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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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一、贷款条件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4、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1、 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

2、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2、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三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在交行办理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序号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份数备注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四联申请人签字栏需现场当面签字2夫妻双方身份证仅查验4身份证过期由

3、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3婚姻证明文书见备注见备注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4户口本仅查验4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印;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5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仅查验2预付款+贷款额=房价6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12购房合同必须备案7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1仅在工行城建支行办理贷款的需提供8夫妻双方收入证明119还贷储蓄存折(交行开立太平洋卡)贷款

4、银行查验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贷款银行为交行的开立太平洋卡(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10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1仅配偶、共有权人未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开户职工需提供11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1仅配偶在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职工需提供12下岗、失业证明1仅配偶、共有权人及配偶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5、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5、10、11、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四、填写注意事项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国家机关工业交通邮电通信商业贸易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科教文卫农林牧渔社会服务其他;5、 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公务员企事业高管技术人员职员商业服务人员生产人员自由职业其他;6

6、、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2、公证费:贷款额1,最低100元;(公证部门收取)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个人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含团购房、集资建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预抵押(或他项权证)办妥(以管理中心确认为

7、准)后10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完毕,并将贷款转入开发商签约的按揭银行指定账户。建行三孝口支行地址: 金寨路合肥师范北侧 电话:2817779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 美菱大道190号即美屯立交桥东北角 电话:4667928 4665928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地址: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 电话:2637022 263705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617480 网址:(贷款相关表格、证明均可从该网址下载使用)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个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金额表(2008年12月23日执行)以个人贷款10000元计算的月还款情况表执行日期2008年12月23日 单位(元)贷款年限

8、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等额本息月还款额等额本金首月还款额年利率等额本息月还款额等额本金首月还款额13.33-5.3100 -23.33431.27 444.42 5.4000 440.51 461.67 33.33292.27 305.53 5.4000 301.51 322.78 43.33222.80 236.08 5.7600 233.75 256.33 53.33181.16 194.42 5.7600 192.21 214.67 63.87155.86 171.14 5.9400 165.45 188.39 73.87136.09 151.30 5.9400 145.80 16

9、8.55 83.87121.29 136.42 5.9400 131.12 153.67 93.87109.80 124.84 5.9400 119.76 142.09 103.87100.63 115.58 5.9400 110.72 132.83 113.8793.14 108.01 5.9400 103.36 125.26 123.8786.92 101.69 5.9400 97.27 118.94 133.8781.68 96.35 5.9400 92.16 113.60 143.8777.19 91.77 5.9400 87.80 109.02 153.8773.32 87.81 5

10、.9400 84.06 105.06 163.8769.94 84.33 5.9400 80.82 101.58 173.8766.98 81.27 5.9400 77.98 98.52 183.8764.35 78.55 5.9400 75.48 95.80 193.8762.01 76.11 5.9400 73.27 93.36 203.8759.92 73.92 5.9400 71.30 91.17 说明:1、本表中商业银行贷款还款额为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测算。实际还款额按实际发放利率测算。 2、本表仅供参考,实际月还款额以银行计算为准。住房公积金的几种还贷方式一般有三种还款

11、方式: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其中一次还本付息法主要用于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则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均采取利随本清的原则,随着剩余本金逐月减少,利息也将逐月递减。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由于每月还款额中利息部分逐月递减,相应本金部分逐月递增;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由于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亦将逐月递减。 由于等额本金还款法较等额本息还款法而言同期较多地归还贷款本金,因

12、此以后各期确定贷款利息时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变小,所归还总利息较少。对于目前经济收入状况较好,可优先考虑选择这种分期还款额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一、概况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答:是1993年5月。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

13、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7、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分支机构?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下辖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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