效性很强的事物。每一次演出项目的确定都是一次倒计时的开始,从经营的角度看,一切有效经营活动都应在眼开始前完成,一旦演出结束,该项目的经营成果也就成为定局。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演出开始前取得的消费观赏权是有效的,演出结束后的演出门票就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另一方面由于受到

13、演出场所空间的限制,在 . 03演出的主要特征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它的受众面是有限的,演出经营者如何在有效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实现经营的目标是至关重要。 ( 5 ) 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无法得到所有权 由于演出是非物质形态的所以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只能拥有其版权和经营权,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只能得到现场消费观赏权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对于任何演出观众只能在现场观赏而不能进行录音录像否则就是侵权。 作为生产经营者来说只有支付必要的费用取得合法版权活经营权才能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演出否则也失去权行为。 以上五个方面的主要特征,其中前两项即非物质形态和舞台艺术品的特性是基础,他决定了后三项特性的内容。 我

14、们分析研究演出的特性绝不是空洞的理论研究,而是演出市场营销的需要,因为03演出的主要特征演出的特性决定了演出市场的特征和规律,演出市场的特征和规律是决定演出市场营销策略和方法的重要依据,所以全面准确的了解经营对象的特征,掌握市场规律是经营者成功的重要条件. 04演出的分类 根据演出性质目的、艺术门类组织形式的不同,演出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其营销策略操作规程方法也有各自的特点,所以对于经营者来说了解掌握演出的分类,主要是为了根据不同的演出性质门类的特点确定经营方针、策略、操作方式。 ( 1 ) 根据演出的性质与目的进行演出分类 a营业性演出;售票或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的;其他盈利演

15、出的 b公益性演出;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演出。 ( 2 )按艺术品种进行演出分类 a单一的艺术品种演出 按照艺术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戏剧类、音乐类、舞蹈类、杂技类、曲艺类、歌剧类、舞剧类、 音乐据等类演出。 04演出的分类 b组台演出 组台演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同一艺术品种由多个演出团体和个人参加的演出另一种是由不同艺术门类和多个演出团体和个人参加的综艺演出, ( 3 )根据演出规模进行分类 a 按观众认识演出分类 按观众人数的多少可以分为大、中、小不同类型的演出。安全主管部门对大型文化活动的人数有一个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报批管理办法,演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执法,我们这里所说的演出规模是从经营的角

16、度分类并不是一个绝对的人数概念。 b 从演职人员规模出分类 从参加演出的演职人员规模数量也就是演出阵容,可分为大、中、小类型的演出 04演出的分类 一般综艺类组台演出大多是由多种艺术门类和多个艺术团体和个人参加,演职人员上百甚至几百,不管观众多少都应属于大型演出。演职人员的增多不仅使节目安排,舞台调度等要求较高,从经营者的角度考虑其必然增加成本费用,具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所以组织这类演出必须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在保证演出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以节省经费。对演出经验不足,经济实力不强的经营者最好先从事艺术品种比较单一的中小型演出节目。 二,演出从业规范01行业规行业规

17、范与行范与行业组织业组织演出行演出行业协会业协会从业资从业资格及资格及资质质020301行业规范与行业组织 (1) 什么是行业规范 行业规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行业规范泛指与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性规章和管理政策以及行业组织制定的规则;从狭义或本意上说,行业规范指的即时行业自身订立或形成的行规。、 行规不同于法律。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的,由国家或政府颁布,体现的是国家强制的意志,受国家强制了保证执行。行规反映的是本行业的意志和诉求,由行业组织制定和发布,是行业组织对其会员的约束。由于行业对会员不具有强制力,不能采取强迫措施,因而行规对本行业从业人员的约束力具有相对性,往往

18、视行业组织自身对行业管理的权威性而定。 行规是法规的延伸和细化。法规对体现社会成员具有普适性,即便是针对某一特01行业规范与行业组织定行业制定的法规,也只能是对什么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可能细致到实操的环节。行规则是法规的延伸和细化,在法规的框架下,对实际运作甚至某些细节制定具体规则,在不逾越法规的前提下,作为法规的补充,成为执法者判罚的依据。 行业规范的意义在于 a 有利于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任何一个行业的繁荣,都必须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没有竞争,形同死水一潭,而恶性竞争,宛如乱云翻滚,两者都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序是规则,竞争是对规则的尊重。有序的基础

19、在于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形成则有赖于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包括对竞争的限制性条款和鼓励性机制。当大家都遵守相同的规则时,即使不是所有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必须保证在同一01行业规范与行业组织起跑线上的人所获得的待遇是平等的,公平的。 b 有利于维护大多数人的整体利益 对大多数经营者来说,个人利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的关系有两种可能性:当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不可能要求他为大多数人的整体利益而牺牲的个人的既得利益;当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吻合时,对整体利益的维护会为他带来更大的个人利益。行业规范的建设,就在于集合大多数人的相同利益使之成为行业的整体利益,对少数人破坏规则的行为加以

20、制约,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c 有利于维护行业的长期发展 “科学发展观” 的核心核心内容就是有利于持续发展。行业规范的建设应当有利于行业自身的发展,反对部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对行业发展造成损失。 d 有利于行业的保护01行业规范与行业组织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各行各业的种类、门类不断增加,彼此之间既有利益的契合,相互的扶助,也有利益的冲突,相互的排挤。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竞争,互相挤压生存空间。行业规范的建立,可以设定行业准入门槛,要求其他行业或国外同行遵守本行业订立的规则,并在发生冲突时利用规则保护自己。 e 有利于保护从业者的正当权利 行业规则是法律法规框架下的延伸和细化。由

21、于法律法规往往是原则性的、粗线条的,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每个环节,因此,它所保护的是符合法律条文的合法权利,却无法界定法规之外的正方权利。 ( 2 ) 行业组织 行业组织指的是由所属行业的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组成的民间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组织形式。不同行业组织因其性质不同所具有的功能、发挥的作 01行业规范与行业组织用也有所区别。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客观上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发展,政府干预市场运行模式具有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02演出行业协会 ( 1 ) 演出行业协会的性质与作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四十二条“ 演出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

22、,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指导、监督会员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四十条“ 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 36号),结合演出市场和演出行业的现状,演出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充分发挥政府与演出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督促文化主管部门在出台涉及演出行业发展的重大政治措施前,主动听取和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行业 协会要深入开展对演出市场和演出行业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 02演出行业协会会员诉求,提出演

23、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b 加强行业自律。 c 切实履行服务宗旨 d 帮助会员开拓市场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拓展了演出行业协会的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为演出行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对演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演出行业协会的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国家工作重心转换进程、政府职能要转化的进程,行业发展的进程以及演出业者需求的转变适时进行调整,与时俱进,不断完善。02演出行业协会 ( 2 ) 中国演出家协会与各省级演

24、出行业协会 中国演出家协会于1988年成立,建会之初的名称为中国演出经理家学会,1990年更名为中国演出家协会更名为中国演出协会,目前在办理相关手续,故暂时仍沿用中国演出家协会的称谓。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所列的七个文化行业组织,中国演出协会是文化部系统唯一的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03从业资格及资质 营业性演出许可制度是我国演出市场管理制度之一,它包括两个方面:对演出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资格实施许可证制度和对演出活动实施许可制度。对演出经营主体的资格认定源于我们对市场主体登记的法律制度。市场主体是指在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是市场中最基础、最活跃的组成部分。演

25、出市场主体则是从事演出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演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等。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最基础的问题在于是否具有合法定位,而合法地位的取得,首要的是行政主管机关及登记主管机关对其资格的依法认定,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行为。 对演出主体资格实施许可证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从事演出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资质审定;二是对演出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认定和等级资质评定。 ( 1 ) 文艺表演群体03从业资格及资质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从事各类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我国的文艺表演团体按经济类型划分,有国营、有民营两大类型;按文艺类型划分

26、,有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魔术、马戏、皮影、木偶等类型。国营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国家拨经费的文艺表演团体,在我国演出行业的发展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性质的文艺表演团体迅速崛起,成为我国演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文艺表演团体资质主要包括两个条件: a 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 b 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 2 ) 演出经纪机构 a 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 03从业资格及资质 b 由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

27、说明理由。 ( 3 ) 演出场所 申请演出场所经营的单位资质,见经营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1997年的经营性演出管理条例和1998年、2002年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都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对设立演出场所进行审批。2004年,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取消了“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为与国发200416号文件相衔接,2008年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 03从业资格及资质 2009年的实施细则规定了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

28、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即是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国家对市场实施有效管理的基本手段。考虑到演出场所所属公众聚集型场所,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在取消文化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同时,与消防,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歌舞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为便于文化主管部门对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监督,条例和实施细则还规定了

29、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省级文化主管03从业资格及资质 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文化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依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有关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还包括下列规定; a .外国投资者可以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

30、场所经营单位,但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b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c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但03从业资格及资质 不得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4 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 演出经纪人是文化经纪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演出经纪人,简言之,就是指在演出市场为实现演出产品的交易进行中介服务并获取佣金的文化商人。他们虽不是演出产品的生产者,但懂得产品的价值;虽不是演出产品的消费者,但熟悉消费者的心理并可以把这种心理转化为实际的消费。演出经纪人是演出市场活跃的群体,对促进市场

31、信息的传递、整合市场资源的配置、密切演出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起 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03从业资格及资质 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以下主要内容: a 从事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活动的机构; b 从事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活动的机构; c 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活动的机构; d 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 e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内地合资、合作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 f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地独资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 g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的分机构;03从业资格及资质 h 个体演出经纪人。 ( 5 )演员资格

32、认定 演员是文艺表演团体存在的基础,也是构成演出的基本单元。演员资格认定是演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演出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一部分。通过对演员进行资格认定的历史沿革,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化管理,从许可证制度到资格认定的演变过程。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维护了市场的秩序,保护了演员的正当权益;而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则促进了行业自身的发展。目前在社会上娱乐场所有几十万民间或个体演员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演出行业协会通过开展演员资格认定工作,掌握、了解全国演员的从业信息,既要规范演员的演出行为,也要为演员提供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自律和演出市场

33、的整体化规范化建设。03从业资格及资质中国演出家协会作为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责,制定了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印制了全国通用的演员资格证,并委托各省级演出行业协会进行演出经纪人培训和考试工作。 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a .演员资格认定按照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六个类别进行分类考评,并在演员资格证上加以注明。个人可同时参加不同类别的考评。 b .具有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或职称证书的个人,无需参加考评即可换领演员资格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按照艺术类别进行专业技能考评,合格者发给演员资格证。 c .

34、申领演员资格证应向从业地点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参加考评。考评委员会须有3名以上具有相关艺术门类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并报中国03从业资格及资质演出家协会审核。 d 演员资格证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并换发新证。审验换证工作由省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 e .凡获得演员资格证的演员名单将刊登在中国演出家协会官方网站和中国演出会刊上,并报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f .演员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 6 ) 舞美(舞台)工程企业及技术人员资质评定 根据文化部“演出行业协会加快行业技术、服务标准的制定工作,促进演出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演出行业服务水平”的指导思想,中国演出家协会

35、近年来相许制定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资质评定办法、中国演出行业舞台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办法和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标准。03从业资格及资质在以往的演出管理体系中,演出经营主体基本上是围绕着演出项目运行单位来设定的,演出团体、演出公司、演出场馆成为演出市场的三大经营主体,而舞台搭建、舞美设备在行业里相对边缘化,对其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也相对薄弱。这有其历史的原因。在以往的演出中,除了为数不多的专业剧场,所谓舞台,只是一个结构简易、功能单一的平台;所谓舞美,不过是用于照明的灯光和用于扩音的音响。近年来,随着新剧场的相继落成,体育场馆的大型演出活动越来越多,舞台搭建愈益复

36、杂,灯光音响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开发,不仅直接影响舞台艺术的表现,而且启迪并影响着演出创作人员和舞美的制作人员的思想和表现形式,使得舞台舞美工程和演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另一方面,由于大型演出活动不断的增多,临时性舞台看台搭建工程包括灯光、音响设备的安装使用愈益复杂,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应许对演出的安全行为进行必要的行业规范。为加强演出行业舞美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群 03从业资格及资质从性演出活动的安全,中国演出家协会于2008年9月制定了上述有关舞美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和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标准等三个行业管理办法。舞美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的评定,主要考虑企业自身的技术力量、业绩和安全

37、纪录,着重于人才建设和管理效能,资金的雄厚与否或设备的多少只是作为参考数据。上述三个行业资质评定办法和考评标准在上海和广东两地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与2009年10月经全国演出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一致同意作为全国演出行业技术服务标准正式施行。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应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为此,中国演出家协会组织专家拟定了临时搭建舞台、看台演出的安全标准,已报国家标准经批准后正式实施。舞美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与舞台搭建安全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与行业准入的街接,互为补益,相辅相成,03从

38、业资格及资质构成了保障演出安全尤其是群众性演出活动安全的行业管理体系。 文化部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目标;2010年前,初步建立了文化领域标准体系,完成部分安全标准、基础标准和行业急需标准的制定。2020年以前,完成主要标准的修订工作。对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是演出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达到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演出经营活动,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的目的,通过委托演出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演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推动演出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三,

39、政策法规 行业规范01营业性演营业性演出管理条出管理条例例营业性演营业性演出管理条出管理条例实施细例实施细则则中国演出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行业演员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出山东省出行业演员行业演员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文字内容020304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业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第三条 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

40、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第四条 国家鼓励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民族优秀文化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传统、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优秀节目,鼓励到农村、工矿企业演出和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演出。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经营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设立第六

41、条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八条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2、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第十条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

43、出经纪人),应当。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

44、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依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

45、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但内地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内地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不得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业性演出规范第十三条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 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但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 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

46、动;个体演出经纪人只能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但是,文艺表演团体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可以邀请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 举办外国的

47、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三)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第十六条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

48、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

49、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第十八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演出场地,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取得的批准文件;不得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地。第十九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范,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核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检查记录、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50、并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就演出活动中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理等事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第二十条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审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的下列文件: (一)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

51、散预案; (三)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第二十二条演出场所容纳的观众数量应当报公安部门核准;观众区域与缓冲区域应当由公安部门划定,缓冲区域应当有明显标识。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验票时,发现进入演出场所的观众达到核准数量仍有观众等待入场的,应当立即终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止验票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发现观众持有观众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假票的,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传染病病原体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进入营

52、业性演出现场。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检查设施,并对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观众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有前款禁止行为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第二十四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落实营业性演出时的安全、消防措施,维护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混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第二十五条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营业性演出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

53、得误导、欺骗公众。第二十六条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

54、形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第二十八条参加营业性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观众有权退票。 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得退出演出。第二十九条演员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出进行监督,防止假唱行为的发生。第

55、三十条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应当对其营业性演出的经营收入依法纳税。 演出举办单位在支付演员、职员的演出报酬时应当依法履行税款代扣代缴义务。第三十一条募捐义演的演出收入,除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不得伪造、变造营业性演出门票或者倒卖伪造、变造的营业性演出门票。 第四章 监督管理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除文化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给予补助外,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

56、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 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当进行实地检查;对其他营业性演出,应当进行实地抽样检查。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文化执法机构的作用,并可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采取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57、举报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人接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接到社会义务监督员的报告或者公众的举报,应当作出记录,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自处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公布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应当给予表彰;公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三十六条公安部门对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举办前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进行营业性演出 公安部门可以对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发现观众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禁止行为的,在消除安

58、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其进入。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公安部门可以组织警力协助演出举办单位维持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第三十七条公安部门接到观众达到核准数量仍有观众等待入场或者演出秩序混乱的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第三十八条承担现场管理检查任务的公安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值勤证件。第三十九条文化主管部门依法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索取演出门

59、票。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在农村、工矿企业进行演出以及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演出表现突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应当给予表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宣传。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对适合在农村、工矿企业演出的节目,可以在依法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后,提供给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在农村、工矿企业演出时使用。 文化主管部门实施文艺评奖,应当适当考虑参评对象在农村、工矿企业的演出场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村、工矿企业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给予支持。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演出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指导、监督会员的经营活

60、动,促进公平竞争。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

61、十条规定,擅自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

62、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原取得的营业性演出许

63、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可证、批准文件,予以吊销、撤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

64、款;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 (二)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 (三)以假唱欺骗观众的; (四)为演员假

65、唱提供条件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观众有权在退场后依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赔偿损失;演出举办单位可 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追偿。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八条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66、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广告的内容误导、欺骗公众或者含有其他违法内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处罚。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其退回并交付受捐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

67、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职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其退回并交付受捐单位。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

68、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法定职权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本条例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 (二)伪造、变造营业性演出门票或者倒卖伪造、变造的营业性演出门票的。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演出举办单位印制、出售超过核准观众数量的或者观众区域以外的营业性演出门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69、,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其停止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有其他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变更登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三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

70、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自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当事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当事人为个人的,个体演员1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个体演出经纪人5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因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不得再次从事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2次受到行政处罚又有应受本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四

71、条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非法资助、赞助,或者非法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或者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的,依照有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六条 0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民间游散艺人的营业性演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条例的规

72、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第三条 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02营业

73、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第五条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第六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第七条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74、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第八条 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资金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文件。第九条 依法

75、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

76、,除了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二)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三)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五)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申请

77、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五)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六)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七)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

78、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79、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 (三)演出经纪机构在港、澳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演出经纪机构章程、分支机构章程;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书及身份证明; (六)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演出经纪机构的资金证明及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数额及期限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

80、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三)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第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四)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五)资金来源、数额、期限及证明;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的

81、投资者申请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营主体或者分支机构的,在取得文化部颁发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在90日内持批准文件通过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文化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三章 演出管理第十八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

82、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第十九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三)项规定的文件。 对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是指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

83、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 (二)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 (四)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前款第(一)项所称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

84、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必要时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二十一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应当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文化部审批。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跨省区演出的,应当出具其他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第二十二条 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

85、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第二十四条 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上述场所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应当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五条 申请举办含有内地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演员共同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6、第二十六条 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 举办募捐义演,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参加募捐义演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扣除成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 演出收入是指门票收入、捐赠款物、赞助收入等与演出活动相关的全部收入。演出成本是指演职员食、宿、交通费用和舞台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场地、宣传等费用。 募捐义演结束后10日内,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演出收支结算报审批机关备案。 举办其他符合本实

87、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参照本条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办理演出申报手续; (二)安排演出节目内容; (三)安排演出场地并负责演出现场管理;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 (五)依法缴纳或者代扣代缴有关税费; (六)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依法需要承担的义务。第二十九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单位应当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还要负责其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第三十条 营业性演出活动经批准后方可出售门票。第三十一

88、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前款所称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演员、乐队、曲目的名称和演唱、演奏过程的基本情况,并由演出举办单位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第三十二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根据舞台设计要求,优先选用境内演出器材。第三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为演出活动投保安全责任保险。第三十四条 鼓励演出经营主体协作经营,建立演出院线,共享演出资源。第三十五条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9、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营业性演出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第三十七条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配合。第三十八条 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第三十九条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演出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和公布制度、演出信息报送制度、演出市场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和

90、监督。第四十条 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 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演员、演出经纪人员等演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演出行业协会开展有关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第四章 演出证管理第四十一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包括1份正本和2份副本,有效期为2年。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发证机关填写、盖章。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日起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第四十三条 文化主

91、管部门吊销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除文化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第四十四条 吊销、注销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吊销、注销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文化部备案。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决定记录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上并加盖处罚机关公章,同时将处罚决定通知发证机关。第五章 罚 则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实

92、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四十七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由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批

93、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第五十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

94、条规定,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

95、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未在90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的,由发证机关责令改正。第五十八条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 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文化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下级文化主管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文化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文化部

96、负责解释。第六十一条 0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8月30日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0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演出行业健康繁荣发展,为民营演出团体提供服务,规范个体演员的管理,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以下简称“资格认定”)工作由中国演出家协会统一组织实施。 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省、市、自治区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资格认定工作的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演员”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音乐、戏剧、舞蹈、杂技、

97、魔术、马戏、曲艺、木偶、皮影、朗诵、民间文艺以及其他形式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 经资格认定合格的演员,取得由中国演出家协会统一颁发的 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证书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0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资格证书是演员个人从事现场表演工作的资格证明,在全国范围通用。第五条 演员资格认定工作面向全行业开展,个人自愿申请,资格认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二章 类别与标准 第六条 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按照声乐、器乐、戏剧、 舞蹈、曲艺、杂技、模特七个类别进行认定。第七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无需参加专业考评,即可获得资格证书: 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

98、艺术专业)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 政府评定的演员专业职称; 在专业艺术团体担任演员三年以上并出具书面证明。第八条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所述条件的个人须通过省级演出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评,方可获得资格证书。0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第三章申请与认定第九条申领资格证书应向从业地点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书面材料。申请及认定工作时间由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述条件的申请人须报送以下材料: 演员资格证书申领表;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第十一条省级演出行业协会组织考评委员

99、会,对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所述条件的申请人按本办法第六条所述艺术类别进行专业技能考评。考评委员会中须有3人以上具有0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相关艺术门类中、高级职称的人员。 考评委员会名单由省级演出行业协会确定并提交中国演出家协会审核。第十二条 省级演出行业协会将申请人专业技能考评合格证明文件及本办法第十条(一)、(三)、(四)项所列材料,提交中国演出家协会审核,由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有效期及换证第十三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并换发新证。审验换证工作由省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持证演员在“资格证书”期满前60日内,按照要求向省级演出行业协

100、会提交演员资格证书审验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审验换证的回复工作周期为60个工作日。经审验合格者由中国演出家协会核发新证。0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演员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将不予换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分; 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并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违反行业规范并在行业协会有不良记录; 伪造、涂改资格证书或转让资格证书; 未按规定缴纳年检费用。第十六条审验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应当将原证书交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注销。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中国演出家协会对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获得资格证书的演员名录在中国演出家协会网站和协会会刊上统一发布,03中国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并提交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持有资格证书的演员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资格证书,并在中国演出家协会网站和协会会刊上进行通报。第二十条 演员遗失资格证书,应当向省级演出行业协会申领新的资格证书,并在中国演出家协会网站和协会会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演出家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04山东省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04山东省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04山东省演出行业演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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