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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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目录1 矿井瓦斯煤尘危害程度分析和事故类型31.1 事故类型31.2 危害程度分析3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32.1 统一指挥原则42.2 自救互救原则42.3 安全抢救原则42.4 通讯畅通原则43 组织机构及职责44 预防与预警44.1 瓦斯监测监控44.2 瓦斯燃烧爆炸防范措施54.3 煤尘监测监控74.4 煤尘爆炸防范措施84.5 预警行动85 信息报告程序96应急处置.106.1 事故的响应分级.106.2 响应程序.106.3 处置措施.106.4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抢险注意事项10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3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2、1 矿井瓦斯煤尘危害程度分析和事故类型1.1 事故类型瓦斯、煤尘燃烧、爆炸1.2 危害程度分析1.2.1 瓦斯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01104号文“关于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预测西合煤矿在开采4、 5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6.57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0.32m3/min ,预测结论为高瓦斯矿井。因此,生产过程中假如通风设施使用不好造成微风或无风作业,采掘工作面透老峒或采空区,启封密闭排放气体、无计划停电停风等,都有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加之现场管理混乱监测监控不到位、电器失爆、不按规程要求放炮等,将可能导致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1.2.2 煤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综合测试中心对西合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煤尘爆炸性试验,试验结果,井田4、5、9、10 号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性。如果管理不善,防尘措施落实不好有发生煤尘爆炸的可能性。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 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2.2 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撤离,防止事故扩大。2.3 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防止事故扩大优先。2.4 通讯畅通原则现场

4、应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3 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关内容。4 预防与预警4.1 瓦斯监测监控4.1.1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纳入检查范围,建立瓦斯个体巡回检测和连续检测的双重监测系统。4.1.2 瓦斯检查工严格按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发现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并撤出现场一切人员,采取措施处理。4.1.3 加强揭露断层、煤层的瓦斯管理,对高冒区、密闭前重点检查。4.1.4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4.1.5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区队长、工程技

5、术人员、爆破工、班长、流动电钳工等有关人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仪。4.1.6 在采掘工作面及与其相互连接的上、下顺槽中设置瓦斯超限报警仪,监测风流中的瓦斯含量,并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地面控制室。4.2 瓦斯燃烧爆炸防范措施4.2.1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严格掌握风量分配,加强通风管理, 合理分配风量,作业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改变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4.2.2 采掘工作面采取独立通风,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4.2.3 由于大巷及采区巷道布置在煤层中,为减少煤层风化及减少瓦斯涌出,主要巷道采用锚网喷支护,用

6、喷射混凝土封闭巷道周围。4.2.4 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防止瓦斯积聚。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临时停风地点停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禁止人员进入并派专人在新鲜风流中看守。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4.2.5 掘进工作面做到“三专”、“风电、瓦斯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连续供电方式,严防风筒漏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由于特殊原因停风,恢复通风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双风机,双电源”要齐全可靠,4.2.6 依据采掘工作面位置的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对井下各种通风构筑物要及时建筑和安装,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4.2.7 加强对采煤工作面回风

7、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把长距离掘进工作面列为防治瓦斯重点管理区。4.2.8 采煤机在割煤前,要检查其周围瓦斯浓度,以免割顶、底和夹矸时产生火花发生事故。4.2.9 为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回风立井井口设防爆门和安全出口,以防冲击波毁坏风机。4.2.10 掌握矿井瓦斯的涌出、移动规律,及时预测预报,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4.2.11 井下盲巷一律在12 小时内封闭完毕,及时封闭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络巷,工作面停采后必须在30 天内完成永久封闭。4.2.12 启封盲巷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专项措施,按要求报技术矿长批准,由救护队执行。4.2.13 每月排查一次瓦斯重点管理区,重点瓦斯管理区

8、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管理。4.2.14 必须使用防爆的机电设备,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严防电器失 爆。井下有预防电火花、放炮及磨擦火花的措施,防止引爆瓦斯。4.2.15 严格电气焊措施的审批,并认真贯彻执行。4.2.16 做好自然发火的防治工作,井下一旦出现自然发火要特别注意火区的瓦斯情况,严防自然发火引起瓦斯爆炸。4.3 煤尘监测监控4.3.1 矿井配有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按规定布置粉尘 测点。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2 次。粉尘分散度每 6 个月测定1 次。4.3.2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完善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 对照煤矿安

9、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健全综合防尘制度、防尘设施管理使用制度、巷道冲刷制度和综合防尘检查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类防尘设施,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并有明确的奖罚标准及考核办法。所有防尘设施要做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4.3.3 坚持重大隐患排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技术矿长每月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对综合防尘重大隐患,做到有排查、有落实,责任到人。使安全隐患从排查、制定措施、跟踪治理、消除确认实现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3.4 在工程验收及质量评级时,严格执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坚持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度。4.4 煤尘爆炸防范措施4.4.1 矿

10、井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安设支管和阀门,并按要求定期冲刷积尘,杜绝煤尘堆积。4.4.2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降尘措施:机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 架间、放煤口喷雾,采煤机内外喷雾,推广使用负压二次降尘装置,定期冲尘,净化风流,各转载点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炮采工作面采取放炮前后洒水、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定期冲尘、净化风流、各转载点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水炮泥、高压远程放炮喷雾、水射流除尘器、除尘风机、综

11、掘机割煤喷雾、净化风流、各转载点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4.4.3 定期测定粉尘。通过定量化的粉尘测定,检验综合防尘措施实施效果。4.4.4 防止煤尘引燃措施:井下杜绝明火,电气设备杜绝失爆;严格井下火区管理;使用煤矿安全炸药,爆破时的装药量、雷管、炮泥等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井下需要进行电焊、 气焊时,必须严格措施的审批,并认真贯彻执行。4.4.5 防止煤尘爆炸传播的措施:防止煤尘爆炸传播主要采取设置隔爆水棚的措施,即在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 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

12、间,均按规定安装隔爆水棚。4.4.6 消除落尘:定期测定风流中的粉尘量,定期清扫和冲洗巷道帮顶、支架和设备表面上的煤尘,清除转载点处的浮煤,对巷道采用石灰浆刷白。4.5 预警行动4.5.1 瓦斯检查员发现任何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必须及时汇报通风工区、矿调度。矿调度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将瓦斯超限地点和瓦斯浓度等内容汇报给技术矿长。技术矿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5.2 “一炮三检”制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禁止爆破。4.5.3 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 米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 米前,技术科必须下贯通通知单,施

13、工单位和通风工区必须编制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5.4 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排放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4.5.5 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矿调度、通风工区值班人员命令超限地点及影响范围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4.5.6 通风工区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对综合防尘设施进行验收检查,不合格不开工。4.5.7 测尘发现异常点要及时汇报通风工区和技术矿长,并采取相应措施。4.5.8 各单位对每旬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要做到及时整改。4.5.9 通风工区要定期分析研究煤尘爆炸事故的信息,并制定防范措施。5

14、 信息报告程序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关内容。6 应急处置6.1 事故的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定为级应急响应。6.2 响应程序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矿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支援。6.3 处置措施6.3.1 爆炸点或附近职工听到或者感觉到爆炸声响和空气冲击波时,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到,头部要尽量低,有水沟的地方最好爬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障碍物后面;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 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用衣服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盖严,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 伤皮肉;迅速取下自救器正确佩带;等高温气流及冲击波过后, 应立即辨别方向,以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并按照避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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