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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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2.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5.2.7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扣证_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5.2.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总经理同意。6相关文件6.1特种设备台帐6.2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本文件解释权归口部第3页,共3页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的目的为有效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基本素质要求,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

2、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二、范围施工作业区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操作、高边坡脚手架搭设作业、爆破作业、钢筋加工、机动车辆的管理以及从事以上述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三、特种设备的采购1.新购特种设备应付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测检查证明等文件。2.新购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是经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3.新增特种设备应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在投入使用前,企业必须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高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方可投入使用。四、特种设备的档案1特种设备的档案主要有:

3、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1.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1.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1.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孔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文虎保养记录;1.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2特种设备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五、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企业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法定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3.所

4、有定期检验都应有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六、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_年满十八周岁;1.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3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1.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获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复审每_年进行_次;连续从事本工种_年以上的经企业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_年复审_次。3、培训情况要进行记录。4、每两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安全健康检查,预防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

5、作业。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七、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基本要求_张两寸蓝底免冠近期彩照,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初中以上毕业证复印件两件(不能提供初中以上毕业证复印件的需提交初中以上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并加盖该校公章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医院开具的合格体检表。八、交接班管理1、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提前到达本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接班人员对交接班人员的当班记录进行查阅,全面了解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听取交班情况介绍。3、交接班要严肃认真,严禁岗外交接班。4、交接班双方共同按交接班记录,逐项实地认真检查和记录,接班人员认为具备接班条件,经双方签字认可,接班人员

6、立刻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5、如本人是当日最后一班,要将按规定停止设备,落实好下班“三件事”,确保没有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方可离去。6、交底班前如遇到应急事故,必须待处理完毕后才可交班,接班人员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协助处理事故。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新参加工作被安排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或改变工种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在实习期间,使用单位必须有师傅带班作业,待实习满一年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作业。2、脱离特种作业岗位或连续一年以上未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再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如因工作需要时,需重新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3、原操作证没有按期参加复审的,视为无证上岗,并

7、不得从事特种作业。4、所有需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年审的人员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安全科负责联系培训、考核工作。5、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部统一保管,如因公需要时,由所在单位写出申请,单位安全员负责支领,使用结束后立即上交。6、调离本公司或退休(职)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发给个人,由安全科上报发证机关予以注销。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和接受安

8、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作业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2、严格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有关生产、防火、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所有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4、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6、认真爱护和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9、。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发现直接诶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1.目的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2.范围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3.内容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

10、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

11、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

12、、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四)岗操作,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且有专人现场监护。5.1.6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每年进行检验。5.1.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有工具是否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5.1.8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所引发的突发事件或事故,进行应急性处理,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5.1.9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发现未经检验许可,违法使用,违规操作的,及时向区安监办或质监局举报。5.2主要内容:_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本企业

13、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协助工作。5.2.2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5.2.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5.2.4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5.2.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

14、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第2页,共3页版本号:1变更号:0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厂所属各车间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_第3_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l、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门机、塔机、缆机、龙门吊、吊车、卷扬机、固定扒杆等;2、升降设备(装置):额定起重量0.5t的电梯、吊

15、栏、滑模;3、压力容器:气瓶、制冷设备、空压设备及压力管道;4、运输索道;5、锅炉:容积30l的承压锅炉;6、其他有关设备;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安装施工作业。主要包括: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值班。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装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司机、安装维修;卷扬机司机;铁道专用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司索等。4、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电机车、翻斗车、农用车等。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外墙、坝面清理、装修;悬挂设备安装维修。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维修。7、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9、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储存、加工、使用、销毁等。10、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1l、建筑防水作业。12、其它有关作业。第四条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第二章特种设备制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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