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保险代理合同(4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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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个人保险代理合同(4份范本) 书目 第1篇个人保险代理合同书范本一 第2篇最新个人保险代理合同书范本 第3篇个人保险代理合同书 第4篇个人保险代理合同 个人保险代理合同书范本一 合同编号:_ 甲方:_ 乙方: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保险 代理 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 ,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样,签订本 保险代理合同 。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托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担当。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

2、内容均不干脆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马上生效。乙方有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其次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详细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供应售后服务。 (二)甲方依据业务发展的须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

3、人缴纳的。 (三)任何状况下,乙方均不得运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刚好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依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详细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依据业务发展须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4、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状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 解除合同 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需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终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状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

5、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干脆供应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担当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供应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供应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方法(暂行)为乙方供应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供应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

6、资料。 (四)要求甲方供应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供应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供应收费、送单、询问、帮助变更保险单和帮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与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状况进行记录。 (七)担当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 合同订立 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 保证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

7、内由甲方负责保管, 合同终止 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供应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 债务 实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 担保人 ,与甲方订立 保证合同 ,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峻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丢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峻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恳的欺瞒行为。 6.法律规

8、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实力或限制行为实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马上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 公司名称 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须要的与甲方业务状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

9、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担当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期限届满

10、前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 身份证 明。 (五)假如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 聘用合同 ,双方同意在本 合同生效 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乙方(签字):_ 负责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需仪表整齐,礼貌待人,看法热忱,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探望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探望应选择客户适

11、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当知道的本公司业务状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照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当知道的客户的状况照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探讨保单时只能运用本公司供应给代理人的展业宣扬材料,且必需运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扬说明材料。 六、只运用本公司供应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说明,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担当的责任以及在什么状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12、。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扬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干脆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料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殊强调将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晰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将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学问和实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实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实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看法。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

13、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须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精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举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开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全部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需提示准客户留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殊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行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丢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精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马上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马上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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