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校贫困生救助方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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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学校贫困生救助方案5篇2022学校贫困生救助方案1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市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

2、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_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

3、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三、时间安排 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

4、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_县总工会、_县总工会、_县总工会根据_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

5、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_。 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合同。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

6、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附件:略2022学校贫困生救助方案2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

7、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

8、50元。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

9、、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村委会和乡镇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1.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

10、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2.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 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 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学生提出申

11、请;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

12、中抵扣。 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 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2022学校贫困生救助方案3 一、范围和对象 户口在温江区并

13、在我校入学的城乡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优先予以资助。 申请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经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我校入学的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特殊情况认定条件,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持有市、区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父母或父母一方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数额巨

14、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二、程序 1、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同时还需提供受资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所有原始证件和一份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学校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与此同时,务必在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办理低保家庭学生网上教育资助登录工作。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将继续享受资助政策。 2、学校要成立资助管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将收到的低保证复印件,受助学生名册,按规定要求统一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经审核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网上教育资助提交操作,确保受助学生顺利通过网上教育资助。 三、工作要求 1、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所有在校学生的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儿童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制定我校资助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学前教育中心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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