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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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改造与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广大群众的 长远利益着眼,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绿化美化力度,保护好 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建设生态家园。篇二:牡丹区改造旧村加快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3030字)为加快牡丹区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牡丹区,正确引导农村 村民改造旧村,建设规划科学、建筑新颖、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新 村,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鲁政发 20XX89号)要求,结合本区农村实际情况,特制定牡丹区改造 旧村加快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原则。遵循“先规划后建设”方针, 针

2、对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旧村的特点和问题,依据当地村民的要求和 经济状况,结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对每个村制定不同的改造方案和 具体的改造措施,有计划的逐步实施。三是坚持群众自愿,循序渐进原则。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 愿,坚持量力而行,符合村情民意,避免强制改造、强拆强建。在充 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选择试点村,搞好试点,逐步推开,做到成熟一 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四是科学发展、集约节约用地原则。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 用,在建设过程中贯彻节地、节能、节水、节财等要求,加大道路、 水、电、医疗、学校、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严禁占用耕 地,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努力构建节约型新农村。三、方法步

3、骤(五)区别对待,妥善安置。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旧房进行 评估,并根据财力给予适当补偿。在安置方面,以原自然村或村民小 组为单位,本着就近安置、依次抵补的原则,妥善安置符合安置条件 的村民,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村民,只补偿不安置。有条件的村庄在 建设新村时要建设周转房,周转房作为村集体财产,只用于孤寡老人 居住使用,不能买卖和继承。四、配套政策改造旧村,不求形式统一,可按照规划和设计方案组织村民自建, 亦可由建筑公司集中开发建设,按成本价卖给群众。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改建规模龙湾区状元镇状元桥村周宅自然村,位于状元镇中心十字路口的 东

4、南向,北起机场路,南靠油田路,东起状元河,西至龙腾南路。整 个村庄作为旧村改建拆迁范围。周宅地块基本呈长方形,南北约长 221米,东西宽约132米,总用地面积为36862.95平方米,现有民 房414间,建筑面积47800平方米,涉及人口 1200人,总户数350 户。根据温政函20XX40号批准的龙湾区状元镇周宅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周宅旧村改建新规划小区建设用地面积33693.10平方 米(合约50亩),总建筑面积122423.6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为90652.82平方米,商业面积为2247.72平方米)。(二)改建实施主体单位为求改建资金平衡,经过多方测算和衡量,开发模式确定为:

5、周 宅改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3693.10平方米(合约50亩),拟分割出 约17亩地作为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所得出让金用于周宅 旧村改建。由中标单位为旧村改建安置房的代建单位,统一代建与开 发,实现整个地块同步开发建设。(资金平衡测算过程详见“附件一: 资金平衡测算表”)二、拆迁补偿安置(一)拆迁范围:周宅自然村土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二)拆迁方式:委托区房管分局下属的“温州市安平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拆迁。该委托单位已入驻现场,并完成拆迁房屋丈量摸底 等工作。(三)拆迁补偿安置原则1.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2.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迁房

6、屋的房屋 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产权房屋 按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操作为:即在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的搬迁期限前搬迁腾空房 屋,并获取“并列第一”搬迁腾空顺序号的,则该被拆迁人可提出书 面申请套用20XX57号令。否则按新政策20XX95号令执行。4. 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在安置地块就地安置。住宅用房拆迁 安置面积,按被拆迁的合法产权总建筑面积和符合政策以优惠价购买 安置房的无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1.65系数核定包干。据统计, 被拆迁的合法产权总建筑面积为24000血,符合政策以优惠价购买安 置房的无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12000血,合计36000血按1:1.

7、65系 数核定包干安置房建筑面积计59400 m(包括众用分摊面积12000 tf 以及农村一翻三面积和套型内面积增购11400 m2估计数)。5. 新房安置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安置用房认购实行“早腾空先认 购”的原则。拆迁人对在拆迁公告的搬迁期限前搬迁腾空房屋的被拆 迁人发给“并列第一”的搬迁腾空顺序号,对在拆迁公告的搬迁期限 后搬迁腾空房屋的被拆迁人按照实际搬迁腾空先后时间发给搬迁腾 空顺序号。搬迁腾空顺序号须经公证机关验收确认。安置用房认购时,先由持有“并列第一”搬迁腾空顺序号的被拆 迁人抽签产生顺序号并认购安置用房,然后由在拆迁公告的搬迁期限 后搬迁腾空房屋的被拆迁人按实际搬迁腾空顺序号

8、在剩余的安置房 源中认购。(四)其他1. 临时安置补贴费的标准为:合法或视同合法以及临时建筑的住 宅用房过度安置补助费每户10元/血,20XX年至20XX年11月30日 前建造房屋且符合安置条件的过度安置费为每6元/tf, 20XX年12 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屋,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2. 拆迁住宅用房的,由拆迁人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搬迁补助 费。搬迁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00 tf以下,100tf 200tf, 200 tf及以上 搬迁补助费标准:600元,700元,800元3. 符合政策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的无产权房屋的建造年限和建筑 面积,按照拆迁无产权住宅房屋后回购住

9、宅安置房暂行规定(温 房管20XX48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拆迁地段无产权房屋处 理*(温市规20XX182号)规定。4. 本拆迁范围内属地为农业户的合法房产或20XX年12月31日 前建造的房屋属原始所得,其结构未到三层,在房源许可条件下增购 至三层住宅面积。被拆迁住宅房屋原为三层或三层以上的,均按原面 积安置(已经享受农翻的加层)违章(法)建筑面积,其重叠部分不 再享受优惠增购的面积,上述增购面积包括众用分摊面积。增购价格 按住宅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50%计算,增购面积部分不计算临 时安置补助费。三、实施进度计划(一)总体计划住宅用房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因拆迁地块上建设的高层房屋作

10、为产权调换用房,拆迁人将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6 个月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1. 根据温州市土地局于20XX年5月8日发了温土征20XX22 号征地文件,该地块已征为国有。2.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函20XX40号文件批复,关于龙 湾区状元镇周宅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浙江东华建筑园林设计 有限公司、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完毕。3. 计划于20XX年10月底完成立项修改(原20XX年有立项批文), 以及拆迁许可证审批工作,预计在11月初开始动迁,至20XX年5月 完成拆迁,在20XX年底交付使用。(二)当前主要紧迫工作周宅出让地块拟采用挂牌方式。周宅改建项目总建设用地约50亩, 其中约17亩土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所得出让金用于周宅改建项目 的资金平衡,所以需要重新划出红线图,计算地籍,并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挂牌操作程序。本方案仅限于龙湾区状元镇状元桥村周宅自然村拆迁区域的拆迁 补偿安置,未详之处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执行。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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