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明珠二期总包主体含示范区总包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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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安徽海亮明珠二期一标段、三期项目主体及相关配套工程施 工合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工程名称: 主体及相关配套工程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2第一条 工程概况2第二条 承包范围3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4第四条 验收5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5第六条 合同工期5第七条 合同价8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12第九条 现场移交标准14第十条 材料、设备17第十一条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19第十二条 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20第十三条 双方现场代表26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26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28附件1:工程计价程序表30附件2-1:烟道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33附件

2、2-2:外墙保温和防水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34附件2-3:发包人限定品牌范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清单36附件2-4:发包人指定品牌限定材料价格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清单37附件3: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工作界面划分表38附件4: 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41附件5:项目组织架构表42附件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43附件7:工程质量评定办法44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49附件9:廉政须知51附件10:廉政协议52附件11:现场配置标准53附件12:工程变更及签证办法54附件13:工程造价结算办法56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011年版本)安徽海亮明珠二期一标段和三期项目(高层住宅、多层商业、公寓式办公)主体及

3、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 合肥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安徽海亮明珠二期一标段和三期项目(高层住宅、多层商业、公寓式办公)主体及相关配套工程二、工程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与学海路交口三、工程内容:(一)主体工程:(下表建筑面积、层数及楼栋范围为暂定,发包人保留调整的权利):1二期一标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注明栋号)栋数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上面积(m2)地下面积(m2)建筑面积约(m2)1高层住

4、宅105338.782商业2-3F10005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根据最终图纸划分合计:106338.78m2【除配套】2三期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注明栋号)栋数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上面积(m2)地下面积(m2)建筑面积约(m2)1公寓式办公400002集中商业4-6F405004地下车库含人防地库146605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根据最终图纸划分合计:95160m2【除配套】总建筑面积约201499万平方米(含地上部分及地下部分),以上划分标段及业态类型由最终国委会通过的方案图为准, 取费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执行。以上工程建筑面积为暂定,以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二

5、)配套工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道路(不包括沥青面层,仅做沥青面层下基层)、管网管沟、各类设备基础、化粪池及小区永久围墙、挡土墙、基坑支护工程、室外消防水池。(三)室外工程:包括沥青面层,仅做沥青面层下基层、管网管沟、各类设备基础、化粪池及小区永久围墙、挡土墙、基坑支护工程、室外消防水池等,是否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权限在于甲方,施工方无任何理由要求及任何经济行为要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周边配套工程的具体工程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四、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第二条 承包范围一、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一)按发

6、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承包,除发包人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1.建筑工程:基础土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土石方、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基坑土石方工程除外)、基础工程(桩基础除外)、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含隔热、保温)、防水工程、防腐工程、室内初装修工程(含疏散楼梯栏杆及扶手)、外墙保温工程、外墙饰面工程(不含干挂石材)、金属结构工程(发包人已完成施工图纸,含小型钢结构;不含玻璃雨篷、阳台栏杆、飘窗栏杆,大型钢结构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凿桩头、截桩及桩顶封桩等零星工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

7、受,计价方式同主体工程。2. 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天然气工程、机电(含空调)等其它专业工程所需的预留预埋封堵。 具体范围见施工图。3、配套工程:具体范围按协议书第一条执行。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5以上承包范围暂定,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施工图出图后在规定时间内双方完成预算核对,就此签订固定合同总价后明确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二)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专业工程:若部分分项工程定额未有明确子目可套用,双

8、方可就该部分分项工程协商定价,协商不成,发包人可另行指定第三方按指定价格承包该分项工程。二、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基坑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大型钢结构工程、所有室内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干挂石材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电信(包括宽带网)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泛光及景观照明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永久供水工程、发电机及环保配套工程、变频供水设备工程(含设备、安装、就位)、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机械车库工程(含设备、安装、就位)等由发包人另行直接发包,由发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承

9、包人须承担配合施工和总包管理的责任。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若由承包人承包,则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另行支付配合管理费。三、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与总包界面划分及工作内容划分见协议书第十二条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管理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当地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当地及行业规范必须达到合格,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在工程施工过程及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将根据本协议书附件7对本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

10、延。第四条 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若有新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的验收规范则按新的验收规范执行)所规定的条件与程序,以及通用条款第9条、第12条和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进行。工程质量必须经验收为“合格”或以上标准。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按本合同协议书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通用条款约定的相关质量保修及质量保修期的内容,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2.工程保修期限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及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第六条 合同工期 各单位工程工期节点要求如下表: 单位:日历天单位工程名称计划开工日期开工至0.00完工

11、工期开工至具备装修(园林)单位进场条件工期/开工至首期预售工期开工至结构封顶工期开工至外立面完工工期/开工至竣工验收工期开工至毛坯竣工工期/开工至交付工期总工期高层住宅、多层商业(二期一标段)公寓式办公、集中商业及地下车库(三期)项目公司填写配套用房及室外工程根据甲方随时要求备注注:1各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各单位工程自开工至0.000完工、开工至具备装修(园林)单位进场条件工期、开工至结构封顶工期、开工至外立面完工工期、开工至毛坯竣工工期及其他协议书约定的节点工期不变,总工期不变。2.各楼体各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上载明的

12、开工时间为准,各单位工程自开工至首次开盘工期、开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工期、开工至竣工验收工期、开工至交付工期及其他协议书约定的节点工期不变,总工期不变。3.以上工期节点除计划开工日期为公历日期外,其余均为日历天数。4. 以上节点工期均已包含节假日,凡单位工程需跨越春节,均不再增加工期。5.毛坯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装修),本工程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本工程示范区划定范围内)范围内的示范区周边配套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完工,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 6.各栋建筑的周边小区道路、管网工程的竣工日期为该栋建筑主体竣工日期后30天内。7.园区道路管网和化粪池与首期同步开工,园

13、林环境区域管网和化粪池等配套工程在园林环境完工前1个月完成。8.永久围墙与毛坯竣工同时完成。9.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配合在发包人要求的日期前完成示范单位工程,并完成与发包人售楼有关的通道、防护栏、道路及其它配套零星工程等(按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配套工程的计价方式,如合同协议书另外约定除外)施工,如有延误,承包人按每天伍仟元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免除),延误超出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0.承包人必须组织好施工,全力保证按工期或提前完成全部承包任务。具体小节点工期以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为准。小节点工期与本合同约定工期有矛盾时,以本合同

14、工期为准(除发包方提出工程缓建或减慢进度的情况除外)。第七条 合同价一、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RMB¥ 元)。本合同价为合同承包范围内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承包人取得正式施工图纸后40天内提交工程预算书,并于提交后50天内与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就工程预算书核对完毕,核对后双方确认的预算价即为本工程的固定合同价款,并就此签定补充协议。如因承包人原因(如核对人员不足、核对时间无法充分保证、或以其他理由故意拖延预算核对等)导致三个月内(以取得施工图时间为准)预算未核对完,则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发包方单方面审核的价款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承包方无条件接受,由此导致的工期、资金压力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对工程造价的异议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同意暂按甲方意见做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办理竣工结算时再行协商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二、计价方式(一)定额计价方式:本合同范围内工程除合同约定项目按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计价外,均以定额计价的方式计算。1.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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