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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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49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产品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他环境中安装 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 应执行本标准。2 引用标准GB7000 灯具通用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1 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9467 室内灯具光度测量GB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2423.3

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2423.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GB2423.1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3 术语3.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用于消防应急照明而设置的各类应急灯具。3.2 疏散照明灯 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3.3 疏散指示标志灯 用图形、文字指示安全出口及其方向或位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3.4 消防设施标志灯 用于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或其方向、危险物品存放或危险设施场所或其方向及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等而设置的有图形、文字显示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3.5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3、一种持续式或非持续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蓄电池、控制部件、检验器件同光源一起装在灯具内部或其附近(500mm距离以内)。3.6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灯具内无独立的应急电源,而由集中供电系统供电的持续式或非持续式消防应急照明灯具。3.7 等待状态灯具从充电完毕到转入应急照明之间的状态。3.8 终止电压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灯具不再起应急照明确作用时,电池的电压4 分类4.1 按应急供电方式分为:a、 自带电源型;b、 集中电源型;4.2 按用途分为:a、 疏散指示标志灯;b、 疏散照明灯;4.3 按工作方式分为:a、 持续式;b、 非持续式。5 技术要求5.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

4、间应不大于 5s。5.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30min。5.3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上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 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 4 年,或全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小于 400 次。5.4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置等待、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等待状 态用不着红色,充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5.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 85%,并应有过 放电保护。5.6标志灯的表面最小亮度不应小于15cd/m2,最大亮度不应大于300cd/m2,且 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不大于 10:1。疏散照明灯从交流电源转到应急电源供电 时

5、,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 70%。5.7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设有短路保护和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无锁按 钮,但不应设其他开关。5.8电池的再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并应有过充电保护。5.9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连续转换照明状态 10 次。5.10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交流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500MQ,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5.1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交流电源输入端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 50Hz、1500V 历时 60s 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不应产生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 工作。5.12 消防应急照明

6、灯具外壳、灯罩应选用非燃烧材料制造。内部连接线宜采用 耐温大于105C的阻燃导线。5.13 标志灯上的颜色、图形、文字应符合 GB13495 的要求。尺寸应按表 1 及附 录A (补充件)选用。字宽不宜小于2/3A,字距不小于E。笔划宽度不应小于E, 部分笔划可以适当加粗。表1灯型文字标志尺寸mm面板尺寸mm笔划宽mm视距mABCDE特大型27038010003236大型185按设计2705002227中型125要求1853501518小型851253501012注:A、B、C、D、E的含意见附表A。5.1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耐受住表 2 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 后应符合下述要求

7、:a、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b、按6.2 条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要求。表2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温度502C50Hz高温试验持续时间2h220V低温试验温度-101C50Hz持续时间恒定湿热试验相对湿度温度持续时间-402C220V2h923C50Hz402C220V24h注:1) -402C的条件只适用于户外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5.1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其标志的防护等级要求。5.1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耐受住表 3 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 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b、按6.2条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要求。试验名称试验参数振动(

8、正弦)试验频率循环范围驱动振幅扫频速率共振点上保持时间振动方向冲击试验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冲击次数波形试验条件工作状态1015010Hz非工作状态0.19mm1倍频程/min100.5minX、Y、Z10020m非工作状态11ms3个面,各3次半正弦波6 试验方法6.1 试验的一般要注6.1.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按表 4 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型式试验。表4试验程序试样编号项目编号试验项目1231基本功能试验OOO2充、放电试验OO3重复动作试验OO4绝缘电阻试验OO5耐压试验OO6高温试验O7低温试验O8振动(正弦)试验O9冲击试验O10恒定湿热试验O注:o号表示进行该项试验。6.1.2 试样数三台

9、,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6.1.3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列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C;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96106kPa。6.1.4 受试样品在试验前应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进行试验:a、 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 械损伤;b、 紧固部位无松动;c、图形、文字以及尺寸应满足本标准表 1规定。6.2 基本功能试验6.2. 1按GB9467要求测量标志灯的表面亮度,其结果应符合5.6条要求;6.2.2 按 GB9467 要求测量疏散照明灯的光源在额定电压供电时的光通量和转换到应急工作状态时的光通量,其结果应符合5.6条要求;6

10、.2.3 用记时器测量应急照灯具由交流电源供电断电到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转 换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 5.1 条要求。6.3 充、放电试验6.3.1 断开交流供电电源,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并开始记时, 待电池放电终止时,测量其工作电压。试验结果应满足5.2、5.5条要求;6.3.2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充电24h,再次放电,试验结果座满足5.2、5.8条要 求。6.4 重复动作试验连续10 次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由交流电源供电状态转换到应急工作状态。试验 结果应满足5.9 条要求。6.5 绝缘电阻试验6.5.1 通过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分别对试样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予与壳体之 间、电源插

11、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壳体之间施加 500 土 50V 直流电压,持续 60 士 5s,测量其绝缘电阻值。试验结果应满足5.10条规定。6.5.2 试验设备满足下列技术要求的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在不具备专用测试装置的情况下,也可 用兆欧表或摇表测试)。试验电压500 士 50VDC;测量范围0500MQ;最小分度O.1MQ;记时60 土 5S。6.6 耐压试验6.6.1 通过耐压试验装置,对试样交流电源输入端(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进行耐压试验,以100500V / s的升压速率升到1500V 士 10%,持续60 士 5s, 观查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然后,以 100500Vs 的降压速

12、率使电压逐渐 降到零。试验结果应符合 5.11 条要求。6.6.2 试验设备耐压试验装置应满足下述技术要求:试验电源:电压0150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Hz,短路电流10A(有效值)。 升(降)压速率:100500V/S;记时:60 士 5s。6.7 高温试验6.7.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 24h 后放入高温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其处于交流电源供电状态。以不大于lC/ min的平均升温速率升到50 土 2C, 并保持 2h。试验结果应满足5.14 条要求。6.7.2 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423.2中第4章的规定。6.8 低温试验6.8.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

13、下放置 24h 后,放入低温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其处于交流电源供电、状态。以不大干lC/min的平均降温速率使温度降低 到一 10 土 2C (户外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降低到一 40 土 2C),并保持2h,试验结果应满足5.14条要求。6.8.2 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423.1中第4章的规定。6.9 恒定湿热试验试验设备座符合国家标准GB2423.1中第4章的规定。6.9.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 24h 后,放人恒定湿热试验箱,接通电源使其处于交流电源供电状态,调节试验箱,使其温度为40 士 2C、相对湿度为 90一 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

14、24h。试验结果应满足5.14条要求。6.9.2 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423.3中第2章的规定。6.10振动试验6.10.1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4h后,按工作位置将其紧固在振动试 验台上,处于非工作状态。启动振动试验台,使其在10 一 150 一 10Hz的频率循 环范围内,以0.19mm的振幅,1倍频程/ min的速率,进行一次扫频循环,检查 有无危险频率。上述试验座在试样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并分别按以下 三种情况进行试验,每种试验均应在试样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a. 如危险频率不超过4个,在每一个危险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持续时间 为10 士 0.5min的定频振动试验;b. 如危险频率超过4个,在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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