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同汇编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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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合同汇编五篇 股份合同汇编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标准。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股份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汪俊鹏 身份证号: 乙方:吕国明 身份证号: 丙方:刘生 身份证号: 丁方:汪荣召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刘一手+中骏世界城餐厅”,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那么,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占公司股份百分之四十,出资的形式为老店所能搬来设备

2、及刘一手所剩一年泉州代理权。 乙方出资人民币三十万占餐厅股份30%、出资的形式为现金,出资的时间20xx年5月30日 丙方出资人民币十五万占餐厅股份15%、出资的形式为现金,出资的时间20xx年5月30日 丁方出资人民币十五万占餐厅股份15%、出资的形式为现金,出资的时间20xx年5月30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40%;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30%;丙方占有股份股份15%;丁方占有股份股份15%;甲乙丙丁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假设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

3、资金,以加大资金,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展。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了,那么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A入伙:需成认本合同;需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那么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那么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展结算的60%进展赔偿

4、。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展。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合伙人出资

5、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甲方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前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两万元人民币;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那么甲乙丙丁四方按所占股份比例进展出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6、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 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资本(资本金为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承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

7、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

8、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工程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当;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当。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展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展监视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

9、老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协会: 我们是律师事务所。我所承受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中心因联合出版中国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

10、议,中心又在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年月份,租金近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当以下法律责任: 1.返还中心支付的管理费万元,并承当同期银行利息; 2.承当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

11、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承受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 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 : 年月日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

12、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以下条款组建合伙。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到达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

13、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本钱,并按营业总收入的%,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

14、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展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假设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回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

15、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参加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管到期与否,都应承当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以下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 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月内出现亏损; 或者用以下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展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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