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城东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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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仅供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永春城东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 建设单位(盖章):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23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7三、 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5五、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9七、结论71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 项目道路路线走向平面布置图附图4 道路标准横断面图附图5 项目施工“三场”及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附图

2、6 永春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用地布局图附图7 永春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图附图8 区域雨水管网图附图9 区域污水管网图附图10 项目区水系图附图11 泉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 现场踏勘照片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 营业执照附件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 备案证明附件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6 项目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附件7 土石方借方协议附件8 项目监测报告附件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表附件10 信息删除理由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永春城东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市政道路项目代码2305-350525

3、-04-01- 1402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永春县桃城镇长安社区、化龙社区、卧龙社区地理坐标起点:东经118 1822.40 ,北纬25 1929.56终点:东经118 180.27 ,北纬25 1931.8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交通 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 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 桥、人行地道)城市桥梁、隧道用地(用海)面积 ()/长度(km)总用地面积19069 ,总长度569.808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永春

4、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 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3C100120号总投资(万元)4614.15环保投资(万元)390.6环保投资占比(%)8.4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项目工程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下列表1- 1项目专项设置情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 引水式发电、涉及调 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 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 包含水库的项 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

5、 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属于交通类项目,不属于需要做地表水专 题评价的项目类别。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项目属于交通类,为市政道路工1地下水(含矿泉水) 开采: 全 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 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程,不涉及穿越可溶岩地层隧 道, 无需做地下水专题评价。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 以居住 、 医疗卫 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 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以及文物保 护单位) 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属永春县桃城区,不 涉及环境敏感区(国家公园、 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 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 区;生态保护红线管

6、控范围,永 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 自然公 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 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 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无 需做生态专题评价。否大气油气 、液体化工码头: 全部; 干散货(含煤炭 、矿石) 、件 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 项目。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属于需 要做大气专题评价的项目类别。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 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 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

7、 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的项目;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 , 不含支 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全 部。项目属于城市道路(不含维护, 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 道)的项目,需做噪声专题评价。是环境风 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全部; 油 气、液体化工码头: 全部; 原 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 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 线)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 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属于需要做环境风险专题评价的项目类 别。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 区,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

8、 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综上,本项目需设置噪声章节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永春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30年)审批机关: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审批文件文号:永政文202245号2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永春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道路廊道中介绍,全 力配合莆永高速、厦沙高速等项目的建设规划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和道路廊道沿线防护林 体系,形成多种类,多层次,多景观的生态道路廊道,同时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50m 。 省道

9、干线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20m ,以满足动植物的迁徙、繁殖和栖息。完成省县道上 的路面改善、危桥改造工程和受限路段的安保设施建设。本项目一般路段推荐采用:道路 红线宽度为32米,绿化带(侧分带+人行道共4.5m)。符合根据永春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标准。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市政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的 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县域与永春城东科创产业园规划区之间的交通需求,也是 城区交通网络体系的完善。同时本项目也是支撑永春县桃城镇发展的重要东西向发展轴,对促进城市空间布局的形成,服务沿线近期重点建

10、设的地块开发,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2 用地合理性分析根据永春县 自然 资源局核发 的 建 设 项 目用地预 审 与选址意 见 书 (用字第 350525202300022号) ,本项目选址位置符合永春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本项目选址 选线严格按照“永春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实施,是在具体划定的规划方案中进行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永春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要求。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泉政办202141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中指出本期规划的主要任务为:(

11、 一)坚持生 态兴城,建设山水田园城市;(二)减污降碳,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加强协同控制, 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四)实施三水统筹,建设美丽河湖;(五)加强陆海统筹,打 造水清滩净美丽海湾;(六)振兴乡村生态,打造山水田园美丽乡村;(七)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八)深化试验区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本项目通过采取施工作业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沿线雨污水收集接入 排水管网、水土流失防治、固体废物收集统一处置、使用低噪声机械、设置低噪声路面和 声屏障等环境保护措施,能有效控制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12、的通知 中“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建 设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3屏障等降噪设施,加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固定源噪声管控,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 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 营造宁静城市环境” 。加强施工场 地扬尘管理,建立房建、市政道路和拆迁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责任,重 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等要求。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4.1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福

13、建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就 “三线一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 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 家 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 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本项目位于永春县桃城镇,项目建设区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冲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1.4.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工程沿线线位及其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引起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恶化,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1.4.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350525202300022号) ,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新增永久占地约1.9069h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区域土地资源总量。1.5.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 2020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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