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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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编制目的 加强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协调有力、决策科学、资源共享、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确保烟花爆竹在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中发生事故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2、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在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火灾、爆炸等一般事故(级)的应急处置工作。 危险性分析

3、 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烟花爆竹储存批发经营企业1家,即*县*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占地面积亩,位于城关街道*村,由县供销联社负责监管;全县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经营户28家,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户80余家。 烟花爆竹危险特性 烟花爆竹属爆炸品,具有遇高温、撞击、摩擦、雷击、静电、明火、暗火(火星)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共有特性。烟花爆竹在生产、储运、销售、燃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主要危险是着火、爆炸、毁物、伤人。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目标是仓库,其危险性主要表现为爆炸事故,同时引发火灾事故。 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1)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时,以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

4、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 (2)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伤害和破坏,尤其是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发生燃烧、爆炸同时引发火灾时,会导致人员伤亡。 (3)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时,导致人员伤害、车辆毁坏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发生爆炸事故,可能引发连锁燃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极可能引发连锁燃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烟花爆竹制品发生爆炸后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灾、抢险过程中建筑物倒塌、事故现场危险物品二次爆炸。 事故

5、分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级)、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级)、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级)4个级别: (1)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4)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供销联社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供销联社、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商信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同志为成员。县应急指挥

7、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 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周边单位应急力量支援。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监督检查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8、制定、执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指导监督各镇和企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承办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2)县政府办:承接烟花爆竹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要求和批示。 (3)县安监局:履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县应急救援指挥部

9、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组织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6)县交警

10、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7)县环保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县卫计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负责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11、;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0)县供销联社:依法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构建烟花爆竹批发以及行业零售安全责任体系;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11)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组织事故区域需疏散人员的转移、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2)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3)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 (14)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

12、;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5)县商信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6)县人社局: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工作。 (17)县电力局: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电力设施的抢修作业,提供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发电车,为事故救援指挥机构、人员抢救救治、避难等重要场所和应急救援现场提供电力保障和用电安全。 (18)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19)县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 (20)县总工会: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1)县通信部

13、门:负责保障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指挥灵敏,满足事故救援通讯需要。 (22)事故发生地镇(街):接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在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事发单位及周边地区疏散人员的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23)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同时立即通知签订协议的救护队;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物资的筹措和采购;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工

14、作。 (24)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和评估,并提出救援方案。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为了便于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工作,根据事故灾难处置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应急指挥部确定并授权,副总指挥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掌握事故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划定事故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迅速控制事故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控,确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

15、事故现场情况;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现场专业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抢救组、安全疏导组、治安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共10个专业工作组。其组成和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县政府办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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