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战国时期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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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法制春秋战国时期法制一、概述一、概述1、年代、年代公元前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雒邑(今洛阳王年,周平王东迁雒邑(今洛阳王城公园一带)起,史称东周。城公园一带)起,史称东周。公元前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齐亡。至年,秦王政二十六年,齐亡。至此,六国皆亡。此,六国皆亡。2、生产力、生产力铁制农具,牛耕技术铁制农具,牛耕技术3、制度、制度井田制遭到破坏。井田制遭到破坏。齐齐国国“相相地地而而衰衰征征”,晋晋国国“作作爰爰田田”,鲁鲁国国“初初税税亩亩”,楚楚国国“书书土土田田”、“量入修赋量入修赋”,郑国,郑国“作丘赋作丘赋”。悬地。郡县制。悬地。郡县制。礼崩乐

2、坏。礼崩乐坏。二、法家思想二、法家思想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壹刑、壹教。商君书商君书 赏刑赏刑 司马迁司马迁“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法者者,编编著著之之图图籍籍,设设之之于于官官府府,布布之之于于百姓。百姓。韩非子韩非子 难三难三 行行刑刑重重其其轻轻者者,轻轻者者不不生生,则则重重者者无无从从至至矣。商君书矣。商君书 说民说民 三、公布成文法运动三、公布成文法运动 1、公布成文法公布成文法郑郑国国,公公元元前前536年年,执执政政子子产产铸铸刑刑书书于于鼎,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鼎,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反对。遭到晋国大夫叔

3、向的反对。郑国邓析(前郑国邓析(前545前前501年)作竹刑。年)作竹刑。晋晋国国,前前513年年,铸铸刑刑鼎鼎(铁铁鼎鼎)。遭遭到到孔子反对。孔子反对。 2、公布成文法的意义、公布成文法的意义四、各国变法运动。四、各国变法运动。 1、著名的变法著名的变法 魏国,魏文侯相李悝。魏国,魏文侯相李悝。法经法经六篇,六篇,盗、贼、囚、捕、杂、具。盗、贼、囚、捕、杂、具。皆罪名之制也。皆罪名之制也。楚国,楚悼王以吴起为令尹。楚国,楚悼王以吴起为令尹。秦秦国国,秦秦孝孝公公以以卫卫鞅鞅为为左左庶庶长长(二二十十等等爵爵位位之之一一) ,后升为大良造。,后升为大良造。2、商鞅变法、商鞅变法 徙木为信。徙木

4、为信。第一次,第一次,“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第二次,第二次,“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权衡丈尺。” “改法为律改法为律”。刑、法、律。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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