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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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简介一、什么是耕地占补?1)“耕地占补”是“占用耕地补偿”的简称,即非农业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就 应补充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 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 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 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 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

2、补少、占优 补劣。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 开垦费要列入专户管理,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必须将补充耕地 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二、耕地占补制度的要求耕地占补平衡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 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

3、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 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 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每个建设用地项目需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以建设用地项目为单位进行,主要考核经依法批准的补充耕地方 案确定的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资金。前款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 目用地和城市、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3)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全面实行先补后占,用地报批以耕地补充为前提。“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建立健全补充耕地

4、储备库,先行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 目,实现耕地先补后占。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依法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含授权的城市人民政府)审 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在省(区、市)或市、县报批用地前,必须先行完成补充耕地,做 到先补后占。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查用地时,要严格把关,按照建设用地项目与 补充耕地项目挂钩的要求,认真核对项目备案和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建立本地区耕地占 补平衡台账,随时掌握耕地储备和占补挂钩情况,做好项目衔接,防止补充耕地重复计 算,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耕地占补制度的衍生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又称新增耕地指标,

5、是指通过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农用 地与未利用地,经验收合格增加的耕地面积。“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县(市)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对补充耕地初验合格后,经国土资源厅终验并颁发土地整 理复垦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验收证书(以下简称新增耕地验收证书),且通过国土资 源部备案确认,可用于农地转用审批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暂行办法2)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通过市场有偿转让进行流转,实行易地占补。“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资金参与补充耕地。为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调动社会 各方面积极性,多途径、多渠道补充耕地,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耕地

6、占补平衡市场 化运作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管理有关要求,利用自 筹资金或结合生产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补充耕地;耕地指标通过 市场有偿转让,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以流转补充耕地指标方式进行。补充耕地指标应优先在本 市(州)的县(市、区)之间进行流转,能在本市(州)内调济解决的不得跨市(州) 流转;本行政区域内无法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可跨市(州)进行有偿流转,但不得二 次流转。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暂行办法3)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用于土地报征时的耕地补充,以满足

7、按项目实现耕地占 补平衡的要求。“区(市)县政府根据年度计划,申请征收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区 土地,占用耕地的,必须持有同面积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批准征收后,其持有的同面 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回注销。”成都市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 行)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流转情况1) 成都市域内的交易情况:近年来均价约 3.5 万/亩。“2009年12月 28日,蒲江县以亩均2.5万元的价格将1000亩指标交易给大邑县, 成为我市首例成交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截至目前(2013年3 月),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指标共交易16800 亩,

8、成交总价共计8.47 亿元。其中2011年 8月 17日,在崇州市耕 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中最高成交价达10.46 万元亩;2012年,蒲江县交易占补指标 3000 亩,成交价仅为每亩3.5 万元。”成都市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的做法与思考2) 四川省域内的交易情况:巴中与成都市天府新区交易价格约 1.5 万/亩。“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受巴中市人民政府委托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用于成都市天 府新区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有偿使用协议顺利实施,已完成交易面积1.05 万亩,成 交金额 1.6 亿元。这是全省首例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在全省率先实现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五、耕地占

9、补平衡指标与挂钩周转指标的区别与联系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周转指标指标来源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项目对应证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新增耕地 验收证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 收合格证书指标内涵新增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及对应补偿耕地报征作用用于耕地补充,完成报征还需农 用地转用指标可直接用于建新区报征流转限制可在四川省内流转,但优先在本 市(州)的县(市、区)之间进 行流转;跨省(直辖市)流转,需报国务 院批准原则上不能跨县(市、区),根 据庐山灾后政策可在指定市(州) 异地流转最近流转情况(随市价波动)跨县流转:3.5万/亩 跨市流转:1.5万/亩异挂:35万/亩*报征前置条件:占用耕地需补充、农用地需转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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