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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2章章 从知识产权到信息产权从知识产权到信息产权学习要求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理解知识产权、信通过本章学习,理解知识产权、信息产权、信息权利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了解息产权、信息权利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了解信息产权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意义,掌握知识产信息产权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意义,掌握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特征。权的范围和特征。1本章导语本章导语v如果从现代意义的专利制度的建立算起,知识产如果从现代意义的专利制度的建立算起,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随着技术的进权制度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随着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作为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步、社会的发展,作为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2、,知识和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诸多要要动力,知识和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诸多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但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素中最重要的要素。但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某些新兴的信息产品无法提供保护,或者说知识某些新兴的信息产品无法提供保护,或者说知识产权制度需要在新形势下加以扩展和完善,由此产权制度需要在新形势下加以扩展和完善,由此信息产权的概念应运而生了。本章首先介绍知识信息产权的概念应运而生了。本章首先介绍知识产权的范围、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然后分产权的范围、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然后分析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和意义,最后从信息产品析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和意义,最后从信息产品产权制度的设计角度

3、出发,对信息产权的相关概产权制度的设计角度出发,对信息产权的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念进行辨析。信息法教程 第2章2本章概要本章概要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1第二节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由来知识产权的由来2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3信息法教程 第2章3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4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一、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的范围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第2条第8款为“知识产权”确立了范围,即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这指作者权,或版权

4、(著作权);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这主要指一般所称的邻接权;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内的发明有关的权利,主要指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及非专利发明享有的权利;5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6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二二、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 尽管随着信息产权概念的出现,对知识产权特征的探讨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但是

5、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相对于一般的财产所有权,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1)专有性 专有性亦称排他性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只有其才能行使或者经其许可才能行使知识产权中的各项权利,而且在行使过程中受到法律的保护,别人不能出于商业目的擅自行使所有人的专有权利。7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2)地域性 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法总是只在该国领土上发生效力,对其他国家则不发生效力。而享有所有权的有形物品,无论持有人将它带到哪个国家都受到物之所在地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就不一样,在另一国家或地区是否受到保护还需由所在国法律或国际条

6、约予以规定。8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3)时间性 与物质产品的所有权不同,知识产权是有期限性的权利。法律赋予创造者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专有权利,目的是为了发展科学技术、繁荣文学艺术、促进社会进步。但如果智力成果长期被其所有者独占,势必影响它的传播,这样反而对社会发展不利。为此,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在保护期限方面给予一定限制。一项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届满后,该成果从此进入公有领域(除非该权利的保护期可以依法续展),成为社会公共财富的一部分,专有权利也就消失了,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该项权利所指向的智力成果。9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

7、息法教程 第2章(4)无形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均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产品,它们不具备一定的物质形态,因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作为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同,知识产权的客体不能直接用数量与货币计算价值。如作为无形财产的一项专利权,所有人在行使权利转让它时,标的可能是制造某种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也可能是销售某种专利产品的“销售权”,却不是专利产品本身。正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物,常常是在其所有人主张权利的诉讼中才表现出自己是权利人。这就使知识产权权利人之外的使用者,因不慎而侵权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同样也正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的无形性,给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侵权认定以及知识产权贸

8、易带来了比有形财产复杂得多的问题。10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5)可复制性 知识产权之所以成为某种财产权,是因为这些权利被利用后,能够体现在一定的产品、作品或其他物品的复制活动上。也就是说,这种权利的客体一般可由一定的有形物去复制。如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必须能够体现在可复制的产品上,商标权人拥有的商标必须能够复制在相关的商品或商标标识上,著作权人的作品必须表现在可复制的图书或音像制品上,这样才能体现出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等。正因为如此,可复制性把知识产权与一般的科学、理论相区别。11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9、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综合调整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相互之间在创造、使用、转让智力成果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各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单一性法律、法规的综合。一般认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三大支柱。 知识产权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即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它具体指由知识产权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基于智力成果的创造、利用和转让而在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相互之间引起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12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三、知识产

10、权法的概念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知识产权法的确认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中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无限期的。公民死亡后,他的法定继承人或国家负责其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主体的行为能力没有限制,只要公民或法人、非法人单位是智力成果的所有者,即可依法成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13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符合知识产权法要求的智力成果。这种客体和一些别的法律

11、关系的客体不同,它的最大特点是无形性。狭义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专指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知识产权法确认,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14第一节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信息法教程 第2章立法名称颁布时间立法效力级别商标法1982年8月,1993年2月、2001年10月修订法律专利法1984年3月,1992年9月、2000年8月、2008年12月修订法律著作权法1990年9月,2001年10月、2010年2月修订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法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行政法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

12、年4月行政法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6月,2001年12月修订 行政法规表2-1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立法15第二节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由来知识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知识产权产生的背景一、知识产权产生的背景 21世纪被认为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尽管知识经济概念未定、形式未定,但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和认同。对知识经济,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这种经济直接依据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也就是说,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 知识和信息已经成为经济增长诸多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成为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16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

13、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时代的来临引起了新的信息革命。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趋势日见明显,特别是随着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在全球范围的兴起,进一步带动了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和必要保证。信息产业是美国经济近十年来持续高速增长的直接动力,计算机、通讯及相关的信息技术的奇迹般发展是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信息技术产业在1995年到1999年期间对美国实际经济所作的贡献几乎占到1/3。 我国信息产业GDP 年增长率超过20%,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1999年起已经成为第一大产业

14、。17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广义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上的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则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与智力创造成果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我国亦称“著作权”)包括作者权和传播者权(即“邻接权”或“有关权”)。作者权和传播者权中的表演者权既包括财产权利又包括精神权利。以智力创造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不仅成为社会法律生活的中重点,同时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中的重点和焦点。与其他私权相比,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特殊”地位、应

15、当予以“特殊”重视的权利。 18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1)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按其有无独创性可分为常规性软件和独创性软件。常规性软件是一般水平编程人员均可以实现的产品。这种软件凝聚的是编程人员的辛苦、汗水和投资,而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独创性软件是指该软件的作品性成分或功能性成分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2001年10月18日修改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中明确规定: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只涉及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是仅仅记录在载体上的计算机程序,就其程序本身而言,不论它以何种形

16、式出现,都不给予保护;只有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和能够产生技术效果的计算机程序才属于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19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2)数据库数据库是指为了某种目的按一定主题或专业将作品、数据和其他材料汇集起来的资料总和。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数据库若是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只要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就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数据库不属于专利客体保护的范围或无法达到专利“三性”保护的要求,因此也就不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20第二节第二节

17、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3)集成电路所谓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集成电路的功能不同,是由于所采用的布图设计不同所致。因此集成电路的保护对象,并不是集成电路芯片本身,而是集成电路芯片的“布图设计”。因为集成电路的设计常常是将一些已为人知的单元电路加以组合,这样使大多数集成电路达不到专利所要求的“创造性”,无法受专利法保护。但是集成电路具有一定的技术性特征,决非版权法单纯的“

18、表达方式”,是一种介于著作权法与专利法之间的新型客体,无法受传统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21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4)生物技术信息 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是知识经济时代一个朝阳产业,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而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是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然而,由于绝大多数动物的生产方法都比较简单,缺乏“创造性”,这样用专利法来保护动植物新品种几乎成为不可能。为此我国于1997年10月正式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该条例创设了一种新的民事权利品种权。另外在生物

19、技术领域,对动物基因、利用转基因产生的动物新品种、人体基因、克隆人等应否授予专利?如何保护发明人、发现人的权利?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22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5)网络环境下产生的新客体 计算机网络的诞生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影响深远的变革,网络空间完全不同于现实世界,出现了许多同样需要法律保护的新的对象、客体。例如,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网址,域名争议也变得相当普遍。虽然域名与公司、商标、产品名称并无直接关系,但由于域名的唯一性,一个域名一旦被注册,则其他任何机构都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域名。又如,将不

20、同服务器上的不同文件链接起来就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涉及到版权、不正当竞争等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23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二、信息产权产生的意义二、信息产权产生的意义 信息产权概念的提出以及信息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其意义在于以下几方面:(1)信息产权保护了作为劳动产品的信息产品。对以知识、信息为对象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研究、开发而形成的信息产品,与物质产品一样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凝聚了生产者的劳动,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信息产品可以为许多人同时拥有和利用,任何人都可以用它来谋利。但是在信息的生产阶段是需要物质和投资条件作支撑的,如果没有法律

21、为投资于财产性信息的人提供强有力的保护,那么久而久之,智慧和创造力就会萎缩,无法以物化的形式进人市场。24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二、信息产权产生的意义二、信息产权产生的意义(2)信息产权的保护满足了市场规范化发展的要求。在信息活动过程中,信息市场是整个信息活动的轴心,信息流通、信息咨询服务等信息活动都离不开信息市场,大部分信息产品也都是经由信息市场实现其价值的。信息产品最终转换为信息商品流通于市场意味着为了维护社会和经济的正常秩序,保障产品所有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信息产品的开发、推广和利用,必须用法律的形式指导与规范人们对信息产品的占有、利用和转让。信息产品

22、法律化的表现信息产权最终出现了。25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产权的由来信息法教程 第2章二、信息产权产生的意义二、信息产权产生的意义(3)信息产权的保护适应了产权法律保护发展的趋势。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必将带来法律制度的变革,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了解决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新型保护客体不断涌现的矛盾,很多国家或修改已有的法律,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对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以及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概念做了必要的修改和扩大,将一些新出现的保护客体列入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力求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产权向信息产权的扩展也就成为必然的趋势。26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

23、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小知识:小知识: 产权产权产权概念最初使用于经济学,产权是指“私人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典型的产权包括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财产(要受到某种限制,例如地区)的权利以及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卖结合适的人的权利。” (见:美斯蒂格利茨著经济学(第2版)梁小民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946)由此可见,在经济学中,产权制度确认人们对一定财产的权利,这种确认形成了人们进行交易的动机。法律上所谓的产权,主要指传统民法中的财产所有权,一般指不动产所有权,以及保护智力活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它以财产利益为内

24、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是与非财产权相对应的概念。因此产权与财产权是密切相连的,甚至是同义的。根据财产是否有形,产权也可以分为有形产权和无形产权。完备的产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及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27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 对于由信息产品带来的产权问题有不同的理论解释和争论。(1)公共物品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信息产品的外部效应以及消费的非排他性所导致的“搭便车”行为,私有产权的履行和保护费用较高,市场机制会造成这类资源的生产不足。因此从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观点

25、来看,应由政府出面组织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或对私人生产信息予以补贴和资助。28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2)波斯纳理论。产权经济学家波斯纳(R. Posner)认为公共物品理论关于私人市场会信息类的资源生产不足或停止生产的结论在有些条件下是根本错误的,只要原始生产者能够以某种间接方式取得相应的收益以弥补信息生产的成本,不受干预的私人市场完全可以产生帕累托效率条件所要求的产出数量。因此政府的任务不是直接干预,而是保证信息市场竞争的条件。29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26、 第2章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3)自然垄断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竞争性的私人市场可能导致信息的“过度”生产,造成资源的重置的效率损失。因此为了使竞争的浪费尽可能地减少,政府应当通过授予特许权等方式来限制竞争。赋予生产者这种特殊的受保护的地位,既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又为生产者提供了在私人竞争市场制度下不可能存在的刺激和行为动力,使生产者的利益不受他人侵犯。30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一、信息产品的特性及其产权制度的设计 这三种理论都有各自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主张,在现实生活中都能

27、找到支持的证据。但是“没有合法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被生产出来,但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信息产权和法律经济学分析方面的这一著名“悖论”说明这三种理论是不能同时成立的,只能有一个理论成立。为了有效地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促进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范和保护;但有些信息产品却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不适合自然垄断理论,只能由政府出面组织生产和传播。因此信息产权制度的建立必须既考虑信息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给予一定的垄断权,又要充分考虑信息产品的公共特性,给予这种垄断权以一定的限制。 31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二二、信息、信息产权的定义

28、产权的定义什么是“信息产权”(information property)?目前还存在着有不同的理解。现例举如下:1、“信息产权是指对信息享有的财产权利,即对财产性信息享有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2、“基于信息这种财产产生的权利就称为信息产权。”3、“信息产权是信息所有者对其生产和拥有的信息产品所享的权利。”4、“信息所有者基于其信息产品享有的特定性质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32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二二、信息、信息产权的定义产权的定义 如果仔细分析,信息产权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两种。广义上的信息产权包括权利主体对于信息可能成立的全部权利,即包括

29、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狭义上的信息产权仅仅是指权利人对于信息可以成立的财产权。本书所理解的信息产权是指狭义上的信息产权,即信息产权是指对信息享有的财产性权利。33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三三、相关概念辨析相关概念辨析(1)信息产权与信息权利 讨论信息产权时常常涉及到“信息权利”(information right),实际上信息权利与信息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有人使用“信息权”一词,我们认为信息权利比信息权更符合使用该概念的本义。根据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界定,信息权利包括所有存在于信息上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所有根据有关专利、版权、掩膜作品(mask wo

30、rks)、商业秘密、商标和公开权(publicity rights)的法律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其他任何赋予人们控制或排除他人侵犯其对该信息的利益、利用或获取该信息的权利。34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三三、相关概念辨析相关概念辨析(1)信息产权与信息权利 如果从信息权利包含的具体内容角度出发,则李晓辉博士将信息权利界定为“以满足一定条件的信息作为权利客体的法律权力类型,它是由多个子权利构成的法律权利束。”这些子权利包括信息财产权、知情权、信息隐私权、信息传播自由权、信息环境权和信息安全权等,其中有的是财产性权利,有的是非财产性权利。因此信息权利是一项综合性的权利

31、,内容包括信息产权和其他信息权利。35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法教程 第2章三三、相关概念辨析相关概念辨析(1)信息产权与信息权利 信息权利与信息产权的区别在于,从外延上看,信息权利包容信息产权,同时还包括知情权、隐私权等非财产性权利。从内涵上来讲,信息产权解决信息的初始权利问题,这种权利可以是专有的,也可以是共有的,实质是信息支配权的归属问题。而信息权利确认的是有关信息的一切权利,表现为以信息为对象的各种权利,既通过信息产权解决信息的静态归属问题,也通过知情权、自由权等解决信息的流动问题;既确认有关信息的私权,例如隐私权,也确认有关信息的公权,例如知情权。36第三节第三

32、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三三、相关概念辨析相关概念辨析(2)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 知识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经由人类独具的思维能力深度加工过的、浓缩的系统化了的特定信息,是信息的核心。任何知识都是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其本质是一种特定的优化信息。因此知识属于信息范畴,是信息的一部分。将保护特定智力成果的权利称为知识产权是理所当然的;基于知识(智力成果)本质上是一种特定信息,将知识产权确定为一种“信息产权”,更是顺理成章的。信息法教程 第2章37第三节第三节 信息产权的内涵信息产权的内涵三三、相关概念辨析相关概念辨析(2)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 正如知识只是信息的核心部分而非其全部,知识产权

33、也只是信息产权的核心部分,信息产权的范围大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信息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同时还包括超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其他信息权利。另由于“知识产权”早于“信息产权”出现,因此可以认为信息产权是知识产权的扩展,这一概念突出了知识产权客体的“信息”本质。信息法教程 第2章38本章小结本章小结 在信息经济时代,从社会公正出发,为防止信息资源的分配悬殊,要求加快信息产品的扩散,以满足公众对信息资源的渴求。然而,信息产权是以信息的财产化为前提,保证对投资的回报,保护信息产品生产者的权利。这种产权垄断与社会利益的冲突是客观存在并且持续的,因此我们需要这样一个关于信息的法律体制,即不仅在一个国家内而且在整个世

34、界内,它能够很宽松地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保持一种平衡。 为保障信息产品生产者的利益需要建立信息产权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信息产品都受法律的保护,都要纳入信息产权的范围。信息产权的内涵要广于知识产权,但是什么样的信息才可以作为财产,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该参考现有的实践需要。盲目地把所有的信息都产权化显然是不妥的,毕竟法律的保护是有界限的。因此用信息产权代替知识产权来构建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信息法教程 第2章39思考与练习思考与练习信息法教程 第2章1何谓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何特征?2简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3何谓信息产权,其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如何?4应如何考虑信息产品的产权制度设计?5信息产权概念的提出有何意义?40第第2章章 从知识产权到信息产权从知识产权到信息产权信息法教程 第2章结束结束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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