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61530498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一体化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需提交如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应有条形码)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须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

2、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10、主要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申请勘察资质的提供)。 (二)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需提供的材料 除需提供上述 (一)所列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外方投资

3、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3、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4、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三)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升级、增项、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第 (一)条第 1、 2、 5、 7、 9、10所列材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企业

4、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进行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申请增项的可不提供)。 (四)首次申请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供的材料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

5、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五)申请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升级、增项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供第 (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 2、

6、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六)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后,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情况报告; 2、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5、企业分立,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后成立的新企业同时申报。 (七)企业工商注册地跨地区变更,申请资质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资质变更的审查意见; 2、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由企业新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初审后上报;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注册地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外的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规格应为a4纸;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 2、申报单位只申请一个行业时,应提供三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申请水利、交通、通信、铁路、民航工程设计资质的,应分别多提供一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申请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的材料应分开装订; 3、申报单位申请两个及以上行业资质的,申报材料中每增加一个行业,需在原提交材料基础上增加一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4、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企业

8、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5、申报材料必须如实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 6、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7、附件材料的原件委托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审核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8、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企业及审核部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负责。 第二篇:建筑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要求)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

9、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10、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 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

11、 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 6、智能卡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 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 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 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 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

12、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oo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第三篇:园林资质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纸质(一式五份)及电子文件; 二、附件材料 1、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理证,税务登记证; 2、企业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原有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营手册;(升级企业报); 4、企业章程; 5、社保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 6、企业法定

13、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的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 7、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工种、级别情况、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升级企业报); 10、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升级企业报); 11、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

14、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证明材料; 12、场所说明; 13、劳动合同。 三、资料整理要求 1、申请资料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制作。 2、园林企业资质申请表5份,其申请资料要求纸质资料5套,软皮胶粘或线装,白色封皮,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档一份。 3、园林企业资质申请表单列,其他项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4、有关资料是复印的,企业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初审单位应在复印件右上方加盖“经审核与原件无误”原件审核专用章并由责任人签字。 5、企业应对申请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篇: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要求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要求 为了规范规定试验室驻地建设和统一试验室临时资质报送资料,现作如下规定: 一、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资料及顺序: (一)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请报告(红头文件。抬头行文单位应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质量监督局)。 (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